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有些细节需要仔细斟酌,我把材料再看一遍。”10月26日晚上11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监委委员林福星调查取证回到办公室,还未喘一口气,就开始整理手上的案件材料。
在纪检监察办案一线工作6年,林福星参与处置问题线索173件,办理大案要案11件。无论面对多么疑难复杂的案情,他都以缜密的思维、扎实的证据把案件办成铁案。2022年12月,林福星被评为福建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017年底,林福星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转隶到区纪委监委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接手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带队核查荔城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北高镇服务队原队长林某某涉嫌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
林某某长期在基层工作,与当地一些民营企业老板形成了稳定的“关系网”和“利益链”,给调查取证带来不少困难。
调查中,专案组发现林某某在一段时间内突然提前还清房贷并花费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这也许是案件的突破口。”林福星敏锐地察觉到,身为公职人员,短时间内支出这么一大笔钱,背后很可能有不正常的经济来源。但面对办案人员对这些钱来源的质疑,林某某坚称是借的,而且拿出了借条。
林某某的说辞看似合理,但细心的林福星发现,有一张借条借款时间是多年前,但上面的字迹清晰,纸张干净无瑕疵,不像是放置了多年的字据。
这笔钱真是借的吗?林福星组织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调取银行流水、借款人信息等材料,另一路集中力量开展谈话。
外查发现,林某某的借钱对象都是当地老板,属于其管理服务对象,借钱后,他都会为这些老板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等方面行方便。不仅如此,办案人员还发现林某某账户上有不少钱,具备偿还相应借款的能力,却从未归还欠款。
“可能存在‘以借为名’受贿的情况。”林福星指导专案组根据林某某的资产情况、是否有主动还款的行为或意愿,以及其与被借款人的关系,确定调查及定性方向。
经过全面分析讨论,林福星提出了“松弛有度”的谈话策略,指挥专案组成员同时对林某某以及被借款人开展谈话。
“案发前,林某某急匆匆赶到我家,补做了这张借条。”经过耐心的思想沟通,一名被借款人向林福星袒露了补写借条的经过,并交代了林某某要他串供,企图逃避审查调查的事实。
在得知被借款人已经如实供述后,林某某深知自己的谎言已经被戳破,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并在案发前和被借款人订立“攻守同盟”的事实。最终林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林福星常说:“审查调查工作责任重大,办案人员要有钉钉子的精神,只有将案子彻底查清楚、查明白,才能无愧职责使命,无愧群众信任。”在他看来,每一个案件的查办,都是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和人民上交的反腐答卷,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
2019年初,荔城区查办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等恶势力犯罪案件,区纪委监委指派林福星担任调查组组长,深挖细查该案背后的“保护伞”。
“我们调取执法记录、矿石开采程序等材料,并结合相关银行流水,发现了某镇政府综治办原专职副主任陈某某和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俞某某收受礼品礼金,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林福星说,虽然锁定了“保护伞”,但是案件调查却陷入了困难。
由于矿石已被开采,实际数量无法测量,其造成的损失也无法估算,所以很难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定性量纪。为此,林福星反复琢磨相关证据材料,终于理清了思路:矿石加工成石子销售,销售的石子数量就是被开采矿石的数量!
有了这个思路,荔城区纪委监委马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计算,确定了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陈某某、俞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10名失职失责干部被依规依纪依法问责。
“办好案件是职责所在,不是为了给自己的脸上‘贴金’。”面对荣誉,林福星始终保持着一颗朴素的平常心,在他看来,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有一次,林福星接受任务对反映黄石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蔡某某有关问题的匿名举报件开展核查。
反映蔡某某有关问题的举报件有170多件,这些举报件时间跨度长,涉及贿选、行贿、包庇等共计66个问题,而且这些举报信大多是匿名举报,核查工作很难找到突破口。
为了查清每一个问题,林福星和同事们采取“最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逐一走访举报件涉及人员,逐年调取相关材料。他们先后走访了100多名群众,调取了300多份书证材料,最终把信访件中提到的66个问题悉数查清,并撰写了长达81页的核查报告,核查结果通过邀请村民代表召开匿名举报公开反馈会的形式予以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一一回应群众的困惑。
“林主任办案敢较真!这样的调查有理有据,事实清晰、结果明朗。”在匿名举报公开反馈会上,前来围观的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
“办案就得敢较真,深挖细查每一个细节,这样既是对案件负责,也是对群众负责。”林福星说。(吴震 翁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