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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3-11-06 09:33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8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宁海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结合项目实践深入学习、交流理论知识,于2023年2月15日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对照具体的项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持续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精神、结合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紧盯任务目标,推动项目建设;(2)针对未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基本未开展书记上党课的问题。结合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于2022年10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7专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第8专题“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12月12日组织《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专题学习会,并进行交流讨论;支部书记于2023年1月18日上党课,并向全体党员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如何推动项目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内容,分享其学习心得和感悟;(3)针对学用脱节较为突出的问题。改进研学方式,加强学用结合。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党员前往荔城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联十一线天马安置区、谷城西路、梅山西路道路提升等工程现场,在总结项目建设经验中深切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大力推动木兰溪治理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重要强调,进一步激发干部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2.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管理模式改革不到位的问题。紧跟国企改革脚步,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党支部已酝酿出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架构及成员,董事会成员及经理层充分进入支部领导班子,并由董事长兼任党支部书记,请示文件已报中共黄石镇委员会进行程序办理;(2)针对董事会、监理会未有效规范运转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议事制度,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已召集董事会5次,研究项目建设、党建工作进章程等重要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并形成会议材料。严格落实董事会集体决策和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公司廉洁运营。

  3. 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建设项目慢于时序进度的问题。按照区委要求,围绕交付回迁制定了安置区项目攻坚作战图,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攻坚,并取得成效。其中: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已于2022年11月30日交房回迁;新建福厦铁路黄石社区安置区于2022年10月底完成土地证办理,已于2023年1月进场施工;联十一线天马安置区已于2023年4月26日完成回迁;(2)针对未能站位全局、统筹谋划、并联推进、协调不力的问题。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责任部门提前分析,研判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各个项目的推进时间表,优化前期手续并联申报、倒排时序节点,及时跟踪推进情况。如凤凰路、梅山西路项目已提前完成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莆兴路西侧地块二、三在成片开发方案开展报批的同时,完成了收储地块的下达规划条件、权属分类和预公告,在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前提前对接村居完成征地调查信息汇总、征地补偿协议和签到表等相关农转组件材料。逐层传导责任,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全面保障项目资金、土地指标等要素;(3)针对项目工期疏于管理,监管不力的问题。由工程科负责人牵头,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对工程施工节点进行重新梳理并认真排查,共解决旧街电缆迁移、天马配电房施工等问题7个,全力推进项目的同时,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工期签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主动担当作为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结合荔城区干部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提升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的能力和本领。加大对上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业务指导、资金保障等;(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强化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做到件件有着落。采取一个项目一个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责任,并长期坚持;其中黄石镇水南社区山兜安置房(七境园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安置区工程)网络通信工程已于2022年7月通过网通办验收,投入使用;针对群众反映的涵港华中安置房周边环境相关问题,已结合小区及周边项目优化设计进行改造提升,提升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底开工。因反馈投诉件时态度生硬、敷衍应付,对七境园中村地块五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超范围缴纳公积金的问题。对近年来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涉及72人次共计超范围汇缴公积金9.6528万元,已于2022年12月全额追缴到位。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文件规定,对行政会计给予批评教育;(2)针对存在变相补贴的问题。已由黄石镇纪委牵头会同公司人员重新核实,司机按《莆田市荔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黄党政【2019】1211008号纪要规定标准及实际出车情况造册真实,但公司财务存在审核时未按财经要求审核明细单、具体出车事由及地点等凭证的问题。因对报销材料审核不严,对行政会计给予批评教育;(3)加强常态化管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3.关于“财会内部控制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会计未与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已于2023年1月中旬整改到位,会计与出纳完成银行转账等业务交接,厘清分工;(2)针对闲置银行账户未清理整合的问题。公司已对开立账户进行全面清查,截止2023年3月,共核销长期闲置账户4个;(3)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人员分工及职责内容,做好会计内部监督工作,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报销手续不够完整问题。对会计凭证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要求经办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并由财务重新核实并即时纠正;(2)对于工会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制作妇女之家微广告设计费2165元不属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系财务科目记账错误,已在2022年12月份调整科目,严格按规范列支。因工会支出列支不规范,对行政会计给予批评教育;(3)对于公务用车加油卡列支核算不规范问题。由会计根据中石化公司预收款凭证及实际结算单重新进行支出核算,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待实际结算后再列入支出核算。因列支核算不规范,对行政会计给予批评教育;(4)对于询价单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5月,抗疫货物如疫情期间绿地印象周边制作围档等共13笔,涉及81.7679万元,报价单只有一人签字,已由黄石镇纪委、财务进一步核查询价过程,发现为询价小组成员对采购询价流程规定不熟悉造成询价单不规范,已及时纠正,并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5)已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制定了《公司财务报销事项》,加强公司财务规范管理。

  5.关于“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现金管理未日清月结及现金日记账不规范等问题。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行政及项目2套现金账目已单独核算,严格按规范执行;(2)针对现金留存过多、余额虚高的问题。2011-2012年垫付施工方电费、工程款等4笔借款共计7.3118万元未入账的,已在2023年2月入帐,涉及工程类的金额已在结算款中抵扣;(3)针对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其2020年4月发生5笔大额现金支付系因彼时公司账户被执行冻结无法支付造成,公司将按《公司财务报销事项》进一步加强现金支付管理。

  6.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超过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按程序报废的问题。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科目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需报废资产设备重新上报董事会研究,截止2023年1月底,共更新报废固定资产账中已损坏停用的台式计算机等通用办公设备79件;(2)针对新增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的问题。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科目,及时自查自纠,排查出2011年以来采购列支管理费而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的复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共25台,现已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科目。因固定资产科目不健全、固定资产未规范入账而列支管理费用等问题,对会计邱云娥给予批评教育;(3)已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一步严格按规范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7. 关于“工程标后管理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及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涉及4个安置区工程人员变更、不在岗违约金共计34.9万元,已于2022年12月20日全部追缴到位;涉及监理单位逾期审核违约金共计11万元已于2022年12月19日全部追缴到位;因现场管理及合同执行不到位,对涵港华中中心安置区、七境“园中村”地块五安置区、宁海新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等项目负责人及莆兴二期龙渡安置区、湄渝高速惠上安置区等项目负责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现场考勤,将考勤记录作为报送工程进度款及监理费的附件,以加大管理力度。自2022年12月以来,共自查、抽查8次,发现人员变更、不在岗等违约情况12人次,扣罚违约金8.5万元;(2)针对工程验收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湄渝高速公路荔城段黄石镇惠上安置区验收报告上委托变更前总监签名的,已责令监理单位更正。因工程验收材料把关不严,对湄渝高速惠上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3)针对违规办理工程量签证的问题。涉及涵港华中中心安置区工程量签证7.9505万元,已于2022年8月12日在结算审核中扣除。因违规办理签证及变更,对涵港华中中心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4)针对项目工程资金拨付审核不严的问题。涵港华中涉及桩基部分钢筋笼钢筋工程量多计取造价78.7422万,已于2022年8月12日在结算审核中扣除;第23期工程拨付清单审核书、支付证书等漏签的,已由项目责任人及时纠正;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第17期及第18期中实际均还未施工却已计取的工程量部分,涉及造价10.3万元,现场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因未严格核实工程量及支付审核材料,对涵港华中中心安置区、宁海新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涉及湄渝高速东洋安置区质保金中应扣减的绿化养护费用2.3439万元已扣减。因资金拨付审核不认真,对湄渝高速东洋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5)关于“项目现场未按图施工”的问题。其中针对“湄渝高速公路荔城区段黄石镇惠上安置区地下室入口防洪挡板、钢槽、道闸、外窗玻璃现场材料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等未按图施工”的问题。目前惠上安置区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上述涉及现场未按图施工的,发现后已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了整改,同时,已在结算时再扣减上述未按图施工造价共计16.1605万元;因现场管理不严,对湄渝高速惠上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6)举一反三,结合图纸、内业资料、试验报告、清单等深入工地逐一核实,自2023年1月以来,不定时组织抽查5次,发现涵港华中配套工程未按图施工、围墙基础不规范、天马安置区部分推拉门门框固定片不规范等问题共7项,施工单位已严格按图纸要求整改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 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落实党的领导机制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党建工作,根据章程中党建工作要求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公司党支部,按规定流程进行支委成员补选,支部书记由董事长兼任。下一步将严格按有关要求,“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规范会议记录,将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纳入公司章程;(2)针对党建和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同时完善党建机制并长期坚持;支部党的建设相关制度中不规范、不合理表述等,已即知即改,并重新制作上墙。

  2. 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认真的问题。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规范性文件,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二是规范党员大会记录,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名签到,对于2019年以来,支部大会实到会党员漏签名的情况,已自查补签纠正;三是于2023年3月10日开展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前往荔城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成果展示中心和龙头山栈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已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加强党员教育;2023年3月2日召开2022年度宁海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3)针对2020年1月6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会议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的问题。经核查,因到会正式党员漏签造成,已举一反三及时纠正,下一步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对2021年12月31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现。(4)因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对支部书记给予提醒谈话。

  3.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已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工作机制,对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重新分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2)针对廉政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已明确责任人、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3)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日常工作会议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提醒;二是结合公司日常工作、项目建设及各部门、岗位职权职责,从行政、人事、财务、工程、物业等全方面全岗位排查风险点共60个,并根据相应防控措施制定了具体的公司廉政风险防控表,加大防控力度;(4)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由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并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等。2023年1月16日董事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联合对公司的财务室、工程科、前期办、办公室、物业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总计10人次,要求各部门责任人要做好廉洁、廉政,严格要求自己,对各自负责的领域做好风险防控措施。

  4. 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精准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法约束。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及时开展节前警示教育,从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收礼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紧盯重要环节,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违规决策或者搞权力寻租、吃拿卡要、利益输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紧盯重点事项,严肃查处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以及宁海公司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二是扛起监督责任。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公肥私、关联交易、徇私舞弊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黄石镇纪委主动参与抽品牌监督、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工作,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形式,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自2019年以来,有2名干部对项目工程存在未验收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2名干部未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1名干部因延误项目补办报批手续的进度,予以批评教育;1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处理;1名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黄石镇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人。

  1、因反馈投诉件时态度生硬、敷衍应付、现场管理及合同执行不到位、违规办理签证及变更、未严格核实工程量、支付审核材料及施工现场管理不严等问题,对涵港华中中心安置区、七境“园中村”地块五安置区、宁海新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等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2、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文件规定、对报销材料审核不严、工会及公务用车加油卡列支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科目不健全、固定资产列支管理费用等问题,对公司行政会计给予批评教育;

  3、因现场管理及合同执行不到位、材料把关不严及施工现场管理不严等问题,对莆兴二期龙渡安置区、湄渝高速惠上安置区等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4、因项目资金拨付审核不认真,对湄渝高速东洋安置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5、因工程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工程科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6、因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规范,对公司党支部书记给予提醒谈话。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企业分配改革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以来公司全员不论职务高低,均调整为参照事业专技十三级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分配未能有效发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的问题。目前企业结合运营实际状况,采取加大差异化绩效考核及工作奖励等方式进行分配,以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未完成原因:因公司目前现有员工均为参照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的专技人员,且公司实为代建平台,所有项目建设资金、税款缴纳等来源均依托区级财政拨款,暂无法与经营效益有效联动。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下一步将根据国企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企业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或采用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分配机制、或参照现代化国企年薪制等分配模式,优化企业薪酬制度并上报审批,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

  2.关于“凤凰路、凤凰支路、梅山西路项目建设慢于时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凤凰路、凤凰支路、梅山西路项目建设,已于2023年3月2日完成工程预算财审,目前已完成土地报批组件,并于5月26日上报多节点审查,6月4日通过审查,7月初由区政府转报市局审查,待区政府与周边经营性地块一并统筹指标后,将根据市局审查意见补充农转材料上报省厅。

  未完成原因:其中土地报批因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缺少占补平衡指标,暂时无法办理(需要解决占补平衡指标14.616亩)。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待区政府与周边经营性地块一并统筹指标后,重新调整材料进行土地报批。

  3. 关于“部分安置房办证推进缓慢,严重影响剩余资产盘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继续加强宣传、督导工作。安排各涉及村居指定专人负责,入户宣传,做群众思想工作,推动安置户材料收集,对办证进度落后的村居及时通报,督促村居落实安置户结算核缴;(2)加强了与上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资金等要素保障,并聘请了第三方技术支持,强化专业人员要素保障加快办证工作;(3)截至2023年3月,新回迁的14个安置区中,除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城市绿地工程为回购房,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外,其余的13个安置区中,已攻坚完成12个安置区的首登,仅剩1个木兰溪三期防洪工程下江头安置区尚未完成;(4)2019年6月22日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属该文件处理范围内的鞋服城入口处安置房项目建设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安置房不动产首次登记,黄石镇工作片已加大对群众二次结算的催缴力度,持续做群众思想工作;因年前区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1350万元税费资金未下拨,现已再次向区政府申请下拨。

  未完成原因:(1)木兰溪三期防洪工程下江头安置区业主是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管理处,由于安置区选房图纸和审批方案图纸不一致,导致无法交房,应安置户强烈要求,经研究决定按选房方案对工具间结构进行设计变更后施工。现因设计变更,原房产竣工测绘报告与现状不一致,导致无法办理该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2)鞋服城入口处安置房由于群众以公摊面积过大为由拒绝二次结算,造成办证进度缓慢。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1)已由区政府协调安置区业主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管理处及莆田市城建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修改房产测绘报告。目前已完成二次测绘,待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正式出具后,再由区政府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具结方式办理首登,争取在10月份完成;(2)针对鞋服城入口处安置房项目,一是进一步动员群众结算工作;二是向区财政申请税费资金,争取税费资金尽快下拨,并行启动开票手续。

  4.关于“项目现场未按图施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细石砼保护层、凹凸型排(蓄)水板及反滤土工布实际未施工,涉及金额19.4万元的问题。经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涉及造价为20.0731万元,其中:细石砼保护层造价14.5876万元,现场已经责令整改完成施工;凹凸型排(蓄)水板及无纺布过滤层等现场实际已无法再施工部分造价为5.4855万元,待结算时扣减;因现场管理不严,对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未完成原因: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江东安置区凹凸型排(蓄)水板及无纺布过滤层等现场已无法施工,由监理审核后扣减送审造价,待财审部门结算审核后,按审后金额予以扣减;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待财审部门完成上述项目结算审核后,按审后金额在结算中予以扣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2150199;通信地址: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院内,邮政编码:351144;电子邮箱lcqnhgs@163.com。

  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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