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区委巡察一组对荔城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荔城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区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2月5日巡察反馈
会后,本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接收,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2019年12月11日、2020年1月9日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正视问题,扎实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总工会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副主席、职工业余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勇于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我单位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荔城区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标本兼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精神有所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自觉尊崇党章,熟读熟记党章党规,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做到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提高服务意识,特别是评先评优,将由我会统一发函,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把工作做细做实,2020年2月份推荐评选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征求意见由我会统一向相关单位征求。三是每年将开展各镇街、园区、系统法律监督员培训,积极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2020年2月已在新度镇召开1场法律监督员培训会。四是对经保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意识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内部规则,完善荔城区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荔城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下发,明确了会议流程,确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记录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严紧硬的具体要求,深刻理解会议记录制度设计的本意和正确执行的政治意义。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如实记录会议和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统一记录格式,确保会议记录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指导基层工会组织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深入非公企业以及职工群众中调研,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对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仔细开展座谈了解情况,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关心职工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截止2020年1月份,区总工会共开展座谈会7场,走访调研9次。一是职工校制定2020年度培训计划,面对基层工会干部、企业职工,举办一次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宣讲、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开展一次职工业病防治宣讲。二是在区政府联席会议上,根据省人社厅等三方四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2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区政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三方协商协调机制,明确以区人社局牵头推动非公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督促企业在厂务公开栏上公开集体合同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并定期组织人员下基层指导检查,指导创建一批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三是职工书屋建设整改方案和措施得到各企业工会的积极配合和响应,强化职工书屋的管理,已建设的职工书屋全部对职工开放,下拨的书籍开封并全部上书架,部分去向不明的书籍已经陆续寻回,借书登记已落实到每个已建书屋。(1)某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接到我会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响应,工会主席沟通、协调公司领导,也得到公司大力支持,从公司本就紧张的场所仍努力腾出独立的空间,用于支持职工书屋的建设,去向不明的书籍通过公司工会主席动员全体职工已陆续追回并登记上架,职工书屋上班时间先全体职工开放并实行借书登记。(2)某包装有限公司工会就职工书屋“很久没开放”问题向上级工会做了说明,因那段时间两楼进行整修,出于安全考虑,对职工书屋的暂时关闭,现已正常职工书屋向全体职工开放。未开封书籍已经全部开封并登记上架职工书屋,2016年下拨的大部分没有找到的书籍只因原来存放问题,已找到并核对、登记上架。(3)某模具有限公司工会积极配合职工书屋整改,已把食堂内休闲区的书屋迁入职工俱乐部并设单独空间开设职工书屋,开放时间和上班同步,实行借书登记。(4)某鞋业有限公司工会重新购添了新书架,把原来部分包装未开封的书籍全部开封上架。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微官网管理办法,加强对荔城工会微官网信息更新发布的管理,及时发布权益保障栏目的信息。截止2020年第一季度,已更新各类信息49条。三是制定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耐心细心与信访人沟通,倾听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及时将调查情况答复信访人。对有职工在新浪博客中反映的问题情况,分管领导和经办人主动上门与当事人沟通,已取得当事人理解。四是重新制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印制3000份。五是对组宣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坚持每年二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班子成员表率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纪律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区委相关要求,细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每两周一次的支部学习,对象范围扩大至全体干部职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推行党组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9处,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目标责任制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区委关于转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要求,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开展述责述廉会议和民主评议。对班子成员出现2016-2018年三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一字不变的情况,由党组书记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重新撰写,已整改到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约谈档案实行“两表格一记录”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责任部室负责人谈,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的提醒谈话,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把干部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截至目前,已由党组书记提醒谈话副科级干部2人,中层干部5人。
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靠前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改的《党章》及党规党纪,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组的必修课。对新提拔或调整的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促党组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加大对单位“一把手”、“三重一大”工作和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负责人员加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对单位“四风”情况开展督查,严查各类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相关规章制度,下发《荔城区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报销手续和物资采购询价工作。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确保做到无一遗漏。启动内审机制,开展巡察专项审计,确保各项开支真实有效。三是对财务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一)报销不规范问题:2015年以来8单采购询价不规范或未经询价,与经办人逐一核实,并告诫今后将按要求规范询价。2018年8月9#凭证,支付购买慰问品款项,该项慰问品与2018年7月42#凭证购买夏送清凉慰问品一致,复印附凭证后备查。
(二)5项事项的报销未附相关佐证材料或报销手续不完整:
(1)报销手续不完款项,已由相关人员退回单位账户。退回金额共计760元。
(2)报销未附相关佐证材料,已补打补齐相关发票、明细单。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
针对新度、镇海、拱辰存在的类似情况,已将问题通报相关镇街总工会,并督促限期整改,将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规范工会经费开支程序。
(三)业务处理不及时
(1)专干缴纳社保产生滞纳金问题。因我单位系行政机关单位,缴交社保类型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2015年无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保险业务,经过多方沟通协调,于2016年办理成功,按合同规定从聘用时间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故产生滞纳金。责成相关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践行“马上就办”,防止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2)2019年6月仍为退休后的王某交纳养老保险金1127.52元、职业年金563.76元。经查王某身份证出生年月与档案不一致,按照身份证应于2020年10月份退休,我会于2019年8月份收到组织部关于王某同志退休的通知,退休时间从2019年5月份起算,遂造成该项业务发生,相关款项已按程序办理退还到位。
(3)2015年2月区总工会购买一台打印机和2015年9月区职工业余学校购买一台显示器均未列入固定资产。该打印机单价750元、显示器850元,现已补登。
5.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做好接待审批、报销手续。已由相关人员退还餐费共计131元。
6.关于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某公司工会已于2020年1月开立工会银行账户,申请材料于2020年5月18日送达黄石园区总工会,黄石园区总工会于2020年5月19日将职工技能培训费3.1万元拨付至某公司工会。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和部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机关党支部推进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二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章党规学习作为重点,严密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列出学习清单、明确学习内容,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修订,深入推行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的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支部学习和一个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扎实抓好“主题党日”活动,把交纳党费作为主题党日的固定动作,做到有党味、有主题、有形式、有记录、有成效。整改期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共9场次,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谈心谈话20余人次。
2.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四个方面要求,党组书记亲自组织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实效,针对2017、2018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相关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深入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阐明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剖析和下一步整改举措及努力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区直各有关单位、镇街、园区、挂钩村(居)、企业发放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函200份,征求原汁原味意见建议19条,经综合梳理共7条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谈心6人次,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谈心9人次。
3.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支部六项基本制度》、《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在全面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支部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责令2017年支部换届程序中未签到人员进行补签,并对相关的选票进行封存,进一步规范换届程序。
4.关于工会专干聘用合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福建省工会专干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会工作实际,和工会专干签订补充合同,完善绩效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相关内容。
5.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关注职工需求,主动参与劳动关系调解;利用荔城工会微信公众号和智慧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倾听职工呼声;实行科级领导挂钩制度,定期前往重点镇街、园区,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支持劳动者的仲裁和诉讼;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我们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二是制定信访工作制度,发挥劳动监督委员会作用;聘请兼职律师,针对个案维权进行解答处理;发现有欠薪苗头或已发生欠薪的,工会第一时间深入企业调查摸底,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为职工维权。(1)关于2017年12月6日某设备有限公司对区总工会的处理结果有异议一事,经电话回访当事人,其表示当时工资已结清,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系本人不愿意继续在该公司上班,且该公司已经倒闭,当事人另一方手机显示空号;(2)关于2018年五名职工投诉某鞋厂拖欠工资区工会处理完毕后没有进一步深入该企业了解是否存在普遍欠薪情况。经向西天尾镇核实,该公司已不存在,无法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普遍欠薪情况。三是将对荔城工会微信公众号收到群众反映的信息收集时效上下功夫,第一时间报主要领导批示,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并对微信公众号收到12条群众反映问题规范审办流程,手续不全的已全部补办。四是新招考一名法律专职人员,对职工反映权益受损问题深入企业调查,并将可能发生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尽所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对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6.关于工会组建不够严谨的问题
加强工会组建及选举有关批复文件签发人程序,严格按照先签发后印发文件制度执行,已于2020年1月份组织各镇街(园区)工会主席、副主席召开基层工作会议对基层工会业务进行培训,并将《基层工会组建和换届工作手册》下发基层工会,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组建和换届程序。某制鞋有限公司工会2020年1月份已由西天尾镇总工会督促完成换届。我会掌握企业数主要来源于其他部门,由于相关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和企业动态存在的客观情况造成底数模糊。25人以上企业已建会名单共1303家,现已排查完成。
7.关于工会经费审计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总《福建省工会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了《荔城区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经审工作。截止2020年5月份,区总工会经审委对6个镇街、2个园区实行全覆盖专项审计,同时还进一步加强配齐经审干部队伍,增配1名经审干部。
(1)卫计局工会结余1568元:2020年1月,荔城区卫生和计划局工会对于收到2015-2016年收到我会下拨的技能竞赛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说明,该资金累计结余为1568元,已协调退回。
(2)黄石镇总工会:2016年1月下拨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经费3万元,结余16782元。已计划购买相关法律法规书籍,该工会专款专用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事宜。
(3)新度镇总工会:2015年12月1#记账凭证,2015年7月24日荔城区总工会下拨活动经费13500元,新度镇总工会组织“五一”、“五四”登山活动奖金2300元,结余11200元,已协调退回。新度镇新渠保洁公司沟尾村保洁队专项慰问1万元,现已拨付到位。
(4)镇海街道总工会:2016年6月5#记账凭证,支付荔城区海亮保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荔城区企业职代会优秀提案”奖金1万元、支付某广场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荔城区企业职代会优秀提案”奖金5000元,两单均未附收款单位开具的票据。海亮保洁于2019年9月撤销、某购物广场于2019.5月停业,经核实,两笔资金都已用于“荔城区企业职代会优秀提案”奖励。
(5)西天尾镇总工会:已附某有限公司厂务公开申请报告及某鞋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经费转账凭证。示范点建设经费0.5万元、元旦晚会经费结余12540元、农民工送文化职工广场活动费结余6090元,以上三笔款项于2020.1月转还荔城区总工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场地费、餐费、宣传材料等支出41827.7元,发票已附。妈妈小屋经费于2019年11月转账至某制鞋公司。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10万元已计划使用6万元用于相关法律法规书籍购买,用于向企业职工宣传。
(6)黄石园区妈妈小屋创建工作经费2000元已于2020年3月份已经汇给某鞋业公司工会。教育工会妈妈小屋创建工作经费4000元于2019年3月及2019年5月转账给荔城区中山中学及荔城区第二幼儿园。
(7)北高镇总工会于2020年1月退回系列活动经费20000元。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此次巡察整改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排对我会党组2016、2017、2018年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新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职工医疗互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制定定期向基层工会提醒机制,迅速落实转发《莆田市“一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扩大资金使用覆盖面,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上调慰问金幅度。2018年“一日助”资金使用10039元,2019年“一日助”资金使用173000元,2020年第一季度已使用“一日助”资金413000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党组成员、副主席在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对职工校副校长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对经保部负责人在贯彻上级精神有所虚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对办公室负责人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对组宣部负责人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对财务部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对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够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92424;通信地址:荔城区政府机关大院,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qzgh2292424@163.com。
中共荔城区总工会党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