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22日至8月3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文联、区社科联、区委报道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二组向区委宣传部反馈的巡察意见,指出了四大方面19项共54个问题,提出3方面整改意见建议。区委宣传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落实好巡察反馈会议工作要求,坚决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相应制定整改措施54条,现已完成52条,未完成2条;建立健全35项制度;对6人次进行了8次问责,其中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追回违规报销款等106596元,补缴党费433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认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单位的各个问题,客观实际、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部对此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单位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以上率下,做到全员参与,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有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宣传思想工作的发展。
(一)及时传达,全面动员。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我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全面梳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为切实保障整改工作成效,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经研究,成立区委宣传部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宣传部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来统一指导整个整改工作的开展。
(二)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将任务分解逐条细化,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股室及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对能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短时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制订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或整改到位。
(三)全面整改,确保成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深层次体制机制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面系统地对根源性、类似性问题一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我部严格执行工作进度定期报告制度,遇到问题时能及时约请区委巡察组沟通整改事宜,确保了按期保质完成整改工作,并认真接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果。整改期间,根据整改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汇报会,听取各单位、各股室情况汇报,并针对普遍存在共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好总结评估工作。坚持做到在做好巡察问题整改的同时,充分应用好巡察成果,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以及党的十九大等上级重要精神的学习,2019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3次。已责令心得体会撰写不规范同志重新撰写,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针对此类错误,我部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进行重新排查,举一反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用心思考,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个人学习心得的撰写要求。
(2)2019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重新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提出了我部贯彻学习意见。
(3)加大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力度,截止2019年12月底,在镇街、区直各系统共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109场次。结合新闻宣传报道和宣讲团基层宣传,以“线上”+“线下”的形式,拓展宣传活动载体,增强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把党的最新理论传播到千家万户。
(4)持续在宣传系统干部队伍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增强“四力”的重要指示,持续开展好“四力”活动,加大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力度,深入挂钩村居,多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难题。抓好理论研究,提高对理论的阐释力度,注重经验积累,区委文明办于2019年12月17日-20日就全区各级文明校园创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工作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并形成当年度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区社科联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写新时代荔城精彩篇章”征文比赛,征集论文60余篇,继续抓好论文征集、发表等工作,推动社科理论知识往深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2月24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教育的通知》《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对宣传系统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
(2)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修订《荔城区委宣传部理论学习制度》。制定荔城区委宣传部2020年学习计划,并结合实际,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各类重要文件,2020年以来共开展学习52次。
(3)加大宣传思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力度。①推动文明实践工作全覆盖。加强对全区第一、二批村居文明实践站示范点的指导工作;切实发挥区直单位挂钩村居实践站联系帮扶作用,按区中心制订“13个有”标准,帮助村居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打造群众急需、特色鲜明、高质量的志愿服务项目,引导专业人员、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着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接地气有活力可持续。②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成果。一是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分工。重新梳理有关部门创城职能;三是开展创建挂钩结对帮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继续实行区直单位挂钩帮扶社区、村居推进创城工作;四是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区创城办从年初开始不定期跟踪督促各部门推进创建工作,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五是加强对难点顽疾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文明交通秩序、老城区电管网、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等整治行动。六是进一步规范提升公益宣传。加大对各种不规范公益广告的整改、清理和更换。③推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建设。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着力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滥放烟花爆竹、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以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加大全区移风易俗宣传力度,通过各村居设立的智慧音箱每天播放移风易俗宣传内容;印发《移风易俗常态化工作提醒函》,要求各镇街常态长效抓好移风易俗工作。④深化文明单位(乡镇)动态管理。变届期制管理为动态管理,变“验收式管理”为“实时化管理”,结合新时代文明荔城小程序APP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志愿服务工作进行动态管理。⑤持续加强扫黑除恶舆论宣传力度,按照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社会宣传、理论宣传、媒体宣传等方面发力,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扫黑除恶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
(4)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同时注重引以镜鉴,举一反三,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上级布置的每项任务扎实推进、每个措施见到实效。根据省委文明办《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委文明办[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于2019年8月23日制定《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登记制度与激励回馈机制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机制建设,通过成立区级志愿服务指挥中心、搭建覆盖广泛的服务站点、建立高效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有效的嘉许激励制度等措施,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服务优质、运转高效的志愿服务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根据荔委办〔2019〕46号文件,严格按照等次差额报批并发放2018年度绩效奖金。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召开全区意识形态联席工作会议,开展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办法,严格考评标准,于2020年1月份,开展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并已要求个别科局就上下年材料高度一致问题进行整改,已重新汇报,并举一反三,在检查过程中对全区各单位、各镇街提出杜绝因要求不严出现的材料应付现象要求。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逐步完善预警机制。从2019年11月起,对所依托的东南网舆情监测功能进行重新安排部署,整合到区融媒体中心指挥中心,进一步强化了搜索、整合、预警功能。
(2)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力度。完善新媒体端口监管机制,做到专人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原则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新媒体管理责任,并开展不定期排查。2019年9月对全区各区直单位和镇街新媒体账号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备案汇总清单。 “荔城政法”(新浪微博)、“荔城综治”(今日头条号)、“平安镇海”(新浪微博)均已按要求更新,“荔城区依法治区办”(新浪微博)、“黄石便民365”(微信公众号)、区社科普及平台“智慧社科”(微信公众号)已注销,“平安镇海”(新浪微博)属镇海派出所,通知区公安分局抓好管理。同时已将新媒体管理纳入意识形态考评,不定期对新媒体开展网上巡查,发现僵尸情况及时通知整改。
(3)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力度。根据此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宣传部已于2019年9月更新了《荔城新闻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意识形态考评中对个别制度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扣分,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为了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充分发挥好全区各级网站作用,我部将依托区委网信办进一步做好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着重抓好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信息发布转载、日常巡检监测及评估考核等工作,保障政府各类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4)加大新媒体资源融合力度。区融媒体中心“三定”方案已批复通过。整合全区新媒体资源,建立“微信矩阵”,与广电网络、东南网等加强合作,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4.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够有力,存在决策机构功能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1)增强政治自觉,已修订《荔城区委宣传部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部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部务会前充分酝酿提交的研究事项,填写提交研究事项报告单,同时对涉及“三重一大”项目,主动提前征求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召开部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决策。
(2)规范组织好部务会与部工作例会,在参与人员和研究事项上予以明确,会议记录已实行分开记录。部务会实行研究事项会前书面清单提交制度,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杜绝了议而不决的情况发生;已严格规范部务会议程,做到“一事一议一定”,并充分发挥民主,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已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谈话,计24人次。
(2)加大廉政谈话执行力度,班子成员已对所分管部门干部职工按照“两表格一记录”规范要求,对下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并做好谈话记录,计24人次。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2019年按要求、按节点传达落实好纪委每次通报精神计6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
(3)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就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或高风险等级进行认真排查,逐步完善了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财务审核机制,先后修订了《荔城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荔城区委宣传部旅差管理制度》《荔城区委宣传部印鉴管理制度》《荔城区委宣传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有效杜绝重大开支未进行招投标等情况的发生。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力度,督促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好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谈话提醒力度,切实做到抓早、抓小。
(2)强化了廉政教育压力传导力度,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纪律意识不强的现象,以下乡报销等干部职工容易忽视的有关方面问题为例子,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部务会议记录不认真的情况,已对原有部务会议记录不齐、不规范,会议记录要素缺失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反思不足,引以为戒,现已实行部务会议记录与部工作例会分开记录,确保部务会研究事项在日期上的明确性,在分类上的专题性,在提供依据时的便查性;同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发文审核把关不严,认真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范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发文审核制度,重新对拟稿人、核稿人、会稿人到签发人实行责任负责制,做到从严格把关,不出纰漏。强化发文程序各阶段的人员责任,夯实工作作风,确保发文规范不出差错;同时分别对两名负责文件办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文风不够实的现象,对2016年度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聚焦“四个合格”开展党性分析,对2017年度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重新撰写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撰写格式要求的班子成员要求其对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补充完善。举一反三,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纰漏与错误退回本人重新修改完善,共重新撰写相关材料37份,并以此为戒,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改进文风学风教育力度。对一名领导干部就文风不实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对2016年接待省社科考察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县区创建开支800元,已退回800元。同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进行核实,对接待对象人数不明确、接待标准不明的接待费坚决予以清退,已退回1735元。
(2)抓好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专项整改。一名干部2015年度平安奖金未按本年度市级在职月数计算,四名干部2014年度平安奖金、绩效奖金未按2013、2014年实际在职月数计算,多发共计6311元,已退回3728元。一名干部自2012年11月-2014年1月任职于荔城宣传编辑部,2014年2月起借调区委宣传部,故各类奖金按全年发放,共计2583元符合发放规定不予收回。一名干部2015年12月份调入区委宣传部,但应发2015年度各类奖金多发共计2.0965万元,已退回14966元,根据2015年度未休年休发放规定,该名干部2015年度未休年休报酬由2015年12月所在单位全额发放,故未休年休多发部分5999元符合规定不予收回。按对2015年度平安奖金按2016年6月份工资执行,多发计2373元,已退回2373元。违规补发2013年度增资部分平安奖计3.2278万元,已退回3.2278万元。违规跨年度补发2014年文明奖金2.1575万元,已退回2.1575万元。其他通过自查,巡察期间退回不符合规定奖金9824元。
(3)抓好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的专项整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荔委宣〔2019〕31号)及《荔城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荔城区委宣传部旅差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2015年3月一名干部多报下乡补助130元,已退回130元。2016年7月份一名干部多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费160元,已退回160元。2015年3月一名干部多报销下乡补助300元,已退回300元。两名干部2017-2019年4月份期间领取出差误餐补助的同时又在食堂就餐,已退回5150元。其他通过自查,已退回2480元。
(4)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对于2015年7月8日维修项目中出现“买单”项目开支100元责令退还,已退回100元。同时针对公车管理制度不严谨问题已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力度。鉴于目前我部已无公车,现我部已严格执行平台派车用车制度。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财务制度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1)已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规矩,针对此次该方面所反馈问题,就大额支出未经审核进行核销及未履行相关审批制度的情况进行立说立改,建章立制,制定了《荔城区委宣传部议事决策制度》《荔城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
(2)已进一步加大财务审核力度,完善审核程序和制度,确保把关到位。于2019年8月重新印制《荔城区委宣传部核销单》,要求所有发票报销均需经财务人员审核。已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对本部工会开支的项目一律按照荔城区工会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把关,切实加大了对宣传部工会的指导管理力度,报销程序依法依规。
(3)针对报销发票附件不完整的情况,逐项梳理,对能取得附件证明的报销发票由相关责任人提供并做好情况说明,对遗失或无法取得相关附件证明的报销发票予以清退。修订《荔城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报销程序和标准,确保报销手续完整。2015年8月报销报销“菊花茶等”计3200元,为部工会活动费,共计24人3200元,已附领取清单。2015年11月,报销印刷邮资封及答题卡3万元,为区委文明办与邮政合作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答印刷邮资封及答题卡,通过公文交换信箱投放到机关各单位,并由邮政直接寄往全区各学校。已附答题卡样本及分配清单。2015年6月报销误餐费326元,所附发票仅10元,已退回316元。2016年5月报销“工会生日慰问”购买生日蛋糕26份开展5200元,已附发放领取清单。其他通过自查退回附件不完整的报销款1328元。
(4)严格规范会计科目列支。由于目前我部已无公车,无车辆燃油费支出。同时举一反三,按规定列支渠道规范列支其他预缴费用,正确核定费用支出成本,真实反映项目的使用情况。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精准核算。严格各类奖金发放标准,精确计算数额,按照实际应发数额造册发放。
(6)修订《荔城区委宣传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印制《荔城区委宣传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购买、领用、报废审批制度。对2015年3月购买的四部相机计6120元、2016年购买的传真机计1350元补记固定资产账目,并对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重新盘点、清查,补记固定资产账目。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力度,进一步树立并加强主责意识。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的研究部署认真抓好支部党建工作,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已于2020年1月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已完善党员活动室硬件建设,支部基本概况与相关制度已上墙,规范化了活动室配备。同时已进一步严格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职责要求。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四名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已全部转移组织关系至户籍所在地。对2015年度党员的每月应交党费基数重新进行核算,确定基数,共补缴党费433元,已全部补缴到位。对在2016年开展的党费自查工作中未参与党费缴纳自查工作的5名党员开展党费核查工作,未缴足的通知其补缴到位,共补缴党费84.50元,已全部补缴到位。严格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在支部每月主题党日足额缴纳党费,并按照规定调整党费收缴标准。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会议记录,聚焦经常认真严肃和激发活力,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已进一步完善明确相关考勤请销假制度,规范了党员签到,现已实行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组织签到。深刻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根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主题,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正视不足,已及时调整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已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12月9日召开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逐一进行自我检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选择主题时在符合支部活动内容的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来选定主题,让党员得到锻炼、受到熏陶,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支部于2019年12月9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认真记录评议流程、评议结果等内容,同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如实反映评议实际情况。
(3)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制度。戒除好人主义,结合主题教育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集中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已完成谈话40余次。
5.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已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会前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程序,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保证了组织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已成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6.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文明办已在管理指导督促上加大力度:①发挥文明乡镇带动辐射作用。针对西天尾镇、拱辰办注册志愿者人数较少问题,区委文明办于2020年1月14日下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提醒函》,要求相关镇街广泛发动辖区内党员干部、村民群众注册志愿者,同时要求各文明乡镇积极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结合传统节日、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全社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②健全道德模范日常退出机制。针对我区首届莆田市道德模范宋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等失信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区委文明办于2020年1月8日向市委文明办提交请示,市委文明办于2020年1月21日行文回复(莆文明委〔2020〕3号),同意撤销宋某某“首届莆田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区委文明办将进一步健全道德模范日常退出机制,对发挥道德模范榜样意识不强、放松道德修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上报上级文明办,申请收回其荣誉称号。同时加大对道德模范的后续跟踪管理,进一步增强道德模范的标杆作用和自律意识,真正使道德模范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关于“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规范干部管理流程。及时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力度。对四名借调人员期满的情况,经协调组织部门与教育部门,目前审批手续已履行到位。
(2)进一步严格考勤制度。杜绝个别干部职工未签到签退现象,完善考勤统计表,在月统计的基础上已对2019年考勤进行年统计。加强对干部请假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报批制度。针对一名干部请假手续不规范情况,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对巡察组反馈的“某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区委文明办及时对该同志进行约谈,经驻部纪检监察组调查反馈,暂未发现其有吃空饷行为。对于另一名“某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2017年经部里多次通知劝说后,已责成其辞职,并对已发放的奖金福利进行追缴,已退回各类奖金10038元。
(4)区文联已加大对莆田画院的管理力度。目前画院工作人员已正常上班,下一步将加大上班考勤管理,加强与画院的沟通交流,确保画院工作运转正常,发挥作用。已对画院主管部门文联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评先评优民主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评先评优民主性不够的问题,我部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确保在今后包括评优评先在内的各项涉及党员干部职工利益的工作研究中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地进行研究决策,加大对评先评优活动的宣传发动,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人选,提高民主性。真正通过评优评先活动,达到奖励先进,营造积极上进的干事氛围,让优秀的干部职工脱颖而出。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9.关于“落实区委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度区委对宣传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出的支部会议记录不完善问题已于2019年11月整改到位。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教育,强化务实精神培训,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把整改工作落实好,完成好。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1.本次巡察共对6人次进行了8次问责,其中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具体如下:
(1)一名领导干部因撰写心得体会被提醒谈话。
(2)一名干部因下属协会换届指导不力被批评教育;因文件红头单位和落款单位不符被批评教育。
(3)一名干部同志因部务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缺失被批评教育。
(4)一名干部因发文审核把关不严被批评教育。
(5)一名领导干部因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补充完善述廉内容被提醒谈话;因对画院工作人员上班考勤管理不善被批评教育。
(6)一名干部同志因请假审批手续不规范被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本次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有2个。具体如下:
1.关于“区社科联、文联对下属单位、协会管理松懈”问题
整改情况:荔城区诚信促进会于2012年成立,2017年须换届,因市里审批程序延迟,且处级退休领导担任协会会长需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常委会研究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故换届时间延迟,于2019年3月6日完成换届。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好换届工作,确保流程规范。针对文联协会换届指导管理不力现象,已对文联工作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未完成情况:当前文联下属七个协会登记未完成。
未完成原因:文联下属七个协会登记需要注册资金,正在协调,尽快解决。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区民政局社团登记规定要求,计划由区摄影家协会、区音乐家协会、区民间文艺家协会作为第一批向区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协会,现着手准备相关材料,预计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属协会登记备案工作。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中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区文联已就相关列支报销的费用问题通知相关协会,现正协调相关协会收取换届会议费用。
未完成原因:由于各协会成立至今未收取任何会员费用,导致协调协会收取换会议费尚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期限: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商讨,预计2021年12月31日前退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99021;通信地址:荔城区机关大院4号楼,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xc513@163.com。
中共荔城区委宣传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