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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度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2-04-27 10:02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日,区委巡察三组对新度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工作。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制定了《新度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正视问题,立行立改。镇党委始终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既处理解决问题,也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笼子,从大局上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突出立行立改,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会,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照各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逐一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巩固成果,确保长效。镇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逐项整改,给我镇的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机关管理等工作点了醒,提了神,有效推动了我镇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以建章立制堵住漏洞,以经验教训时刻警醒,确保工作的推动,整改成果的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2021年6月10日组织全镇122名党员以自学的方式重新学习十九大精神,并要求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我们面临的木兰溪南岸全域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迎难而上,推动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②已于2021年6月3日组织锦墩、樟桥、善乡、蒲坂、东坝、南梧塘等6个村组织委员进行集体谈话,并责令6个村对标对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述6个村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总结,于2021年6月7日全部上交整改情况报告。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各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党建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支部今后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参与到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今后镇党委将加强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截止目前,6个村已对学习不够深入的主题进行补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结合镇党委换届工作,于2021年5月27日调整镇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了《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新委〔2021〕84号)文件。②2021年6月9日修订了《新度镇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新委〔2021〕91号),2021年评先评优工作已通过党委会研究,并由组工办按要求做好党委会记录。下一步镇党委将严格按照细则做好各项“三重一大”的决策工作。③针对大部分村居存在以两委会代替支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问题,已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集中业务培训时,对各党组织党建经办人进行细致培训,并规定今后对于重大事项提交支委会研究,由镇组工办不定期对支委会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3.关于信访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每周科学安排镇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按照“诉访分离、法定优先”原则,做好接访、答复与劝访工作。2021年1-12月深入开展“四门四访”活动(开门接访139批268次,登门走访38批56人次、进门约访58批84次,上门回访7批7人次),把合理的解决到位,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困难的帮扶到位,违法的处置到位贯穿始终,截止目前未发生进京非访。②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利用新时期互联网媒体,微信、微博、LED、横幅、传单等宣传《信访条例》,让群众入脑入心,进一步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信访秩序;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依法逐级走访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不断提升群众信访满意率。2020年信访答复群众参评率85.2%,群众满意率95.7%;信访年终考评位居全区六个镇街第一名。2021年1月至6月答复群众参评率95.3.%,群众满意率85.7.%。2020年10月份至今镇本级系自办信访案件26件。③加强信访业务工作的学习,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信访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厘清信访受理范围,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做好正常信访业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及应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区分,为依法导入不同法定途径提供依据,进而正确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2021年以来共化解积案7件(10年以上积案1件,5年以上6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完成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机制的全面自查,对《新度镇突然事件新闻应急处理机制》《新度镇舆情会商研判机制》等制度机制错漏字及落款时间进行修正补充。②要求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规范涉及村上交《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③2021年6月已开展两次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安全生产月志愿宣传服务,二是疫苗接种志愿者活动。下一步将志愿者活动常态化开展。④已于2021年4月7日召开《宗教事务条例》主题宣讲,镇村干部共85 人参会,镇党委中心组于2021年5月19日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相关精神,全面强化党员干部宗教意识。第一时间结合分工调整,确定镇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2021年4月28日委托相关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委托预算、招标。2021年5月18日完成二三类危桥病害整治项目招标,5月21日完成中标公示,5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5月28日开工,6月7日并完成4座危桥搭板浇筑、9座刚性护栏预制,6月18日完成育新桥、渠道桥混凝土护栏施工,6月28日完成其余9座危桥刚性护栏安装,现已完工。②针对南梧塘、港利、郑坂等3个村公开栏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问题,已于2021年6月4日组织南梧塘、港利、郑坂等三个村的党务村务公开经办人进行集中业务指导,由专人负责村居公开栏工作。因以上三个村均为木兰溪南岸全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被征迁的村居,党务村务公开栏待新址确定后重新指导制作。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下村对公开栏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公开事项不齐全、公示不及时等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③安全生产违法9卷不规范卷宗已整改,并已于2021年5月31日邀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在镇计生楼二楼会议室对全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执法文书制作、填写、归档等程序的规范管理。

2.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镇便民中心二楼大会议室已经挂牌“荔城区新度镇开标室”,配套的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②针对投标保证金专项账户不符合财经制度,将加强保证金管理力度,确保招标结束后及时退回。③于2021年5月21日对镇招投标办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于6月8日对凌厝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于6月8日对时任龙头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④已完善招标办人员构成,组成A、B岗。⑤于2021年6月29日制定了《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招投标管理及标后管理文件的通知》(新政[2021]17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1年5月23日组织镇两委成员、包片、村居人员学习最新的省、市、区招投标及工程标后管理文件。②于2021年5月17日由镇经管站分管领导对经管站全体干部进行集体约谈。③于2021年5月29日上午在镇计生二楼会议室组织各村主干、包片领导、片长进行培训,在培训现场讲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并对锦墩村问题进行通报。2021年6月11日对锦墩村两委干部进行会议通报,6月15日组织各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培训。④善乡安置区项目逾期问题,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已于2020年10月被区效能办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教育,现已派专人负责跟踪进度,并在镇两委会上通报进度。截至2021年6月,已进行6次督查,均已整改。

4.关于12345平台投诉件办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新度镇12345平台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及时受理、转办平台各类投诉件,立行立改,经问题指出后,2019年至2021年6月平台及时答复率100%,未发生逾期答复。②针对平台办理答复不规范问题,镇12345平台工作人员把关不严问题,特安排专人负责对接12345平台投诉件的受理、转办、处理、答复等工作,严格落实《新度镇12345平台办理规定》,督促规范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认真核实诉求内容,提高办理时效和水平,及时精准回复问题诉求办理情况。③针对投诉件恢复随意和回复内容与投诉内容不符等问题,对具体投诉件4名答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食堂管理严重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食堂于2021年4月9日启动整改,严格按照《新度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物资核对及日常督查监管,食堂从业人员共3名于2020年12月3日完成健康证办理,2021年4月10日统一按要求穿着工作服、佩戴口罩、帽子上岗,4月9日进行干部职工餐前报餐登记,避免食材浪费;于5月6日起安排党政办专人对每日采购清单进行复核签字把关,并对当日采买的食品进行过称核对,明确物资采购的数量、规格、单价,票据、清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党政办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卫生、食材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截止目前已督查3次。

6.关于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1年6月11日上午已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政府采购网业务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后续的政府网采购事宜。已于2021年6月3日对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②2016年荔城区政府采购网站已下架,目前我镇按新规定的政府采购办理各类物资采购。③已于2021年5月17日对经管站全体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新度社区合同时间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经办人员把关不严造成的,已重新补签合同。④南梧塘村时间、验收人已由相关人员补签字确认。

7.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樟桥村已于2020年10月21日收回逾期租金24000元并签订协议书;②清洁工重复领取报销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渠桥村应退回200元,龙头村应退回500元,东郊村应退回1550元,均已退回到位2250元;白埕、东宋等2个村清洁工出勤工日单材料已补充;③2021年6月16日对东郊、龙头、渠桥、东宋及白埕等5个村的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镇于2020年12月25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司全面负责镇临时工聘用管理等工作。并于2021年1月份开始与镇临时工签订个人劳务派遣合同。截止目前共有临时工40人(新泰公司16人、机关内勤24人),全部临时工都已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②针对村级聘用干部超职数问题,我镇已于2017年进行全面清退,根据《中共荔城区新度镇委员会关于村级聘用干部职数超编问题自查整改情况的反馈》(新委〔2017〕93号),在2018年普遍村因存在换届问题人员出现交替,上半年和下半年的为不同人,但因经管站发放工资为年终发放,在造册时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一起造册会出现人数较多的情况。经仔细摸排,2020年后均未发现有超职数聘用干部的情况。今后将会严格把关各村聘用干部情况,杜绝出现超职数聘用的现象。③针对计生办工作人员在村级换届干部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问题,对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党建工作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2021年6月11日对支部书记和党建经办人进行了集体谈话,进一步提高各支部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并对上半年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与各村居党支部签订党建责任状。新度镇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已制定,并要求村级同步完成。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制定镇村两级党建工作计划,并坚持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②已制定专人负责党费台账的管理,要求专人及时把党费台账存放至档案室。已在镇食堂二楼会议室按照要求和相关标准设计党员活动室,并悬挂上墙制度。③经与区委组织部沟通请示,参照其他镇街做法,我镇因已有镇党委,拟采用不设立党总支,分立三个党支部做法,能够做到三个党支部人数在50人以内,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要求。④经摸排,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成立党支部,一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撤销该企业党支部。⑤已督促全镇现有东埔余村、凌厝村、扬美村、樟桥村、下横山村等5个经济收入薄弱村对党建引领本村经济发展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2021年6月11日对非公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业务进行培训,并通知一家企业党支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严肃开展党内活动,做好记录。机关党支部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精心组织筹备好支部书记及领导班子上党课,共同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②针对2018年上半年未按照《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8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已在镇两委会上进行通报,下一步将根据2018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的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的条例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将按照规定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引导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体现“辣味”。2021年3月1日已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根据工作安排,后已于8月13日再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③根据2021年6月11日业务培训要求,将每月的15日作为主题党日,要求各支部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向上级党委备案,以丰富多样创新的形式开展主题党日。

4.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失联党员已处置:渠桥村党支部1名和南梧塘村党支部2名分别自2008年1月、2016年1月失联至今。经与组织部进行多次沟通,决定按自行脱党处理。按照失联党员处置程序,经村支委会讨论后提交党员大会并报镇党委过会研究同意自行脱党处理并从党内除名,已于2021年8月12日完成。②镇机关今后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全镇机关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清,对因工作变动或自身原因等情况造成党员流动或实际不在岗的将及时对接好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③党费收缴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各村累计应补缴党费118086.25元,各村实际补缴党费118682.38元,已经全部入款新度镇人民政府党费项目。其中善乡村违反《党章》有关党费收缴规定,于2020年9月19日召开支委会自定党费缴纳标准问题,经核实,该村党费均按照党章规定进行收缴,3000元以下0.5%、3000元-5000元1%,农民按照0.2-1元缴纳。但在会议记录中存在不当的记录方式,已要求纠正。

5.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在换届前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局性统筹,进一步严格机关企事业党支部的换届程序,扎实做好和完成换届规定的每一个动作。在2021年推荐党代会代表的工作中,坚持巡察问题导向和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于2021年4月22日对党代会推选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认真做好记录的把关。

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有7个非公党支部没有发展党员,主要是因为新度镇非公企业党支部属于中小微企业,企业员工数量有限,合适的发展对象不多,接下来拟对这7家非公企业党支部进行重点摸排,找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合适对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于镇机关党支部和一家企业发展党员无党员大会记录问题,经查询党表,属于党员大会上未及时记录且未及时补充会议记录的问题。鉴于当时的经办人已调离新度镇,我镇已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党务工作者三会一课方面的会议记录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已制定2021年各支部发展党员安排表,全年发展党员名额共45个,拟分配非公3个发展名额,计划从非公企业党支部去年上报的6名积极分子中考察、择优入党,并由组工办对相关企业业务经办人进行业务指导,安排专人负责记录。

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各支部进行业务集中培训。将积极对照区级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人员,督促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②已将2021年党纪处分决定在镇两委会、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传达;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布置大会,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工作。针对2019年以来锦墩村、蒲坂村、善乡村、东坝村处分决定传达通报情况未记录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今年来要求有执行处分决定的相关村及时将传达决定会议记录送镇纪委备案。③结合党委换届工作,于2021年6月初在全镇针对班子、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8.关于镇纪委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1年镇纪委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截止目前共查办案件13件,结案13件,其中给予轻处分8人,重处分5人。②2021年共收到问题线索9条,目前正在依规依纪依法查办中。

9.关于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当前因木兰溪南岸高铁新城项目开发,我镇大面积征迁开发,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片区改造“两违”管控的通知,目前于2020年9月16日按上级要求暂停农村住宅建设审批业务,在建房屋也全部停工,今后如重新放开审批,严格按照《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荔政综〔2020〕5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宅基地审批及建房管理工作。②已于2021年6月9日修订了《新度镇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新委〔2021〕91号),已完成制定年度领导班子上党课计划及安排表,并按要求做好“三重一大”会议记录。③已于2021年5月20日对镇村建站负责翻建审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④1+X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剩余的3万元已追缴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已对21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7人,诫勉谈话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1.镇招投标办工作人员存在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被给予提醒谈话。

2.东郊村报账员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被给予提醒谈话。

3.渠桥村报账员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被给予提醒谈话。

4.东宋村报账员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被给予提醒谈话。

5.龙头村报账员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被给予提醒谈话。

6.白埕村报账员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不够问题,被给予提醒谈话。

7.镇党政办负责人存在物资采购不规范和超标准报销费用把关不严问题,被给予批评教育。

8.新度社区包村工作队队员存在12345平台投诉件答复不规范问题,被给予批评教育。

9.锦墩村包村工作队队员存在12345平台投诉件答复不规范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0.蒲坂村包村工作队2名队员存在12345平台投诉件答复不规范问题,被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11.锦墩村党支部书记管控“两违”不到位,被给予批评教育。

12.锦墩村村委会主任管控“两违”不到位,被给予批评教育。

13.凌厝村村委会主任存在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4.龙头村委会主任招存在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5.镇村建站建房审批业务经办人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够,被给予诫勉谈话。

16.镇财政所所长存在补贴发放及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等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7.镇经管站负责人因村干部电话费及通勤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8.蒲坂村包村计生专干在村级换届干部资格审查工作中把关不严,被给予诫勉谈话。

19.锦墩村土地协管员管控“两违”不到位,被给予诫勉谈话。

20.新度社区党支部书记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进行非法建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推进河长、专管员常态化履职,落实日常巡查,加强入河排污口和入河污染源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2021年5月,我镇共巡查发现12处(次)污水井满溢流入河道情况,均立即上报并协调督促运维公司进行处理。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截至目前,郑坂社区后面自然村污水纳管项目工程、安置房污水纳管项目工程、厝柄村后社基点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工程、下坂新街污水纳管项目工程、蒲坂燕尾基点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工程、蒲坂戴角基点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工程、龙头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工程已经竣工;樟桥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工程正在施工。目前,尚有两条黑臭水体未消除,现均已列入南洋水系水环境治理工程。②4月15日组织镇防控办相关经办人加强对防控疫情相关政策培训会,认真贯彻学习对上级下达关于防控疫情工作相关文件,严格落实对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镇村联防联控,对中高风险地区返莆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不漏一人。③加大环保整治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共排查餐饮行业252家,其中关闭5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181家,19家无需安装,已安装油水分离器200家,已纳管168家;机动车维修业12家,其中已关闭2家,已纳管9家,1家已停止洗车。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已销号,餐饮行业1家、机动车维修业3家已全部整治到位。④根据《关于调整荔城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办法的通知》(荔人社综[2020]38号)文件精神,每个月13号前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并把银行转帐凭证汇总报送给区就业中心,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3号前填报上季度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季申报表,截止目前已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至2022年1月份。贫困村扶贫项目完成了项目台账的统计,目前贫困村扶贫项目均已完成。经与城乡医保单位沟通,我镇于2021年3月底均已实现医保村村通。⑤稳步推进“六稳”“六保”工作,由镇项目办以及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全程跟进项目进度,完善项目进度表,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收集项目存在的问题,在每周的两委群上通报,限期解决。一企业项目由于业主方面原因已停止;莆田市八二一街南伸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投标;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已完成民房和远航包装饰品有限公司处在校区范围内两栋厂房征迁,建设工程稳步推进,三格式化粪池民生工程资金已及时落实。⑥截至2021年4月18日,全镇28个村全部成立了村扫黑除恶宣讲小组,并在扫黑除恶宣传形式上着重多样化、简单化、通俗化、全覆盖化,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每个村都有悬挂一条固定横幅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地址、并有一个宣传栏的版面专门宣传扫黑除恶;利用智慧广播播放一天不少于2小时、LED滚动播放标语,全镇116个村民微信群进行线上舆论宣传。于2021年4月19日邀请新度派出所副所长对全镇网格员进行扫黑除恶专题培训,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做到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

未完成原因: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不到位,辖区内仍存在燕尾沟、厝柄新沟等多条黑臭水体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①该河道属于内河,河床偏高,近年来雨量偏少,水源补充不足,造成河道水体不流通。②污水收集未完成全覆盖。③历史欠债造成河底污泥淤积。④群众不自觉往河内乱扔垃圾。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①两条河道均已列入南洋河网PPP整治项目,对河道进行清淤、修建生态框、巡河路、岸边绿化及框内种植挺叶水系植物等。②全面开展农村污水收集工作,由所在村开展剩余部分污水收集工作。③全面开展河道两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到的排污口全部登记造册,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企业生产废水不直排入河。④强化河道河面、河岸两侧违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收集点及漂浮垃圾集中整治工作,督促福龙马公司落实水岸协同治理,确保河面、河道两侧垃圾得到及时治理。⑤对已经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整治、“四乱”整治、水岸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实地巡查,对发现反弹的问题及时汇总收集,并做好整改,确保长治长效。⑥目前正在两条河道上游与渠桥河交接处建设补水泵闸,工程正在施工中。

2.关于“两违”治理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明确职责分工,通过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明确“两违”巡查、上报、拆除等责任,确保每宗“两违”案件责任到人。②全面营造浓厚的拆违宣传氛围,在2021年4月在天妃路、荔港大道、城港大道等主干道制作宣传横幅,同时要求28个村居在村居主干道、学校周边、农村市场周边、村委会周边等配备制作宣传横幅,录制了莆田话版“两违”管控音频,通过村村通等进行不间断宣传。在2021年7月份,组织全镇大型执法,并邀请莆田电视台、湄洲日报记者进行实地拆违摄像,在莆田新闻、荔城在线、湄洲日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③加大平台整治力度,对平台案件进行分类处置,平台结案率逐年上升,体现在2017年结案率30%、2018年结案率41%、2019年结案率72.7%、2020年结案率93.7%。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两违”平台案件的整治力度,分类处置,确保继续进一步提高整治率。④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同时结合省、市、区“天地网”、卫片顶风违建处置及农村自建房屋清查及12345平台等,进行“两违”的全面巡查核实管控,有效防止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有效震慑“两违”的高压态势。⑤2016年至今因两违管控不力或自身参与“两违”共有61名镇村干部或者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于2021年7月24日组织全体镇包村干部、村主干、土地管理员召开全镇“两违”整治工作大会,在大会上由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谈话。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对“两违”整治的培训力度,做到人人心中有界线。

未完成原因:部分“两违”建筑拆除没有操作空间,给拆除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剩余未处理两违将继续采取措施处置到位。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经财政所核实驾驶员安全奖励、车辆优待金奖励金等各类应退奖金补贴计849307.5元,已退749147.5元。(2)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其中①私车公用应退2487元,已退1904元;②2017年12月一名司机驾驶闽B575KE车辆到区里开会,路上车辆爆胎。由于会议紧急,车辆无法继续驾驶到定点维修点,故只能采取就近换胎措施应急,司机在附近一家轮胎商行直接维修,花费维修费计2100元;下一步将规范公车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

未完成原因:(1)各类津贴未退还部分为:尚未退还人员均为已离职镇村干部,累计共53603元。(2)村干部电话费退还中:未退还部分为已离退职村干部24人,共计30080元。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将对未退款人员继续采取措施追讨到位。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镇自筹透支严重,现已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减少赤字。②干部借款4人次7万元,已结算入账7万元,已整改到位;2013年镇人大会议补贴现金发放1.78万元,已退1.58万元,未退2000元(其中已故1人计200元),未收回部分将继续督促相关人员进行退返。③2016年-2017年7月期间镇机关食堂总支出56.78万元为现金支付问题,于2017年8月镇机关食堂改善后,已规范支付问题。④2016年8月支付移动通讯费汇到移动客户经理个人银行账户,已取得移动公司委托确认证明,今后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⑤已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诫勉谈话。

未完成原因:未退还部分为已离退职干部职工共计1800元。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将对未退款人员继续采取措施追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2297404;通讯地址:新度镇天妃路4301号;邮政编码:351142;电子邮箱:xdzgov@163.com




                                                                                          中共新度镇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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