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莆田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自2022年4月8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二、来访接待场所开放后,来访群众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落实好“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一米线”等要求,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提倡群众通过12388网络举报平台、12388举报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
感谢社会各界和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莆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莆田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