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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3-05-18 16:30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1日至4月21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含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自2022年8月4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含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以来,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发挥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巡察整改融入党的建设、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全面治党,紧密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区人社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落实荔城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和整改责任,把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一揽子布置到底、贯彻落实到位。2022年局党组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场次,召开安排部署会议2场次,专题听取各整改责任人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促进巡察反馈问题彻底解决。 

  (二)以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区人社局党组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入开展调研,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准症结、研究对策,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形成一系列制度成果。经过局党组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共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中共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等11个制度,坚持用科学的、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为人社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以钉钉子的韧劲不断抓好巡察整改促进人社事业发展。 

  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带头部署、协调、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督促干部职工树牢为民服务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表《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计划》(荔人社党组〔2022〕5号),统筹安排、有序组织理论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2022年8-11月份,局党组召开集中学习13场次,并时时更新学习情况,要求党员于2022年9月5日前将心得体会报送至党支部,2022年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玉湖书院廉政文化基地。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丰富学习载体,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升学习效果;要求党组成员各自认领,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调研报告,相关调研报告已修改。长期坚持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学习、抓调研、抓落实,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定期开展学习研讨,将学习成果与人社业务相结合,不断推进人社工作提质增效;于2022年6月29日、8月11日、9月5日、10月21日,开展学习研讨,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将研讨材料归档,党组成员结合人社领域业务、政策,谈体会,谈感受,加快工作进度布置,着力于人社助企纾困政策落实、稳保就业专项行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人事人才工作、根治欠薪、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聚焦靶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已按计划,每周开展党组扩大学习会议,利用集中学、自学、学习强国APP等形式加强学习,按照地点轮换原则,将学习覆盖至局本级和下属中心单位,学习对象范围扩大至全系统人员。 

  2.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等政策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11月份走访20多家企业开展人社局长拓岗行动,宣传解读当前企业招工引才系列政策,征集企业招聘岗位信息1305个。动员企业结合自身需求,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力度,进一步促进荔城区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人社局长拓岗行动开展宣传服务,宣传普及稳岗返还等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参保意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实时了解就业情况并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为意向就业人员提供岗位推荐,2022年7-11月份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556人,成功跟踪服务1551人,目前已就业1221人。2022年1-10月,城镇新增就业6711人(其中2022年8-10月份新增就业人数2626人,其中2022年8-10月同比增长38.13%),超序时完成年度任务;2022年8月份根据工信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将我区133家规上企业列入用工监测数据库,2022年8-9月份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研方式对规上企业开展第三季度用工需求调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并征集企业招聘岗位信息3000余个,协助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招聘补充员工空缺。下一步继续每季度召开一次用工调查,有针对性开展用工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建立失业人员就业跟踪月服务机制,按月对失业人员开展就业跟踪服务。2022年1-10月,共为1121名失业人员开展就业跟踪服务(其中,8月份以来开展就业跟踪服务594人次);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实时了解就业情况并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为意向就业人员提供岗位推荐。2022年发布见习岗位101个,发放就业见习补贴80余万元;2022年7-11月份接收25名脱贫户毕业生、残疾、低保等困难毕业生,我局派专人实行就业红娘“一对一”就业帮扶,目前已就业19人。第三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活动已开启,已完成网络报名及审核。2022年9月份接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1人;2022年8-11月份通过走访20多家企业宣传解读政策、在经办窗口放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宣传普及就业困难人员促就业政策,提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率,对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系列扶持政策。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2022年为404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养老保险补贴173.92万元,为145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医疗保险补贴23.46万元。2022年9月份共为13家企业招用233名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发放社保补贴90万元。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2022年新增公益性岗位77人(其中8月份以来新开发14人)。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等,目前已拨付吸纳就业补贴(企业项目用工补贴)159万元,正在申请拨付400.24万元,下一步将持续通过下沉企业一线、前往镇街(园区)进村入户等举措宣传解读各类政策,提高企业、群众对人社政策认识,进一步扩大企业、群众政策受惠面。三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应开发尽开发。2022年1-11月新增公益性岗位77人(其中8月份以来新开发14人)。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工资实行预拨,今年已预拨付3个季度,结算1-2两个季度。督促各镇(街)、村(社区)按月发放工资、每月及时上传工资发放凭证、按季申报补贴。2022年1-9月份工资均已报送。除个别村社区因银行账户被冻结,工资发放较为滞后外,整体情况较好。每月及时通过镇街工作群督促及时发放工资、及时上报银行凭证。 

  3.关于落实“人才强区”战略不够有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份局长、副局长以及经办人员多次多家重点企业宣传并指导技能人才培养和补贴政策,指导企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已开展认定109人,落实见证补贴;2022年5月份开展鞋面车缝职业技能竞赛,共计49名选手到场参赛。2022年8月份开展油漆工职业技能竞赛,共计37名行业选手到场参赛,促进技能人才聚集,有效提升该行业技术水平。选拔推荐5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参与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强化多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从多方面提升我区各类技能人才数量和水平;配合区委人才办出台《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荔委人才〔2022〕8号)、《荔城区人才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荔委人才〔2022〕9号)等文件,促进我区引才聚才。二是2022年5-11月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经理人短期培训5期;配合区商务局开展电子商务师、养老护理员等短期培训8期、项目制培训8期;配合区工信局开展制鞋工短期培训1期;配合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护理员短期培训6期,累计上千余人参加培训;2022年5月份开展鞋面车缝职业技能竞赛,共计49名选手到场参赛。2022年8月份开展油漆工职业技能竞赛,共计37名行业选手到场参赛。2022年11月份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正在招募参赛选手。下一步,继续对接各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进一步扩展培训、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我区各行业行业技术水平、促进技能人才聚集。三是2022年6-11月份,摸排适宜建立人才驿站的单位,并组织人员到单位进行利用闲置资产,围绕自身条件和政策要求建设人才驿站,共计组织8家单位建立人才驿站并推荐上报市局遴选市级“人才驿站”;对接各人才驿站了解各驿站活动计划并上报市局,2022年已开展活动4场,服务各类人才100余人次。今后,继续按照上级安排,建立一批人才驿站并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持续加强院校地(企)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配合区科技局等部门开展企业与科研院所或高校等深度合作,促进一批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在荔转化。 

  4.关于执行“惠企稳岗”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2年7月22日在荔城经济开发区、9月22日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组织企业经办、镇村干部开展惠企惠民政策宣传会,同时结合2022年8月份人社局长拓岗行动、组建惠企政策宣传群等措施,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使企业对人社政策更深入认识,有效促进了人社惠企政策覆盖面;采取后台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向2393家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050.54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主动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主动兑现政策红利,有效解决“政策找企业”“政策找人”问题;建立业务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审核机制,规范现有的企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企业项目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待遇等6项业务办理流程。二是建立业务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审核机制,规范现有的企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企业项目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待遇等6项业务办理流程。2022年8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业务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强化业务经办工作意识。2022年9月21日组织中心干部职工观看社保基金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升中心干部职工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认清工作中的不足。针对已受理业务开展业务互核互学,取长补短,切实增强中心干部业务能力;组织成立业务自查小组,各业务经办对已受理补贴材料已完成复核工作,暂未有发现其他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资金等情况。2022年3月17日追回某公司补助款5229元;建立中心建立个人岗位职责表,明确各个业务经办职能,制定中心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针对发放惠企奖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就业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发现独立核算的机关保中心也存在此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020年审计整改期间,监察大队已按照审计要求上报整改措施并将按照审计要求落实。因多方咨询了解并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独立核算的预算法人单位,下乡补贴等差旅报销由法人代表审批即可,故下属个别单位负责人的出差审批及旅差费报销未经局领导审批,目前已完成整改,2022年单位负责人的出差审批及旅差费报销由局领导审核并签字。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按要求报相关领导审批,落实单位负责人的出差审批及旅差费报销经局领导审批予以报销。二是通知各中心、大队按照审计要求落实,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经局领导审批予以报销。三是制定《荔城区人社局关于规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通知》(荔人社〔2022〕30号),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明确出差审批权限“下属单位负责人出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需经主管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2.关于履行保障民生、服务发展职能不够尽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将十个”一件事”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公开;将原区人社局与市人社局各窗口合并整合成“退休一件事”和人社综合窗口,有效推动“一件事”的办理。所有“一件事”均有办件,其中个别事项是由市社保直属中心负责统一办理,不单独统计办件量。2022年8-11月份,实现全部“一件事”套餐服务均有办理,已办理333件,月均办件量由原来的76件提升到111件;经请示上级人社部门,其建议:全省审批服务事项应根据“五级十五同”清单规范行使层次。清单内镇街行使层次事项,各镇街均已在省网办标准化目录绑定该事项,并在省网办上公示公开到位,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为方便群众办理就业相关业务,我局已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制定《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事项前移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通知》(荔人社综〔2022〕51号)文件,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事项前移至各镇(街)。二是2022年6-11月份组织开展比武练活动,选派8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武活动。经过市人社局复选,2022年8月31日,我局选派干部进入全省比武练兵前44名,参加全国人社窗口业务技能在线笔试集训;福建省智慧仲裁调解信息管理系统于2022年3月28日完成案件补录和同步录入工作,截止2022年10月25日,荔城区已通过智慧仲裁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受理各类案件共计281件,限期结案率为100%,并已实现线上同步办理案件常态化;城居保中心将191人未参保名单已发送至西天尾林峰村等村居经办人进行参保摸排,经多次督促村居,宣传解释参保政策,截止2022年10月24日,191人被征地社会保障对象未参保全部整改,参保情况如下:①排查非政策规定参保对象74人;②已参加企业保27人;③已引导参加城居保90人;针对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推进不够主动靠前、协调不够到位的问题对城居保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每月召开工伤认定评议会议,针对疑难案件,主动向一审法官请教和沟通,2022年8-11月份共召开工伤认定评议会议4次,集体研究11个工伤认定案件;针对可能被法院撤销的案件,主动介入,2022年8-11月份通过1+N人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1件行政诉讼的撤诉,以调解结案,降低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每隔10天进行未结案的案件筛查工作,确保所有案件在时效内结案;对有特殊情况无法配合调查取证的案件,采取上门、在线等方式完成取证,2022年8-11月份共完成现场取证6次。四是公布举报电话0594-2288525,全面接收核处省部平台欠薪件,设立举报信箱。2022年8-11月份,共计接受核处国务院省部平台件366件,并保持动态清零;截止2022年8月底,我区在建项目落实分包企业委托总包承包企业代发工资落实率为81%,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率为83%,今后续继续做好在建项目无欠薪创建工作和制度落实督促工作,坚持落实源头治理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8月11日组织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系会议,召集区根治欠薪联席办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在保障监管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实现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五是截止2022年11月共计检查企业337家,涉及工程类、制造业、批发和零售等各领域,积极开展监察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接收核处省部平台欠薪件,接收国务院欠薪线索核处管理平台件777件,目前已办结748件;接收福建人社小程序平台件98件,已办结97件;接收12345案件共计1322件,已办结1278件;核查警情共计70件,并持续保持国务院平台和省欠薪平台动态清零状态。雅诗鞋面2017年该案已息访,至今五年期间,未再次接到该案员工就本案被投诉人的重复投诉或举报。六是2022年8月19日组织科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等,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提升;加强案件规范化办理监管,已建立健全内部案件转批和核处流程机制,一案卷一台账,做到责任到人;针对行政处罚工作推进不规范、立案超时、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重大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长期坚持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不定时开展社保基金案件通报和风险提示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基金安全防线。2022年9月21日召开全区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动员会,邀请区纪委派驻人大纪检组组长、乡镇(街道)养老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及业务股室负责人等人员参会。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10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社保基金违法典型案件、省人社厅厅长在全省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及部分社保基金违纪违法案件;城居保方面,①把多领名单整理分解至各镇街、村居,要求镇街、村居经办人员按名单人员通知到位;②区城居保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各镇街追回情况,督促多领追回工作;③根据镇街、村居反馈的拒不配合退还人员(家属)名单,区城居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当面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行追讨。社保基金重复多领、死亡多领、服刑多领576人,金额166.3万元,已追回。失业保险方面,根据《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比对出从事个体工商户人员领取的19.5万元无需追回。二是对各单位报送的符合条件的材料,已及时报送每周局务会研究并将长效坚持,提高审核效率。对业务不熟经办人员,提供填表样本逐一面对面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办事效率;印发《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荔人社〔2022〕24号),并在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要求各单位报送材料,并加强政策解读指导。本轮已按照科学核准岗位数,逐步消化因机构改革等产生的超编人员及提高八级、九级、十级间的岗位设置比例等要求有条不紊开展,要求各单位报送最新的机构编制核编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机构编制核编证核定的编制数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的职数核准。2022年有88家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已核准,已指导各单位合理设置岗位,在内部开展竞聘上岗,建立能上能下的聘用机制,并将长期坚持;已督促教育局开展高岗低借,将高级、中级空余岗位过渡至12级使用。此次教育系统调动人员有12人次使用高岗低借进行聘用,在10月份岗位聘用中有356人次使用高岗低借进行聘用,该机制将长效坚持。 

  4.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成立业务自查小组,各业务经办对已受理补贴材料已完成复核工作,暂未有发现其他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资金等情况;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内部风险防控制度,明确经办和财务人员职能,对专项资金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规性、安全性、高效性。已向问题涉及公司发函,要求退回该公司承办的2019年和2021年现场招聘活动中6家企业无详细信息、6家非荔城区企业,共计12家不符合补贴标准的费用共计2400元,(10家无详细企业中有4家未申请补贴)。已收到某公司退款2400元。二是2022年8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业务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强化业务经办工作意识。稳岗返还、企业项目用工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审核业务量较大的业务均以分批审核方式进行。2022年第一、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第一批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第一批企业项目用工补贴均已发放到位;定期跟进资金拨付进度,对后续批次的企业项目用工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资金拨付进度已和区财政局沟通协调,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24日重复享受用餐补贴和出差重复报销等3名干部分别转入各自重复报销的金额,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上缴国库。二是2022年8月25日党组扩大学习会议上重新传达学习区委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用餐方案的通知》,重申制度规定。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按照“两表格一记录”要求,做好材料归档,已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 

  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起已将元旦慰问品所需经费调整为从2022年(当年度)经费支出。今后按照荔城区总工会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荔工〔2018〕1号)文件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工会经费。二是组织学习《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根据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进一步规范缴纳水费流程:填写《预付审批单》先按水表号预付水费,过后到自来水公司索取水费收据,履行报销手续;监察大队严格执行落实出差报销审批程序,对巡察所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通知下属中心、大队自查,经自查未发现其他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印发《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荔人社〔2022〕31号),进一步明确经费审批制度,并通知各股室、下属中心大队遵照修订的制度执行。三是劳动监察大队已将2020年办公室桌椅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于2022年3月份账中已补录该笔固定资产;已重申《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荔人社〔2017〕85号)、《莆田市荔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荔财资〔2019〕16号等相关制度,并通知各股室、中心、大队学习,按规定执行;通知各中心、大队自查,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固定资产未纳入台账的情况。四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荔城区人社局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修订)》(荔人社综〔2022〕53号),并通知相关股室中心、大队学习并规范;城居保中心已与供应商补签合同、补验收单,下一步将规范询价,规范采购流程,按要求采购。监察大队就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明细已搜集;监察大队2018年购买飞科挂烫机,三方询价后确定于某卖场采购,三方询价单交于原财务入账;2019年9月支付制服经费,按照莆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求跟标采购,该项目由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行招投标,货物由市级大队统一签收后配发各县区大队,因此监察大队无验收单,另合同已补充缺漏的内容。今后举一反三,确保后续不再出现同类的问题。五是所有接待业务及时办理手续,按照《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荔委办〔2017〕86号)文件执行;各股室、中心大队开展自查,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监察大队接待清单因疏忽未附入账内,由办公室保管,现已找出并补附账上。2022年8月19日组织科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条例规定等,要求公务接待经办人员及时跟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确保该问题不再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党组重新修订完善《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荔人社党组〔2022〕13号),重申“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新完善《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荔人社〔2022〕32号),准确掌握各单位重大动态,加强上下沟通,局党组及时协调推进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政令畅通。二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组作出重大决策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2022年9月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三是局党组已修订完善《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荔人社党组〔2022〕13号);重申明确党组研究事项和局务研究事项的界定。四是通过深入宣传动员,统一思想,全体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学自练、集中学习、轮岗实践等方式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的学习和培训,选派8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武活动。2022年8月31日,经过市人社局复选,我局选派干部进入全省比武练兵前44名,参加全国人社窗口业务技能在线笔试集训;各党组成员提高站位,在党组会议积极提意见,作交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五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淬炼党性修养;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2022年8-11月份共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有条不紊推进党建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所涉及的党组成员已于2022年1月28日参加民主生活会;2022年9月5日前后,党组成员就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互相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深入谈收获体会和差距不足,以巡察成果指导实际工作,举一反三,长期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要求党员干部对个人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重新梳理,相关材料已重新规范修改;部分党员已按要求规范修改组织生活会个人材料,相关材料已重新完善归档;在完成历年组织生活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8-11月份已开展“支部主题党日”3次,党课2次,支部委员会3次。下一步将长期坚持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落实支部决议、明确每月学习任务,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对党支部会议记录及会议记录的保管与存档工作等相关工作重新要求,专门明确一名党员同志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记录的保管与存档工作,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内容全、记录实。 

  3.关于党员发展和管理教育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献礼“二十大”系列活动,2022年8月25日于就业和保障中心组织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2022年8月25日召开座谈交流,党员干部围绕“我为荔城发展做贡献”等方面做交流、谈感想、提思路;2022年8月31日、9月1日前往多家企业,以及前往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实地观摩,感受荔城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8月20日、9月9日、9月20日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创城、帮扶脱贫户等志愿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淬炼党性修养;结合党的二十大内容,2022年10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议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报告,并将在后续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人社工作中干出新成绩,展现新作为。二是已将非党员干部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对象,积极培养新生力量。目前尚未有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今后将积极培育干部,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三是部分干部重新开展谈心谈话,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实记录并签字确认。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谈、与普通干部谈,已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做到一对一、面对面;已制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细化分解,层层传达压力;2022年9月15日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会议,10月21日召开2022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分析会,针对涉及我局的工作及业务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一揽子”经济;省、市、区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台账,局党组成员实时跟进督促,沟通协作;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加强日常谈心谈话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全局干部职工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风险漏洞进行分析研判、签字确认,亲自跟进督促;建立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经办、复核和审批三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与医保、养老等部门的数据比对。三是全体干部职工对各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与相对应匹配风险等级,进一步堵塞廉政风险点漏洞;针对全局干部职工重新梳理排查上交的廉政风险点,各分管领导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签字把关,进一步重新修订完善《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点》(荔人社党组〔2022〕16号)。 

  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份,进行第二季度政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点题整治、扩大就业”两个方面的台账资料。2022年9月份,纪检组对反映人社局相关问题进行了函询,并进行调查取证。2022年10月份,纪检组对人社局相关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督促区人社局党组对两经办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2022年1月、6月已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日常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接。2022年9月21日邀请区纪委派驻人大纪检组组长、乡镇(街道)养老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及业务股室负责人等人员开展全区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动员会,派驻人大纪检组组长对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作强调要求,要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保持严实作风,引导社保干部深化思想认识,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6.关于干部使用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劳动关系股、行政审批股、就业中心、事业管理股进行干部岗位调整,2022年10月13日开展本局4名干部进行股级干部任职考察工作,2022年10月24日按程序已正式任免。其中,任命1名年轻干部到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荔城区人社局党组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已给予批评教育3人。 

  1.就业中心主任对发放惠企奖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城居保中心主任对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推进不够主动靠前,协调不够到位,负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对行政处罚工作推进不规范,立案超时,把关不严,负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一把手”落实“四个亲自”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2年6月份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荔人社〔2022〕21号),明确了人员和职责分工,并组织相关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分析研判,研究出台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程序规定(试行)。二是建立台账管理,如:建立绩效考评指标工作台账;省、市、区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工作台账;为民办实事工作台账等,局党组书记亲自督促,局党组成员实时跟进,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三是亲自跟进巡察整改,2022年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3次,亲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点评,对整改后进的工作进行督促,要求相关股室单位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四是我局多次与区编办、区卫健局沟通,并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社保政策解释说明工作、讲明审计整改要求,局党组书记多次亲自指导工作。参加区委区政府召集的相关部门工作会议4场,商讨研究解决问题工作的办法。2023年1月9日上午,市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讨论信访事项工作,2023年1月18日形成《备忘录》。 

  未完成原因:目前区编办正按照市政府《备忘录》的精神办理相关手续。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依据相关实施意见,待手续办理后给予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6915808;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三号楼,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d2670025@163.com。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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