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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3-11-06 09:32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5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荔城区商业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巡察以来,荔城区商业集团党委自始至终积极主动、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巡察二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党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立了由区商业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集团党委副书记为主任、集团党委组织委员、纪检委员为副主任的整改工作办公室,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荔城区商业集团党委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荔城区商业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20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限定了整改期限。

  (四)推动整改进度。集团党委书记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理论学习不够及时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团党办根据集团实际,制定了《荔城区商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试行)》。二是集团党委于1月1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已布置各支部做好学习计划安排,及时跟进学习。

  (2)主题教育不够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办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布置所属党支部将以上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核心党支部已对该支部不规范的材料开展自查,并立即修改到位。

  2.执行疫情防控决策有偏差

  (3)落实疫情期间减租政策程序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明确政策落实流程,对上级下发的指示性、执行类文件,集团相关单位、部门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先拟定议题及方案上报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后,将方案下发到各单位执行,确保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4)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已全面重新盘点现有防疫物资并登记在册,对防疫物资领用和发放不规范,出现了漏统漏记现象,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坚决做好各项物资出入库登记并完善台账。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下达社会管理工作任务,主动应急响应,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有差距

  (5)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4月1日,集团办公室参照《莆田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修订了《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中。

  (6)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商业集团严格按照章程规定,于2023年7月5日,召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三名,进一步发挥监事会职能。

  (7)工会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工会已订阅《企业工会工作手册》,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企业工会工作手册》所指规则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二是工会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制定了《厂务公开制度》,以深化厂务公开的实效,推动民主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原商业局事业编制离退休职工的劳资诉求相关事宜。

  (8)绩效考核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集团办公室广泛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后,重新制定《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方案中分层分类明确了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以及其他职工的考评方式,并按比例设定等级,形成差异化。

  4.主要业务日渐萧条

  (9)资产运营低效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集团资产运营中心的职能以及该中心各岗位职责,优化人员结构。对中心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压紧压实责任。全系统资产于2023年3月15日统一纳入运营中心管理。通过集中管理,做到对所辖店面、房屋等日常招租底价定价建议及租后各种费用收取,不断增强资产运营透明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对老旧破损的闲置资产进行修缮,并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招租方案。闲置网点进行调研分析,对老旧且有经济价值的网点先行修缮,并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闲置资产处置进度。莆田市荔商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梧塘定点场及位于涵江江口石庭东路117号网点分别以7500元/月(原租金6300元/月)及1600元/月(原租金700元/月)元中标租赁,较原租金有明显增幅。三是大力招商积极洽谈对咨询承租的意向租户积极跟踪回访,组织意向租户前往实地参观,洽谈。原11处闲置中的胜利南街16号、胜利南街68号1-5层、文献东路38号三处网点经宣传招商,胜利南街68号1-5层、文献东路38号、胜利南街16号已有明确意向租户,即将进入租赁招投标程序。鞋服城截至2023年3月29日,共租赁427坎,自用54坎,空置185坎,借用工信局存放医疗物资7坎。2022年6月至今,新租赁27坎,退房5坎,空置率28.5%,较2022年6月空置率有所降低。

  (10)传统商业开拓创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区商业集团荔隆物业分公司已承接荔浦、古山、下坂、北高湄屿安置房小区,荔浦、古山、下坂、善乡四个安置房交房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3月中旬,荔浦安置房已交房1934套、古山安置房已交房1371套、下坂安置房已交房73套,善乡安置房已交房3套。北高湄屿安置房小区正在开展交房前期准备工作,北郊安置房、吴江村安置房、职教中心的开放式小区物业也在对接中。二是集团下属企业莆田市荔昇农副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出口贸易业务,自2022年11月起至今已完成出口贸易额3144万美元。三是商业集团糖烟酒分公司也已制定新的经营策略,通过丰富酒品种类,引进民生产品,召开品鉴会推广蓄客,加强品牌宣传力度,与行业协会洽谈合作,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参与荔城区“全闽乐购”活动等形式,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29日销售额达723430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情况

  1.作风建设浮于表面

  (11)落实全区干部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存在自查情况空白、整改措施不实和整改期限空缺等情况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自查自纠,并做好整改措施。二是2023年2月21日,集团组织全系统职工召开《2023年商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系统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集团党委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做了强调讲话,并表示以后将对存在作风懒散等问题及时提醒、约谈以及实行追责与问责,全面实行制度管人的模式,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从而确保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2.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部分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

  (12)鞋服城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已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执行。二是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已对E区绿化植被进行修整养护并对灌木丛垃圾进行拾捡,且对交易区天花板墙面进行卫生清理。今后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在限期内进行修整养护和卫生清理。三是针对地面瓷砖毁坏空鼓分区进行水泥修补,2022年下半年约修补150平方。四是引导劝导商户按位停车并增设了35个汽车停车位及163个两轮停车位。五是已于2023年2月27日对鞋服城物业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对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视而不见

  整改情况:一是我司已于2022年6月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厂家进行电梯维修恢复运行并移交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现除交易区四部于2020年报停以外,其余均可运行。对于部分电梯存在按键损坏、照明灯不亮等问题已督促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更换,并已更换到位。今后我司也将采取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督促物业设施的维修、维护,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组织工程部、物业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物业服务考核把关责任虚化空转、层层失守

  整改情况:一是对物业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处罚不到位问题少罚11.81万元及对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罚款相差1.08万元的问题,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已函件告知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处罚事宜,两项扣减金额已在2022年第四季度应付物业管理费中扣减到位。二是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2月份书面提出申请更换同等资质人员,已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且人员已更换到岗。三是《鞋服城物业服务考核细则》已根据物业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增加对物业费应收尽收、未完成部分在应付物业管理费予以暂扣等细则。四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副总担任组长。五是2022年10-12月整改期间,根据对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结果,共扣除相当于物业费5%的罚款,合计40299元。六是2023年2月27日,因物业服务考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鞋服城物业部时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5)未及时追回货款,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糖烟酒分公司与葡萄酒厂的合同纠纷已于2023年6月2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庭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目前葡萄酒厂已返还糖烟酒分公司22万元现金及以产品抵顶剩余的328240.8元欠款。

  (16)工程结算久拖不结

  整改情况:一是该诉讼案件经过法院审理,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了判决: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1041175元。对工程公司要求支付的利息251617元不予支持。二是工程部已完善审查制度,将工程项目送审流程写入《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中,今后工程部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压实人员责任。三是荔隆工程部工作人员,在该工程标后管理中,在对方没有及时全面提供工程审计材料的情况下,没有采用书面函告对方,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已对该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17)项目管理缺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整改情况:关于九华经济适用房重新更换防火门增加费用的问题。一是工程部已制定《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目标,督促监理做好旁站记录、监理日记、巡查等工作,做好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二是对该问题在集团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制度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领域风险隐患较大

  (18)仓库管理制度缺失,风险隐患多

  整改情况:一是糖烟酒分公司已根据实际日常经营管理情况重新制定《糖烟酒分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及《糖烟酒分公司仓库出入库制度》,同时已将制度制作成制度牌悬挂在门店和仓库的显眼位置,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与运营。二是已配备仓库管理人员两名,要求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糖烟酒分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及《糖烟酒分公司仓库出入库制度》。三是公司正对仓库进行优化,对老旧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对老化损坏的线路设施进行重新布置,并采购除湿设备保持仓库干燥。四是已实行“一库一账”,严格按台帐存放货品。五是已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档案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我司工程部人员已将现有纸质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二是集团办公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已重新修订《荔城区商业集团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在资料移交时,职工规范填写《材料移交清单》,并复印一份由办公室备案。

  (20)代销商品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我司已制定《糖烟酒分公司产品代销管理制度》,做好代销产品入库明细台帐,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产品代销;所有代销产品均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与代销商签订代销合同,方可入场代销。

  (21)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集团所属各网点中的9处未入账的房产及土地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入账备注,已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登记造册工作。二是已对集团下属各公司、网点的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未发现其余资产情况不清晰的现象。

  4.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合同签订不规范

  (22)设置倾向性条款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物业服务招投标代理公司(第三方)已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三个倾向性条款进行了说明。二是今后我司将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有效提升我司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人员监督能力,确保现场监督更精准更到位。

  (23)鞋服城《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我司已与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中对今后需要维修的项目,由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询价,按照合同规定单项维修超出2000元的由我司工程部再进行询价。若我司询价不超过2000元,则由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对接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的由我司自行选定维修单位并承担维修费用。二是鞋服城D区污水管道堵塞问题于2022年9月20号已解决。

  5.财务管理不规范

  (2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荔城区商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19年8月黄石徐厝村防汛24小时值班多报销的150元旅差费已于2022年12月18日收回。经财务核实,集团对省内出差报销金额严格按照《关于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荔财行[2016]3号)文件进行报销。存在出差报销单未附出差审批单的情况,系因之前的财务制度未对此有明确规定。经查,省内出差均有派车记录,不存在其他的违规报销、虚报等情况。今后集团将加强出差审批管理,出差前需填写《出差审批单》,严格执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流程。进行旅差费报销时,需附《出差审批单》及相关佐证文件。三是资财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明确费用报销标准及审批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别在平时报销上加强审核单据力度,据实结算,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人员加强对集团报销制度的学习,以防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四是糖烟酒分公司于2022年12月根据打印回来的余额单作了账务更正,今后根据加油卡每个月对账单列支。五是针对2020年黄石七境经济适用房电梯更换配件项目、2020年房屋漏水修缮、2018年九华经济适用房消防整改土建项目、2019年集团办公楼 5、6、7楼卫生间及门房改造四个项目,经财务部及工程部人员查找、核实相关材料(包含发票、询价单、标书),均有经过3-4家不同的公司进行询价,但确实存在询价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如部分询价人员签名缺失)。今后我司将严格按照区政府《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小规模工程管理的通知(试行)》的文件精神,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采购及工程工作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询价、采购流程,集团已于2022年10月重新调整采购小组成员,由分管副总担任采购组组长。六是针对聘请诉讼代理律师事宜,无特殊情况我司原则上将会聘请我司法律顾问出庭代理诉讼。若因其他客观原因,集团为保证案件的胜诉率,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选择契合的法律服务。确需聘请我司法律顾问以外的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我司将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七是已对集团资财部负责人在财务审核上把关不严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对糖烟酒副经理询价不规范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6.工程标后管理不到位

  (25)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要求工程部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并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制定《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二是关于集团办公区改造装修工程合同时间超规定时限,我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该问题在集团系统内进行通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6)未能制止纠正工程违规行为

  整改情况:对九华农场、鞋服城道路、工程监理未能制止纠正工程违规的行为。一是工程部已完善《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岗位职责》,强化项目前中后期各岗位人员职责要求,特别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规范。二是对该问题在集团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27)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集团党办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完善党委基本职责、“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在集团党委扩大会议上研究通过。

  (28)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集团党办已制定《商业集团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规范党委前置讨论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并在集团党委扩大会议上研究通过。

  (29)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荔隆置业公司已于2022年9月20日和11月30日,分别将100万元和300万元,共计400万元款项转回到集团基本户。二是葡萄酒厂于2022年9月23日汇入借酒保证金44000元,该批借酒己于2022年10月20日、2023年3月16号返还给集团糖烟酒分公司。三是已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事前经过党委和董事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通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委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到位。

  (30)抓党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集团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工作意识。在学以致用上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二是集团办公室分管领导已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再次强调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上报审核程序,按照“议题提出、征求意见、酝酿沟通、会议讨论、会议决定”五个步骤组织实施,把控不合理议题及未经征求意见的议题不上会的原则。三是2023年起,集团党委从实际业务出发,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章及党建工作要求,多角度,深入剖析集团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营业务和工作职责,结合集团主责主业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学以致用,更好的用计划指导实践。

  2.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1)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机关党支部,于2月6日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就2021年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未严格落实相关步骤进行了检讨和反思,并学习了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流程,避免犯类似的错误。二是集团党委会议,已于2022年10月开始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实行实名签到。三是集团党委已召开会议,强调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四是经核对集团党委会议记录中2022年1月13日-15日的学习记录在理论中心组笔记中。五是集团所属各党支部针对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召开支委会会议,组织支委会成员就如何规范做好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进行了学习,以避免在接下来的会议记录中犯同样的错误。

  (32)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机关党支部、荔隆公司党支部、集团核心企业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各支部已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三是核心企业党支部已对该支部不规范的材料开展自查,并已对不规范的材料进行修改。四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各支部进一步扎实抓好“主题党日”活动,把交纳党费作为主题党日的固定动作,做到有党味、有主题、有形式。2022年12月,组织开展学习《关于商业集团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2023年1月-3月,集团所属三个支部均围绕国有企业工作实际,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收看专题讲座,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生活会等内容开展主题党日。五是对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把关不严的问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由集团党委书记对班子的对照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质量,并要求集团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抓好党建工作。

  (33)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核心企业党支部已在该同志入党材料送组织部相关科室审核期间,整改到位。荔隆党支部对2021、2022年度党费收缴名单进行全面核对,并做好统一备注,已整改到位。二是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发展党员规划,积极引导有担当、有作为、有共产主义信仰,积极向上、努力工作的好干部、好职工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关于核心企业党支部党员自行脱党无讨论研究记录的问题,集团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及所属三个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 22日通过),特别是第一章第九条关于党员退党、自行脱党的条件及流程进行重点学习,接下来集团党委将严肃认真,严格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做好集团每一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于同类型事情做到有请示有研究有记录有批复;四是严格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特别是对离退休党员,党委将及时督促下属各支部教育引导其第一时间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对于荔隆置业党支部转入一名非商业集团职工的党员,该党员于5月9日转出党组织关系;2022年11月至今,集团退休党员均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34)管党治党意识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2023年商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二是2023年2月21日,集团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召开《2023年上半年商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 ----关于商业集团2019年以来10起被问责案例的通报和综合分析研判》。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要求集团系统党组织,在今后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组织活动中要求实效,做到真抓、真落实,不得流于形式。三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12月为了提升集团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意识,集团党委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了2022年下半年领导及重点岗位的廉政谈话工作。

  (35)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全体在岗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及集团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积极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营造职工积极干事肯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已完成领导干部、重点岗位2022年下半年的廉政谈话和政治监督谈话累计19人次,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

  4.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36)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督促区商业集团从议事规则、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业务流程、思想道德等五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排查风险表现形式9条,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强化以案为鉴,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2023年2月21日组织召开《2023年上半年商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商业集团2019年以来发生的10起案例,进一步分析研判问题表现形式。同时,自巡察以来组织学习省市区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等6批次,特别是通过学习区级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三是注重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用好“第一种形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2023年督促区商业集团党委针对鞋服城物业招投标及物业考核不规范问题、糖烟酒货款未及时追回等问题对相关6名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7)内设纪检委员监督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月21日召开党风教育专题会,对集团2019年以来发生的10起领导干部受处理、处分的违纪问题,进行集团系统内通报,对问责案例进行综合剖析和原因分析,并对2023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二是对2022年集团全系统从聚焦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议事规则、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业务流程、思想道德等五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排查风险表现形式9条,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并以周期为单位定期更新。

  5.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8)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二是实行领导班子一周一例会制度,每周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内上一周重点工作进度及下一周重点工作进行通报,集体研究工作瓶颈和短板问题,谋划企业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三是重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领导班子成员一并纳入绩效考评对象,有效触及个别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提升干事作为意识,真正解决个别班子成员重布置,轻落实的工作作风问题。四是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改变工作作风,各项工作抓成效、抓落实。如对巡察提出的糖烟酒销售方案事项,已于2022年11月25日把原策划重新提起过会。

  (3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中层干部考核任用程序进行规范的选拔任用。集团已于2021年7月起,任免文件中已不存在两年聘期,并修订了《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集团下属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及时公布选拔任用结果,真正做到各环节公平公正。

  (40)队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在新修订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中,优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量化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准确制定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二是根据不同单位及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务,设立针对性的量化标准。除把年度考勤情况、奖惩情况、参加学习会议情况等作为统一考核标准,另设立经济指标、完成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作为不同单位及部门的量化标准,避免出现主观性的考核内容。三是在年度绩效考评中,采用党委提名,考核小组人员投票方式,每年从职工中产生3-5名优秀员工,对工作优秀的职工给予一定奖励,对特别优秀的职工列入集团中层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6.巡察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41)巡察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已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专题会议,确定本轮巡察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分管领导牵头各自分管领域、部门的巡察整改工作。端正思想态度,主动责任担当。二是上一轮巡察共有41名员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讨,现已全部走完司法程序(二审完结)。进入执行阶段的共22人。目前仅仅余一人应退98672.93元还未执行到位,法院已强制执行3333.85元,余款95339.08元我司安排专人及委托律师跟踪法院执行进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荔城区商业集团党委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提醒谈话的处理。

  具体处理情况:

  1.因对工程标后管理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工程部主办干事进行提醒谈话;

  2.因对物业服务考核把关责任虚化空转、造成层层失守的问题,对物业部时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因未及时追回货款,造成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对糖烟酒分公司时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因对物业费、水电及公摊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对时任物业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因对糖烟酒分公司仓库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糖烟酒分公司副经理(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因对财务审核、报销流程上把关不严的问题,对集团资财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因对名优经营部报销3间店铺修缮的装修材料询价不规范的问题,对名优烟酒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8因对第四轮物业管理日常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物业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9.因对集团办公区改造装修工程合同签订时间超规定时限的问题,对时任工程部临时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部分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

  (1)物业费、水电及公摊费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未收回物业费约43万元,水电公摊约11万元,截止2023年2月28日物业费已收回约31万元,未收回金额约12万元,其中,第三轮物业管理公司约5万元;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约7万元(已按合同未收回金额暂扣,凭证号:202301023#)。水电公摊已收回约8万元,未收回约3万元。二是我司已于2022年12月对E区商品房、限价房未缴纳物业费、水电及公摊费金额较大的业主发放律师函,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对未收回的物业费,在应付未付给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中予以暂扣。三是已对鞋服城物业部时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未完成原因:交易区物业费未收回原因大多为已售商铺空置,业主无法联系或拒缴。E区大多为限价房、商品房,未装修,业主缴纳物业费积极性低。(按第三轮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率已达到90%,且整个物业行业都无法达到物业费及水电公摊费全部收回)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后期我司将继续委托第四轮物业管理公司对之前第三轮物业管理公司所属期收缴不到位的物业费5万元,及水电公摊费用3万元进行催讨,争取于本年度完成催收。

  (2)信访稳控化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集团共收到5件信访件,其中3件不属于集团职权范围,1件已办理,1件正在办理,这5件信访件均没有再次信访,下一步集团将继续加强信访工作,确保总体稳健发展。二是2019年以来的重复件均来自同一信访人,此件目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处理,综合公司已经按要求提供了信访人1996年至2006年的社保缴纳情况材料。

  未完成原因:区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核实信访人诉求事项的解决依据,我司将积极予以配合。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由专人负责对接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了解信访件的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尽快解决此信访。

  (3)欠款催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00万元预约金案件目前法院仍在执行阶段,集团将安排专人继续全程跟踪法院执行情况,以尽快收回款项。同时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已组织工程部人员加强学习,做到履职尽责,提高风险意识,对到期的借款及时跟踪、催讨,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三是对时任集团副总兼集团资财部经理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该问题在集团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未完成原因:等待秀屿区法院执行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持续跟踪秀屿区法院执行情况,具体完成时间以法院执行时间为准。

  2.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鞋服城E区3#商住楼项目施工单位已变更相关企业信息,工程部已函告该公司,要求其提供该项目架空层施工变更相关佐证材料,若不存在变更内容,要求其限期整改。原监理企业经多次变更,人员变动较大,故无法联系具体经办人。再则,该项目已全面验收,工程款及监理费用已结算并全额支付给施工方及监理方。该问题造成的项目投入资金受损部分现已无法追回。二是工程部已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查制度》。三是对该问题在集团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未完成原因:正与施工单位沟通中,施工单位未做书面答复。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要求施工单位按图纸要求施工整改。本月底与施工单位确认整改时间及方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92872;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仓后路1号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454980761@qq.com。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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