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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四组巡察检察院公告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1-01-05 17:32 | 字体大小:[大][中][小]

区委巡察四组巡察检察院公告

 

根据委巡察工作安排,自202115日起,区委巡察四组进驻区检察院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管干部。巡察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情况。巡察组将对巡察对象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遵守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区委巡察四组:组长郑金堂,副组长王荔晖,成员李志祥、刘珊建峰陈厚稳、赖碧墒、林雨晴、郑耿萍、金启聪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区委巡察四组联系电话18039063690,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20:00;区委巡察四组专用联系信箱地址:荔城区检察院办公楼门口东侧宣传栏旁区委巡察四组专用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B30050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四组

 

中共荔城区委巡察四组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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