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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荔城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1-05-04 10:20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一组于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 1月17日对共青团荔城区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团区委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团区委把强化思想认识作为首要任务,在2020年5月29日巡察反馈会上团区委领导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反馈会当天团区委召开巡察反馈意见通报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巡察反馈会当天,团区委立即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要求,成立了以团区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同时针对区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整改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了《共青团荔城区委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跟踪督促、有效推进。整改期间坚持整改工作“每周跟进”“定期汇报”,通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措施,并要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各责任人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督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制定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二是把党章党规党纪、廉政教育及全面从严治党等纳入干部教育内容,重点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的跟进学习,于2020年6月份起每2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同时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将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今后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四是涉及人员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2.关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意见。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制定荔城区共青团重点工作安排。三是已重新修订《共青团荔城区委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要求,今后将严格对照标准要求,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检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会上严格流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优秀”等次比例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后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落实,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归档。

  3.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书记会议事规则,对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坚决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由书记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规范了书记会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内容、意见和集体研究结果,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制度,防止“一言堂”问题。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重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0年7月3日,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要求全委干部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和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方向,壮大主流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2020年7月10日、10月19日、11月23日分别召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暨专题学习会、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和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总结会,2021年1月15日召开《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专题研讨会,要求全委干部充分认识“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强化正面宣传,营造向上向善氛围;要利用现有阵地,宣传党的政策理论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引领青年。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载体,宣传发布“六一儿童节”荔城区少先队队员们齐唱歌曲致敬抗疫先锋、《99岁,生日快乐!》《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华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青年工作纪实》《守护环境,荔荔在行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荔荔在努力》《法制宣传,荔荔在路上》等内容,并先后组织开展“你好,少代会”系列主题活动、纪念抗美援朝70周年观影活动、“宪法进校园”活动、青年大学习主题宣讲活动、返乡大学生新春座谈会、学雷锋志愿行动等,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涉及人员已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四是挂牌莆田市荔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并制度上墙。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共青团荔城区委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按照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重大节假日前夕廉政警示教育,端午节前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国庆中秋两节前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学习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四风”典型问题通报,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三是2020年7月3日,组织全委干部学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进一步深化全委干部对“两个责任”的认识。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一岗双责”,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作为书记会议事内容,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分别于端午节前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国庆中秋、春节前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三是涉及人员已重新修改述责述廉报告。四是2021年2月20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和督促团区委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要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协助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团区委有针对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构建不能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二是聚焦权力运行监督。一方面了解政治生态情况。多听取该单位服务管理对象、单位内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该单位班子整体运行情况,了解掌握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另一方面“融入式”监督把握重点。主动融入团区委主体业务工作的开展,积极建言献策。参加团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的会议,贴近并融入团区委的履职和管理过程,全面把握团区委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一方面督促团区委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负责人员加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另一方面结合明察、暗访对单位“四风”情况开展督查,严查各类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据实对历年排查表进行补签。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重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岗位风险点并针对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抖音号管理,自2020年6月起已分别发布“六一儿童节”荔城区少先队队员们齐唱歌曲致敬抗疫先锋、#毕业季#扬帆起航奋斗吧!少年、“童心筑梦 爱在邻里”公益夏令营、返乡大学生交流班、少先队建队71周年主题队日活动、守护环境、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原创视频;同时,注重持续发挥“荔城青年”公众号的影响力,自2020年6月1日至今,已发布内容335篇;联合团市委等相关单位,举办“党建+”社区邻里中心相关活动10多场次;联合区委人才办开展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大学生们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举办2020年返乡大学生交流班活动,为大学生们提供一个走进荔城、了解荔城的平台;联合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开展“幸福简‘莆’ 爱在等‘荔’”单身联谊活动,为单身青年们提供一个邂逅爱情的平台;联合区检察院等开展关爱贫困青少年“圆梦微心愿”活动;联合人保财险莆田荔城支公司、中公教育等开展2021年“暖蜂行动·关爱传‘递’”快递从业青年服务活动;联合新度卫生院等开展“青春志愿心向党 美丽福建建新功”荔城区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联合区自然资源局等开展“军民同植生态林,共建美丽新荔城”植绿护绿活动;在张镇村成立全市首家村级少工委;联合荔城消防大队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祭扫英烈主题活动等。二是通过“荔城青年”公众号发布“@各位金主们,快把优质岗位砸来吧~”广泛征集辖区各类企业岗位需求并将所征求岗位进行发布,引导在外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创业,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积极指导筹备成立荔城区青年企业家协会,进一步团结凝聚辖区青年人才。三是制定《共青团荔城区委公章使用制度》,明确用章审批制度,确保公章规范使用。四是指定专人记录书记会、工作例会内容,并要求记录规范、完整。五是涉及人员已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六是已对材料档案管理不善、撰写材料不认真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材料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材料规范齐全。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司机领取的2015年度下乡补贴1800元已于6月19日退回并上缴区财政。二是据实将账簿及凭证补签到位。今后,将严格依照财经纪律和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肃对待会计档案,杜绝账簿凭证无人员签字、盖章不规范、询价手续不规范等现象,对不符合报销条件或者凭证不全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违规在行政基本户使用工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违规发放的蛋糕券(6人1200元)已于3月24日退回基本户,职工医疗互助资金360元已于6月19日上缴区财政。二是成立工会,并已注册专门工会账户用于列支工会会员活动费。

  8.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北高镇、新度镇对镇街团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整改。二是明确要求各镇街团组织对往年未使用工作经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推进工作经费规范使用。三是今后将每年开展1次镇街团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并将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与次年工作经费下拨额度相挂钩,确保工作经费的规范使用,提高工作经费使用效益。

  9.关于个别经费长期滞留账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3月25日将6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退回区财政;团省委、团市委下拨的五险一金、青年创业基金、青少年综合平台经费、周末剧场活动费及往年艺术赛报名费共计152493.5元已于6月19日退回区财政。二是未及时上缴的所得税已经更正申报并补缴。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悬挂党支部活动室标牌,并将党支部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等悬挂上墙。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书记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分别于7月3日和12月1日召开书记会,研究总结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全年党建工作。三是结合单位实际,重新修订了《共青团荔城区委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开展。四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于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9日、2021年3月18日上专题党课。二是据实对历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查缺补漏;今后将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内容规范齐全。三是重新修订了《共青团荔城区委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要求,并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团区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9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通过查找自身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同时,班子成员间开展了积极诚恳的相互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并明确了提升学习力、服务力、规范力、执行力、模范力的努力方向,达到了预期目的;于2021年2月20日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认真自我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四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内组织生活严肃、规范。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2020年6月以来,我支部通过专题研讨、现场参观、志愿活动等形式,开展“弘扬抗战精神,勇担时代使命”“传承延安精神,决胜全面小康”“创城攻坚,党员先行”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富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11次,进一步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党性意识,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备案工作及材料整理归档,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开展。二是重新修订了《共青团荔城区委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民主评议党员要求,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确保记录完整。

  4.关于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如实完善2015年党支部换届相关记录。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于6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今后将规范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谨、材料规范。

  5.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涉及人员开展谈话,该同志已经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并于2021年3月18日经党员大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举一反三,对全体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20年6月19日将4名党员补缴的2016年党费418.8元缴至党工委账户。今后,将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做好交纳记录,对未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自2020年6月起我委全体党员均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挂职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福建银保监局 共青团福建省委 关于选派第八批优秀金融青年干部到地方团委挂职的通知》“挂职干部参照《共青团福建省委机关兼职干部选任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的文件精神,对金融挂职副书记进行分工,制定挂职工作月汇报制度,每月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目前,金融挂职副书记能较积极参加书记会、团区委工作例会及扶贫慰问、三下乡等活动。

  7.关于未与临时工签订聘用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与聘用的清洁工及外聘会计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今后,将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作干部职工去向牌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干部去向。二是修订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格执行逐级请假程序,并由专人负责考勤、保管签到表、汇总考勤情况。三是严格考勤管理,把日常考勤情况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相挂钩,奖勤罚懒。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度区委主体责任检查中通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已据实补全2018、2019年度党员大会记录中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并注明缺席人员等,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指定专人负责党员大会记录,分管领导定期督促检查,确保记录规范、完整。三是针对整改报告弄虚作假情况,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按规定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2个问题进行分类,逐一进行整改,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团区委副书记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员日常管理不够严格、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负有责任,团区委书记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团区委办公室负责人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个别经费长期滞留账户、党员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负有责任,团区委书记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夯实党建基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持续整改。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92024;通信地址:荔城胜利北街236号共青团荔城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tqw2024@126.com。

                                  共青团荔城区委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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