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省委改革办在全省范围组织评选出了2022年福建省10个改革品牌、15个改革试点成果,其中省纪委监委的“点题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被评为改革品牌之一。
2021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在“小切口”“项目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治理机制,创新开展“点题整治”工作。2023年,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围绕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部署在“宣传、监督、效果”等方面持续发力。人民日报刊文“‘点题整治’,把烦心事办成暖心事”。
罗源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碧里乡牛澳村海上渔排向群众了解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情况。
改革背景
党中央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强调,要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把群众“忧心的事”当作始终“牵挂的事”,从群众诉求的“小问题”中把握“大政治”,以推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日常监督发现,有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没有贴近民生实际,结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群众还不解渴,获得感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群众所急所想所盼了解不深入、掌握不清楚,工作没有针对性。为此,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点题整治”,让群众点题,找准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举措。2021年,全党上下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省纪委监委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立足职能职责,将“点题整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推进“点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霞浦县纪委监委干部聚焦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实地查看、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推动问题整改。
创新做法
“点题整治”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总体思路,通过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深入纠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漠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坚持理念革新,“靶向式”开展群众选题
深化“知”“督”“促”工作机制,突出群众主体、站位群众视角,通过线上征集和线下收集相结合、集中征题和常态选题相促进,建立健全“收集—汇总—研判”常态化点题流程。
01广泛征集群众诉求
2021年通过线上线下共收集2903条选题建议。2022年重点拓宽线下渠道,深挖巡视巡察、信访举报、乡镇纪委下沉监督等监督资源,并与网信办、效能办、12345便民热线等无缝对接。2023年,再次开展线上公开征集,共收集2612条选题建议。
02汇总建立项目库
按照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十大领域,分析共性诉求,研究责任部门、政策依据等,形成“项目库”。
03联合会商研判选题
通过征求意见、上门走访、联合会商等方式,2021年拟定18个省级层面选题,市、县两级自选拓展95个项目。2022年着力探索多部门、多层级、多方人员共同会商研判机制,确保定题更科学,确定省级选题16个。
漳平市纪委监委与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监督等协作机制,持续巩固“点题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工作成果。
坚持流程再造,“要素式”压实部门责任
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坚持“严、准、实、稳”要求,聚焦“主体、目标、措施、进度”四要素,推动职能部门扛起主体责任,形成“选准切口—制定方案—主动公开—跟踪问效”的答题闭环。
01选准整治切口
与职能部门充分沟通研究,精选整治“小切口”,使项目“可操作、可整治、可见效、可评估”。
02制定整治方案
定主体,根据选题内容确定牵头部门,并由其研提配合部门组成,绑定责任“共同体”;定目标,合理设定预期成果、定量定性指标,让整治结果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定措施,围绕整治目标细化举措,逐项分解任务,责任到岗到人;定进度,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推进,掐准时间答题“交卷”。
03主动对外公开
在媒体上公开整治方案,并推动牵头部门围绕“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安排、监督方式”等制作“点题整治·一图读懂”,方便群众直观了解。
04强化跟踪问效
由牵头部门按月排出阶段性工作目标,纪委监委党风室逐月汇总进展情况、点评通报,形成“项目进度督办表”,做到实时掌握、动态纠偏,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坚持格局重构,“贯通式”整合各类监督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变纪委“一家”监督为“大家”合力监督。
01纪委专责监督引领
省纪委监委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会议25场,不定期实施纪委点评专项、牵头部门点评参与单位“双点评”。2022年将“点题整治”纳入“一季度一主题”政治监督,发现194个问题,既抄送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又反馈市县党委政府,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格局。组织对“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2个项目开展“点穴式”督导,通报监督发现问题,约谈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并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龙岩市纪委监委通过看项目比进度、看作风比服务、看民意比成效,建立起“领题问效”机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661起,处理5333人。
02部门职能监督跟进
建立牵头部门统筹协调、配合部门积极跟进的部门协作机制,责任单位“抓本级、带系统”形成全省“一盘棋”。整治期间,职能部门受理群众诉求30709条、办结29089条,出台省级规章制度98项,各级完善制度960项。
03各类监督有机贯通
聚焦激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创新开展“厅说福建·‘点题整治’系列谈”“走进‘点题整治’”“我眼中的‘点题整治’”等系列活动,确保热度不减、声势不降。
福安市纪委监委聚焦城区公共空间停车场问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坚持效果导向,“交互式”做实社会评价
坚持“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如何进一步深化整治”也是群众说了算,不断拓展评价主体、创新评价形式、规范评价流程,形成“集中整治—群众评价—反馈深化—再次评价”往复促进的格局。
01全过程“实时评”
整治前公布整治目标,整治后晒出“成果清单”“制度清单”,过程中动态发布整治进展,设置群众留言窗口,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省级层面共办理群众反映诉求和问题线索1261条、办结1226件。2022年度成果公布的阅读量达11.5万、超19.5万人参与监督评价。
02第三方“专业评”
委托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对项目整治成效开展测评,让群众“阅卷”“打分”。2021年省级项目满意率为96.35%、支持率为95.80%,2022年省级项目满意率为96.89%、支持率为95.90%。
03全方位“综合评”
按照“部门评、分级评、现场看、集中审、综合议”流程,2022年对18个项目逐一评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省委改革办等行业领域专家实地察访、集中评审,共收集评估意见1252条、新增项目建议59条,明确3项“可结题完成”、15项“需深化推进”、1项新增,形成新的“15+1”题库,使评价结果得到有效运用。2023年对16个项目开展综合评价,进一步拓展主体、实化标准、细化流程,征集评价意见2065条、新增项目建议63条。
主要成效
经过两年多不懈努力,“点题整治”着力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聚焦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持续发力,既固化成果又防止反弹,监督治理效能得到充分彰显。
01减轻了群众负担
如,推动全省240家公立医院接入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累计互认检查检验项目1.84亿项次,节约检查费用86.3亿元。
02维护了群众利益
如,为施工单位追讨工程款21.2亿元、1.4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54亿元。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收回被侵占集体资金资产2.77亿元、土地等资源性资产2.48万亩。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行动,查处涉嫌欺诈骗保案件94例,累计追回2399.84万元(含医保基金)。
永安市纪委监委将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列为“点题整治”重点项目,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03守护了群众安全
如,聚焦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等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整治城区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在2021年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9.6%的基础上,2022年同比下降14%。
04提升了公共服务
如,推行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2+N”模式(2项基本服务+N类拓展服务)全覆盖,参与学生381.34万人,城区开展“2+3”(2项基本服务+3类拓展服务)及以上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1683所,占比94.92%。聚焦解决城市“停车难”,新增停车场296个、净增加停车泊位6.15万个。为解决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组织有中高级职称医师2.4万人次下基层服务群众20.9万人次,省属医院巡诊服务群众8501人次。
来源丨省委改革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