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进行巡察。2020年6月12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落实整改责任。反馈会之后,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政治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格的担当来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室务会、全体干部会议等会议6场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室领导班子分工配合,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
(二)强化整改措施。坚持对标照尺、对症下药,制定细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逐项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件件回音。
(三)提升整改效果。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建章立制,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将问题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相结合,努力提升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学习的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明确考勤、交流研讨及撰写心得体会等措施,强化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纪律要求。二是组织对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区第四次党代会及区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的补充学习。2020年6月份以来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9次,关注时事动态,充实学习内容。
(2)关于学习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时任区方志委主任重新撰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责令一名责任干部重新撰写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内容结合实际,杜绝抄袭拼凑。二是在干部学习例会上强调相关材料撰写要求;对心得体会、研讨材料等实行领导审阅把关制度,确保真学、真懂。三是对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两名责任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落实上级有关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6日室务会研究制定全区党史、文献研究、编纂工作计划,确定了编纂建区以来组织史、党史人物的目标及推进措施。二是组织建区以来党的组织史、党史人物资料征集和编写,会同组织、档案等部门收集资料,目前已完成资料征集及总纂。
2.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宣传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6日室务会研究制定党史、文献、地方志的宣传计划,确定了标语宣传、资料查询服务宣传、赠书宣传等宣传措施。二是利用办公楼LED每月开展党史方志标语宣传,开展赠阅古籍、旧志进读者、机关单位、进图书馆活动,向社会史志兴趣爱好者赠阅古籍50余册。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撰写2018年意识形态落实情况报告,完善报告内容。二是向区委宣传部门补充提交2018-2019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半年一次网络舆情工作汇报。三是2020年7月6日室务会研究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新闻应急处理机制等,完善重大敏感事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分别制定《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荔委史志[2020]6号文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2020年7月20日完善修订《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荔委史志[2020]7号文件)并抓好落实。三是按照荔廉责[2018]1号文件要求,在全体干部中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共谈话5人次;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组织6名干部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排查岗位5个方面廉政风险34个,并相应制定防控措施。
2.关于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督促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廉政警示教育,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重要文件通报学习时强化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通过走访、明察暗访等多种渠道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实效。
3.关于财务审核把控力度不足的问题
(1)关于部分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的报销凭证全面自查自纠,进行规范完善及说明。其中2016年12月购买书籍2652元未附购书清单问题,系购买方志文集68本,每本39元,共2652元;2015年12月报销加油费4999元,系原区方志委公务用车闽B18922的预存加油卡费用。二是2020年7月29日室务会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荔委史志[2020]8号文件),对入账凭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经办人提供凭证及清单附件、财务审核、领导签字等程序,确保财务凭证合规完备。
(2)关于大额支出未履行询价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履行询价手续的印刷费进行核实,系由于年鉴为政府主修的官书,当时考虑到海峡书局出版集团系福建省内较为权威、出版质量较为上乘的公立出版单位,故由原方志委会议研究直接委托其作为出版单位。二是2020年7月29日室务会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荔委史志[2020]8号文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询价、招投标等规定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时任区方志委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部分报销、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外出差未附出差审批单违规报销出差交通补助180元,三名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年度未按实际在职月份而多发未休年休5060元,已分别清退。二是2020年7月29日室务会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荔委史志[2020]8号文件),完善差旅费报销、津贴发放审核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工会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工会经费超支使用842.87元、个别职工未缴纳工会经费却享受工会福利560元,已退还单位基本帐户。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和标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时任工会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29日室务会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荔委史志[2020]8号文件),完善合同签订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审核,严格把关。二是对时任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退休人员聘用方式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室务会研究对聘用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完善,量化、细化外聘编辑的工资标准、工作任务和稿酬支付管理,完善外聘编辑及稿酬支付方案,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4.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1)关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部分合同不合逻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出版合同进行核实,履约时间在签订时间之前的问题,系合同签订时对格式化合同未进行修订;因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仍在有效期内,合同履行不受影响。二是室务会研究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荔委史志[2020]8号文件),完善合同签订审核把关制度,由业务负责人、主要领导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履约时间等条款进行认真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时任区方志委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会议记录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单位会议及记录制度,安排专人及时、认真、如实记录,单位领导定期对记录进行抽查审阅。二是对时任支部会议记录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地情信息化建设工作延续性不足,大多半途而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微信公众号、地方志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其中,微信公众号2016年12月花费7200元购买市电信公司的设计排版及推广套餐,开通运行三个月后由于人手紧张、运行困难而关闭;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外聘一名文员协助文字工作,每月2000元,聘用13个月,聘用工资以网站文字收集处理项目列支,该文员前期负责网站文字收集处理,微信公众号关闭后其按照单位工作统筹,转为从事区志、年鉴资料编辑,但聘用工资列支项目未调整直至其辞职。二是室务会修订地情信息《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三是协助政府网站充实“区情栏目”地方志信息,提供信息服务。
(4)关于工作畏难不前、创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整改及省、市关于年鉴编纂的要求,树立攻坚意识,明确下半年年鉴攻坚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2015、2016卷的补充编辑出版及2019年卷的出版。二是创新征集工作机制,将荔城年鉴资料征集与老区发展史资料征集相结合,依托区委办、区府办、区效能办帮助督促各部门配合资料征集,如2020年9月11日区效能办参加发展史资料征集推进会,本室主任就发展史和年鉴资料征集作业务辅导,起到较好效果。三是加强与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编纂人员沟通,通过微信工作群及点对点的业务指导,帮助参编单位制定编写篇目、提供参考范本,促进资料征集和供稿进度。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方志委剩余的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按照服务单位关系转移至服务单位党支部;因党员人数不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支部由区政府直属系统党委研究批准,于2020年7月撤销。二是室相关党员干部按照党组织关系,严格遵守所在党支部管理,规范参与学习和组织生活。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抽调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室党员的组织关系隶属抽调服务单位党组织;因党员人数不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支部由区政府直属系统党委研究批准,于2020年7月撤销。二是室党员干部按照党组织关系,严格遵守所在党支部管理,规范参与学习和组织生活。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干部工作状态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党史研究室和原方志委的办公场所进行整合,干部集中在原方志委办公场所即水利局办公楼二楼办公。二是2020年7月6日室务会对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分工进行研究,明确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统筹兼顾融合党史和地方志业务,促进职能整合和业务开展。三是落实分工协作机制,齐心协力推进巡察整改、年鉴编纂攻坚、组织史和党史任务征集等工作。
(2)关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委组织部、编办申请2021年公务员公开招考名额,已申报2个职位共2人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加强队伍力量。二是就干部队伍力量不足问题向区委专题汇报,区委同意购买社会服务的“经费问题按需申请追加、区财政局给予支持”。针对年鉴编辑攻坚的任务,优化外聘编辑管理,选择业务能力较强的编辑并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稿酬规定进行约稿,保障2015、2016、2019卷年鉴攻坚有效推进。
(3)关于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整合后的实际和干部在岗情况,2020年8月14日室务会研究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考勤、请销假制度》《古籍资料管理》《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荔委史志[2020]9号文件),推动管理规范化。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具体是:时任区方志委主任对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大额支出未履行询价手续、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原工会业务经办人对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工会开支不规范等问题负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原区方志委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兼单位出纳对财务制度管理不严谨、会议记录混乱等负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年鉴编纂、出版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4年年鉴资料完成编纂并印刷成册。二是完成2015、2016年度年鉴资料的补充征集和编纂,其中2015卷2020年12月已送出版社审稿印刷;2016卷完成统稿,2021年3月已送出版社审稿。三是对2017、2018年度的年鉴资料,同步开展补充征集和编辑,目前资料征集已到位。
未完成原因:年鉴资料的补充征集和编纂工作量较大,单位在职编辑力量缺乏,采取分期梯次推进编纂的方法,2015、2016卷先期组织攻坚,2017、2018卷资料征集到位后安排在第二批编纂。
下一步整改措施:全力推进2016卷年鉴的审稿,2021年6月底前排版印刷;组织2017、2018年度的年鉴资料编辑统稿,2021年12月底前出版。
(2)关于主责主业工作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6日室务会研究制定全区党史、地方史研究、编纂工作计划,确定了征集编纂建区以来区委大事记的目标和推进措施。二是跟踪融入区委工作大局,正在会同区委办征集建区以来区委大事记的原始资料。
未完成原因:大事记资料常态化征集面广、原始资料查询难度较大,目前基本完成初稿,正在对初稿进行审稿。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区委办、档案以及各部门的联系,在2021年6月底完成大事记征集编写。
我室将继续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94705;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路区委机关大院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qfzw6258@126.com。
中共荔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