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2日至6月2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紧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局党组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相关举措,制定整改“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出台《中共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93条,坚持整改工作“每周跟进”、“定期汇报”,截至日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根据有关党纪党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共批评教育7人,廉政提醒谈话3人。
(三)抓好结合,相互促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荔粮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以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二是荔粮公司已制定涉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文件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三是荔粮公司积极转化学习成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研讨交流,做好学习笔记,在学中干、干中学,学以致用。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2年9月29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平价商店销售活动,全区6个镇街全覆盖设立8个平价商店,设立6个价格监测点,市场均价以6个监测点前一天报价的均价为基准,我局将不定时对各平价商店是否按报备的平价商品价格执行进行检查;二是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印发督查情况通报,开具《关于1-5月份未按计划开竣工重点项目的提醒函》、《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需开竣工重点项目的提醒函》等函件,截至2022年10月份,全区39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8.6亿元,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66.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3.4%。已实现开工项目50个,竣工(含部分竣工)项目57个。
3.关于主动学习性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荔粮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对三名同志学分偏低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会上三名同志作深刻检讨;二是荔粮公司党支部书记对三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荔粮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中层干部、发展科业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小额工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严格控制造价成本,确保企业资金规范合理使用;二是荔粮公司已于2022年9月1日建立租赁招投标标前市场询价机制,相关材料的归纳收集,分类建档专存的工作机制,坚持做到谁办理,谁负责;三是区发改局已完成对青垞村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内业材料的查缺补漏,并于2022年9月30日收集归档到位,举一反三,对已完成的项目,开展自查做好补缺补漏工作,重新整理归档;四是荔粮公司于2022年9月8日研究制定《企业项目签订流程》,下一步将严格对照企业管理制度,对企业各类项目实施必须实行合同化规范管理;五是针对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对荔粮公司经理助理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于2022年9月27日更新编制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补充资金监管事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于2022年10月8日联合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二是加强对抽查人员的培训,选派业务熟悉人员参与抽查工作,提高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2022年以来已开展粮食领域双随机抽查7次,发现问题9个,均已整改到位;四是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10月15日按转供电政策要求整改到位,我局于2022年8月19日对已完成的档案开展自查,并完善相关检查材料,已整改到位。
3.关于12358、12345平台举报件办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价格行政处罚职能已划转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投诉件,将及时转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配合市场监管局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处置;二是已完成对两家超市的回访落实,两家超市销售的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等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三是因12358平台已撤销,我局下一步将规范12345的反馈流程,对不涉及发改业务的投诉件及时转相关部门,加强对12345诉求件办理结果的跟踪落实,特别是疫情期间超市问题的投诉件,及时落实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四是针对收费问题已对学校进行约谈告诫,督促整改,规范收费行为;五是针对投诉件未跟踪落实、答非所问,对局价格服务管理股经办人给予提醒谈话。
4.关于政府定价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物价相关工作人员对《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下一步的学费制定将严格依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部门应自收到收费建议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处理”之规定,在要求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已对三所学校进行约谈告诫;三是已制定社会意见听取会议参加人员随机抽取方案。
5.关于落实营商环境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9月,全区招商入库项目49个,总投资379.95亿元,落地项目30个,占比61.22%,落地项目投资额67亿元,占比17.63%。2022年前三季度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数及投资额已超过2021年全年数值;二是组织局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多评合一”机制文件,并贯彻落实,截至2022年10月份,符合“多评合一”的9个项目,均开展多评合一;三是已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文件,收集各小组成员单位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并汇总需协调解决问题。
6.关于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临时存放在荔粮公司空粮仓库的物资已于2022年7月上旬全部移到物资储备库;二是配备专人管理,已于2022年10月26日将存放在民政局的应急物资移到新建物资库天马点。
7.关于储备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7日已组织粮食与物资管理人员和荔粮公司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深刻掌握储备粮轮换管理和质量安全等有关规定,对小麦理化指标随储存年限的变化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对小麦的面筋吸水量和黏度二项主要理化指标变化范围与轮出时机把握要精准,确保轮换管理规范,储备粮管理效益最大化;二是从2022年起,储备粮管理要严格落实《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的规定:8.5.1.2小麦储藏:在安全水分条件下可储藏3-5年,以及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在未接近“轻度不宜存”的情况下,不得提出轮换申请,同时要加强储备粮管理,提高科学保粮、低温保粮水平,延缓粮食理化指标变化,延长轮换周期;三是已于2022年9月1日结合市委涉粮巡视和涉粮专项审计的整改要求,重新修订了粮食轮换采购和销售合同,明确延期的相关具体要求规定并严格按企业事项的上会制度规定上报相关事宜;四是针对储备粮逾期出库未按规定提交会议研究,对荔粮公司副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8.关于部分年初预算专项资金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已取消招商代理窗口及优秀窗口奖励经费、外设招商代理窗口经费等此类经费预算;二是2022年8月区委主要领导已带队赴北京、上海对接驻外招商窗口,开展招商活动。
9.关于资金争取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共组织申报2022年第一批专项债券项目30个,总投资611.5亿元,拟申请专债额度231.6亿元。经上级发改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11个,总投资495.3亿元,拟申请专债额度178亿元;二是共申报2022年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16个,总投资188亿元,拟申请专债额度104.1亿元。经上级发改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13个,总投资142.9亿元,拟申请专债额度77.6亿元;三是共申报2022年第三批专项债券项目11个,总投资约126.6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需求42.84亿元;四是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落实日常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开展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五是组织人员对39个项目开展“回头看”,其中3个项目资金当年度已收回,36个项目专款专用已核实;六是将每年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项目一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抽查检查,加大监管,2022年10月8日我局已联合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七是针对对中央、省、市预算内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对局重点项目管理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已于2022年9月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荔财行〔2016〕18号)等内容;二是区发改局2018年4月20日多支付金额,符合《莆田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政策相关问题解读》中第5条的规定,属于合理开支;三是超标准报销车费80.5元已收回;四是荔粮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7日组织学习《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荔财行〔2016〕18号)的学习;五是对超标准报销明细展开自查,荔粮公司发现共计35227元,在职职工已全部退还共计29149元,另对已退休职工和调动的原职工共计6078元发函追讨款项,已全部收回款项;六是针对存在超标准报销、违规报销差旅费,对荔粮公司经理、财务科负责人等2人给予批评教育。
11.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2年10月11日补齐支付2021年上半年遗属补助9420元、通讯误餐费13600元、公务交通补贴20740元的附件;二是已于2022年10月11日对无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单据补齐签字;三是已于2022年9月15日补齐无花名册发放各类补贴的花名册;四是已于2022年9月15日补齐与移动公司签订的合同;五是已于2022年9月25日补齐领取人签名;六是2022年9月6日组织招商服务中心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七是于2022年9月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告知当事人要严格执行有关支付规定,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等类似情况发生,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现各独立核算单位库存现金均不超过2000元;八是已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会报销从2022年8月份开始统一由工会主席审批;九是荔粮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将工会会员费转入工会账户,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当月工会会员费;十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局出纳和分管招商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往来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价格认证中心2016年12月收取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费11500元已于2022年8月26日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18年5月预付加油卡2500元,2022年5月已把卡中余额1285.02元收回,此笔款项已于2022年8月26日上缴财政专户;三是区招商服务中心2009年12月收到区财政拨付的社保金38600元已于2022年8月26日上缴财政专户。
13.关于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于2022年9月8日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核实残值2065元;二是闽B850KD车辆已于2022年5月在账上进行核减;三是已按要求对所有固定进行清查盘点;四是荔粮公司结合涉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并与秀屿粮购公司完成往来账款核对,其中历史联营业务货款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五是秀屿粮购公司已于2022年1月6日汇入OP5仓库租仓费用86000元,于2022年10月21日汇还往来款项63448.13元;六是荔粮公司已对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共有国有资产28宗,划分为政策性粮食储备库1宗,其他附属资产27宗,附属资产共分为43处可供租赁,受市场及地理位置影响,有8处闲置未租出;七是荔粮公司已制定《荔城粮食购销公司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出租必须成立市场询价小组,在区政府网站、莆房网公示和出租场所等发布招租信息,扩大招租信息覆盖面,并建立规范的租金收缴机制和研究程序,确保资产招租公平、公正、公开,实现资产租赁效益最大化,采取以上措施后目前联系看房有意租赁者有所提升;八是荔粮公司已进行全面排查,针对西天尾原加工厂的危房问题,已按程序完成拆除询价工作,已进行拆除危房工作,同时加强检查资产安全力度堵住管理缺陷,确保安全。
14.关于各级地方储备粮出入库未按照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书面通知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荔粮公司已于2022年9月2日组织人员学习《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二是我局已出具《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储备粮轮换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15.关于粮食熏蒸记录表内容填写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荔粮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储粮日常管理,加大相互监督把关力度,杜绝错填漏填等工作失误现象,确保储粮工作台账记录的数据、数量严谨详尽;二是相关责任人已于2022年9月6日对相关储粮工作台账进行补填及完善;三是针对粮食熏蒸记录表内容填写不认真,对荔粮公司储运科科长、粮点点长等2人给予批评教育。
16.关于荔粮公司在轮入过程中缺少对主要害虫的验收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荔粮公司已于2022年5月5日修订了《原粮采购入库虫粮接收标准制度》,2022年9月6日编制了“进出仓粮食质量抽检记录表”;二是荔粮公司已于2022年9月1日,重新修订了粮食轮换购销合同,明确了虫粮收费及拒收标准和处置措施;三是荔粮公司已于2022年9月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悉新修订的《购销合同》,把好入库粮源质量关,确保储备粮储备安全。
17.关于履行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招商服务中心近期的用款计划严格落实经费使用审批流程;二是2022年9月6日已组织招商服务中心干部学习《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等财务文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2年8月19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做到党组会前制定会议方案,研究议题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搞临时动议,议题表决前充分讨论,表决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特别重大事项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长一起参与监督;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和《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厘清各自的议事规则,严把党组上会议题,防止党组议事范围随意扩大化;四是2022年以来党组共开展集中学习17次,研究议题19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项目资金补助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党课计划,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二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安排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截至2022年10月份已组织党员学习11次,领导上党课3次;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组织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会上深刻查摆问题、会后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四是2022年9月15日已按规范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根据会上查摆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五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结合文明创建、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创城攻坚·党员先行”、“严家教正家风 传美德促文明”、“我在乡间有亩田”等主题党日活动。
3.关于发展党员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开展老党员与年轻干部“一帮一结对子”谈心谈话,带动年轻人向党组织主动靠拢,2021年我局已有两名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022年3月份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丰富党员活动,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力争每年都有发展新党员。
4.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习的检查督促,每个月对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及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沉默学员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局党支部书记对2020年未完成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的3名干部进行约谈,1名党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约谈;三是荔粮公司借调我局职工的党组织关系已于2022年8月18日转入区发改局党支部。
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议题上党组会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真正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按照《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经民主推荐、测评、考察,按程序对9位股室负责人进行行文任命;四是荔粮公司于2022年9月7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公司管理制度中员工任职管理条款,按程序向局党组上报审批4个科室负责人,2022年9月15日局党组研究同意荔粮公司对上报的4名中层人员为考察对象,荔粮公司已于10月26日完成公示并任命;五是以2022年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为契机,制定岗位实施方案前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并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正;六是严格落实新聘用干部期满考核程序,规范测评、谈话等考核环节,于2022年9月2日按考核程序要求对2021年新考录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6.关于监督责任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区人大纪检组主动对发改局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列席发改局党组会议3次,对发改局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1次;二是对荔城粮食购销公司相关负责人涉及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三是责令发改局对荔城粮食购销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7.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6月30日预借垫付金额6800元,已于2022年8月18日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
8.关于廉政责任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区里《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廉政责任谈话的通知》文件(荔廉责〔2017〕3号)精神,规范廉政责任谈话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两表格一记录”制度;二是在2022年10月底前已完成局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所有股室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股室工作人员的廉政责任谈话。
9.关于对述责述廉工作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要求班子成员对2018年以来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二是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结合单位职能和自身工作实际,深刻查找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发现雷同报告等情况及时告知责任人进行整改。
10.关于党支部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在文明创建、疫情防控、项目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荔城区发改局党组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已给予批评教育7人、廉政提醒谈话3人。
(一)批评教育情况
1.针对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对荔粮公司经理助理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储备粮逾期出库未按规定提交会议研究,对荔粮公司副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3.针对对中央、省、市预算内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对局重点项目管理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4.针对存在超标准报销、违规报销差旅费,对荔粮公司经理、财务科负责人等2人给予批评教育。
5.针对粮食熏蒸记录表内容填写不认真,对荔粮公司储运科科长、粮点点长等2人给予批评教育。
(二)提醒谈话情况
1.针对投诉件未跟踪落实、答非所问,对局价格服务管理股经办人给予提醒谈话。
2.针对区招商服务中心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对局分管招商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3.针对会计凭证要素不齐,报销手续不规范,对局出纳给予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96791;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县巷63号荔城区政府大院6号楼403;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qfgj@163.com。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