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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3-11-06 09:33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9月17日,市委巡察六组对黄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依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镇党政领导深入查摆、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自觉达到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用好权力,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站位强担当。把巡察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政治责任,于2023年1月17日召集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虚心诚恳,整改上积极主动,成效上常态长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注重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把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抓点带面,固强补弱促提升。镇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增强担当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镇党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紧抓住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牛鼻子”,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六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0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整改“责任链”。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地整改落实到位,做到真管真改、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转变作风抓落实。坚决用好巡察成果,镇党委强化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把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同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环保攻坚、水质提升、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担当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持续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学”“用”两张皮。

  (1)关于融会贯通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底制定2023年初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注重时间节点,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要思想理论第一时间进行传达研讨。2022年10月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2023年1月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专题研讨。下步将继续结合城镇提升、产业转型、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问题进行学习。

  2.破解基层“最后一公里”还不到位

  (1)关于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整治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53家,两无企业56家,督促涉水“散乱污”企业将废水经三格式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督促两无企业搬迁入园、提标改造。②完善工作制度。更新河长制公示牌43块、专管员公示牌72块,明确各级河长和专管员信息和责任,切实接受社会监督,并落实专管员每天一巡查、河长一周一巡查等制度。③提升管护效能。为提升管护效能,分别于2022年11月28日和2023年2月6日对14位河道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河道专管员业务素质,明确专管员职责,增强履职能力。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声有名”向“有实有为”转变,持续深入推进河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各级河长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巡河职责,加大巡河频次,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推进河道“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我镇共排查河道“四乱”问题137宗,已全部整改到位。④荔清公司对泵站溢流、抽水不畅等问题及时处理;针对凤山,和平,水南,瑶台等外来人口密集区及易堵塞泵站,镇委托龙马公司每天进行巡查并负责打捞泵站油污和垃圾,确保管道畅通,泵站运营正常。⑤对泵站功率偏小出现溢流的瑶台1号泵,已督促荔清及时更换泵机。

  (2)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镇已指派专人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镇应编尽编24个村居已完成7个村居的规划编制及批复;下江头、桥兜、下埭、西洪、西利等5个村居也已完成村规编制、论证和区政府批复,正在上报省厅备案;其余12个村居中的惠上、惠下、屏山、东山、华东、华中等村已完成村规编制,拟8月底至9月上旬召集专家论证、评审,10月份批复后上报备案,剩余村居拟9月中、下旬召集专家论证、评审,11月中旬批复后上报备案。②我镇按照《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荔城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格督促村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度和2022年度所有项目已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新建项目严格按照预期建设进度,督促包片领导、包片片长、村居书记等相关人员按照程序加快项目入库、前期和建设工作,并在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网上每月更新一次建设进度并上传项目建设照片。③我镇已指导、督促全镇38个村居讨论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目前38个村居均已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长效跟踪各村居乡村振兴建设。④我镇在充分讨论、调研的基础上,征求多方意见,已制定《黄石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确保有力支撑产业发展。

  (3)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还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最新的新冠防控要求,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①通过村村通广播、手机短信6000条、“四级网格”微信群等宣传发动60岁以上老人接种疫苗;②组织9只接种队伍进村入户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疫苗接种优质服务。③接种期间,每天对接种情况进行通报,增强村干部落实接种工作的责任感。

  (4)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现有236.39亩撂荒地,已对具备种植条件的57.22亩撂荒地种植相应的农作物;余下的179.17亩撂荒地,已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11月1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有关工作的通知》,因当前种植条件不具备,暂时剔除撂荒地台账,并逐级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稳增长促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度固投同比增长明显,1-12月份46.9亿,完成年预期数45亿的104.2%;②2022年度财政收入同比增长明显,1-12月份已累计完成财税收入7.89亿元,完成年任务数7.6亿元的103.8%,超额完成0.29亿元,同比增长15.4%。③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4家,其中鞋服行业12家。龙头企业带动效应日益明显,鑫龙、永丰、百合2022年税收超过5000万元;恒而达、凯丰、东方猎狼等税收增长超过30%。恒而达二期、芳城信鞋材一体化、万存智造城、科艺奇等项目已开工,鸿华标准化厂房已封顶,劲狮服饰、百合A8、键水鑫项目已竣工。黄石小微产业园针对成品鞋生产性中小微企业开展招商,作为鞋服产业强链补链的一个重要载体。整个产业园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40亿元,达产后年创税收1.6亿元。小众品牌及个性化订制产业园成功对接13家自主品牌鞋服生产企业意向入驻,产业园预计年产值10亿元,达产后年创税收5000万元。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截止2023年7月底,全镇共对接洽谈38个招商项目,现已签约13个招商项目;后续将紧盯大项目、好项目,荔城区鞋材加工集中区(100亿元)、鑫龙鞋业生产基地(30亿元)、恒而达功能化部件产业园(30亿元)3个30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实现落地。②2022年10月14日区财政将莆阳长青商务公司2020年度补助资金58万元拨付我镇,我镇当天即将58万元补助资金拨付莆阳长青商务公司。③强化企业服务保障力度,恒而达新材料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净地交付。

  (3)关于传统文化保护提升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2月组织各村居开展春节“福”文化主题宣传,充分运用“福文化”主题宣传海报,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栏杆、电杆公益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更换,点缀布置“福”文化、“福”元素主题公益广告;②发动各村居宣传委员、网络宣传员在朋友圈以及微信群对“这就是莆田”系列微信推文进行宣传转发;③在黄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春节和元宵期间举办各种包含卯兔元素的“超轻黏土像展”、“书画展”、猜谜语等活动。

  4.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1)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2年及以后每年党建年度工作总结中;②班子成员按照要求抓好分管工作和分管部门或所包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③2022年度及以后每年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重大事项深刻查摆,如实报告,材料不规范的退回重新修改。

  (2)关于阵地管理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工作,2022年以来开展5次反邪教专项宣传活动,如6月13日在沙坂教堂、6月29日在地王广场、9月20日在江东村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日常结合“三率”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等“七进”反邪教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反邪教社会面浓厚氛围。②加强涉教人员日常管控,每季度对涉教人员开展五包一走访,组织村(居)干部和网格信息员开展了“五送”帮教行动,定期不定期进行送温暖、送知识、送法律、送健康、送技能的帮教行动,使邪教人员思想感情上有依靠,工作上有出路,生活上有着落,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全力寻找4名失踪人员,确保涉教人员在管在控,目前已找回一名陈某某在涵江梧塘新庄村某出租房,初步掌握一名林某某在埭头农贸市场摆摊可能已重组家庭,另有吴某某经走访无有效线索、周某某该人已失踪6年目前无法查实,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寻找。③2022年12月各村居依据文件要求,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自查,对破旧、内容过时的宣传载体进行更换,对宣传载体进行村书记申报、镇宣教办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三级审签。

  (3)关于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完善突发舆情事件应对机制,于2022年12月制定黄委发〔2022〕157号《黄石镇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早发现、早纠正苗头性问题,做好舆论引导,统筹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抓实抓细网络舆情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两违”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包括村居主干、土地协管员、驻村工作队、包片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召开了多次“两违”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区“两违”文件及会议精神,着重学习贯彻市“两违”工作问责追责《规定》,切实落实“两违”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同时,要求包村干部和村居干部利用节假日期间进村入户,大力宣传有关两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群众入心入脑,形成不敢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②开展空中地上立体巡查。重新调整健全了工作片、城建、自然资源所、村(居)三级动态巡查、交叉巡查机制,实现地毯式巡查,确保“两违”巡查不遗漏。同时,在地面的三级巡查机制基础上,与驻黄石镇空管站联动,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查,以10天为周期进行全镇域覆盖空中巡查,并指派专人对空中拍摄影像进行比对,对巡查发现的疑似案件立即派员现场复核,做到当天发现当天核实。③建立快速拆违处置机制。以城建执法中队为基础,建立常备拆违执法队伍,接镇治违办转派执法案件后,对拒不自行整改的,3日内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依法采取“即查即拆”措施予以拆除。④明确存量处置目标,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实施办法,采用拆除、完善相关手续、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分步、分期分片,全面完成存量案件的化解。自市巡察之后,“两违”监管平台存量案件,除因系统问题无法办结8宗,及1宗待处置后办结案件外,其余存量案件基本都已办结。⑤对分管领导韩某某给予提醒谈话;镇治违办负责人林某某、时任黄石城建中队负责人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2.服务型政府建设还有短板

  (1)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信访存量有所降低。化解工作专班人员通过经常走访约谈,开展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谈话谈心工作,及时掌握信访矛盾变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因案施策,统筹各种社会力量资源,推动问题化解。②“非访”“越级访”情况大幅减少。在重大会议期间,全镇集体行动,协调发力,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③我镇于2022年底开始受理农村个人建房申请。经初步统计,已派发纸质版申请表约200余宗/次(不含村居派发数)。镇便民服务窗口受理材料完备的申请材料约60份,其中第一批次受理的21宗申请,经村居初审为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已上报区联办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复核,并予以公示,与此同时,我镇同期开展该批次21宗申请的地形测绘、现场勘察和镇村审核、公示等镇一级联批联审工作。④镇纪委通过规范信访件受理办理,建立分工协作负责,提升了信访事项办结质效。2022年度应办结36件,已办结35件。

  (2)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的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严格按上级的文件规定进行了审核;②认真核实屏山村集体土地确权问题,其部分旱地未在第三轮集体土地确权范围中,但在第二轮集体土地确权范围中,根据《关于印发荔城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农【2022】128号)规定,予以发放耕地地力补贴;③全镇已办齐了农户的“一卡通”,按上级规定的标准将补贴发放到所属农户手中;④2022年6月至7月,已对全镇各村居集体成员“两头占”2603人逐一核实整改,其中1307人保留为黄石镇集体成员;1141人放弃黄石镇集体成员;122人为身份证号错误;33人为名字错误。全部核实整改到位。

  (3)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制定《黄石镇2022年下半年提升平安建设“三率”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六抓六促”,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诉求、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侦破一批刑事积案、帮办一批平安事项、落实一批惠民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身边安全和利益问题,切实提升全镇平安建设“三率”水平。②深入开展“大宣传”,推行线上线下“三率”宣传模式,全面开展舆论宣传和发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我镇对全镇46485户已基本完成入户,收集诉求问题11个村居32个诉求问题,反馈解决11个诉求问题,正在办理或已上报解决的21件。印制《福建省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及参考答案》、《防范诈骗 你我同行》双面宣传单5万份发送到各村居;通过中国移动对辖区内通信用户推送超级短信和电信针对辖区内通信用户推送平安短信约人次100万次;电信外呼模拟测评5000户,其中固话3000户,手机用户2000户。③委托第三方劳务机构招收92个网格巡逻员组建一支巡防队伍,配备了9部巡逻摩托车,全天三班倒,在全镇区域开展高密度的治安巡逻。安装4389颗综治视频监控摄像头,全天候专人轮值,24小时不间断地对38个村居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式视频巡查,织密织牢“黄石天网”。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成立黄石镇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黄石镇深化“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广运用积分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黄石镇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行动实施方案》、《黄石镇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行基层社会治理“六微”模式工作方案》,多次召集各村居召开“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工作落实落细;②细化网格单元,按照规范细化41个网格站616个网格5956个单元,包括综合网格426个,专属网格190个,综合单元1836个,专属单元4120个。由各村居选聘责任心强的党员群众担任网格长、单元长;③完善末端组织体系,形成以“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单元长”为框架的基层治理网络,实现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全镇村党支部录入38个,网格党支部录入4个,机关事企单位28个,两新党组织34个,网格党小组471个,单元党小组30个,党员录入5350人,全镇目前已配备616名网格长,5956名单元长;④组织开展41次业务培训,提高各村居网格站网格信息员、网格长、单元长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网格长单元长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破解为民服务“最后一厘米”的难题;⑤营造宣传氛围,分发宣传单5万份,通过集中入户宣传、建立四级微信群2415个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知识,让广大群众更深入了解“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的内容和意义,真正实现民情无遗漏、管理无缝隙、服务无盲点,以“治理有效”托底全镇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⑥在制定各项方案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将方案、措施细化、实化、本地化。⑦强化业务培训和责任意识担当,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深入挖掘诉求根源,秉持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采取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推动诉求件化解,切实夯实干部作风建设。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反复

  (1)关于违规报销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9月9日,已收回林某福等3位同志报销的“安全工程师培训费”15084元;刘某某等16位同志报销的“会计继续再教育培训费”9150元;郑某某等4位同志报销的“专业技术继续再教育培训费”480元;林某花等8位同志报销的“省级通讯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费”720元,合计25434元。今后将严格按要求落实财经制度。②针对违规报销培训费用的问题,对财政所负责人蔡某某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报销培训费用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2019年以100元/人/天超标准报销4人福州“两会”维稳交通补贴3600元”中超标准部分(标准为80元/人/天),4人9天共720元,已于2022年9月9日收回。②镇干部骆某某出差费在镇、村重复报销,2022年9月2日由沙坂社区经办村干部郑某某交回骆某某在沙坂社区报销的900元,退回沙坂社区集体账户,今后将常态化严格管控并按要求落实财经制度。③针对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对财政所负责人蔡某某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标准报销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沙坂社区经办人郑丽芳因违规报销给予诫勉谈话。

  4.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在经济活动中,采用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我单位于 2022 年9 月下旬以来已经严肃财经制度管控,对除部分慰问救助方面的支出外,1000元以上的资金往来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不得以现金收付,如确需以现金收付,须经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才可列支。

  (2)关于惠民专项资金闲置、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落实,因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结余情况未及时更新,误认为资金滞留未拨付。2020年8月20日区住建局拨付我镇 (福厦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459.5万元,我镇于2020年8月27日已全额拨付宁海公司,宁海公司也已经将该资金拨付各项目施工单位。②2020年5月份结余的18.5万元平安建设专项资金未列支,其中15万元为派出所补助,因基层派出所没有对公账户,该补助由镇政府在支付的2022年9月派出所网格巡查人员工资等经费中直接列支(网格巡查员每月工资26.5万元、派出所食堂伙食补助每月1万元、派出所联防队工资每月3.8万元、派出所办案安保人员工资每月2.3万元)。还有3.5万元用于禁毒所建设,已拨付禁毒所建设资金15万元,2022年12月23日已再拨付禁毒所建设资金13.5141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及物资采购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出台了《黄石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就餐对象、就餐标准;确定了就餐用餐类型,机关食堂保障工作就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执法用餐4类用餐;加强了卫生管理,坚持每天清理一次食堂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细化了安全措施,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定期请具备消防资质单位的专业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加工在安全条件下运行;实行用餐人员提前报备制度,准确掌握就餐人数,确保食材采购的精准。②明确了3类人员职责,食堂管理员、厨师及就餐人员职责,镇领导紧盯三类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主管、厨师、供应方人员就餐代表的会议,指出当季度机关食堂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整改的办法,达成问题整改尽快落实的共识,确保机关食堂在规范化条件下运行。③严格落实执法机械费用标准,并科学统筹执法行动,由工作片独立拆除改为全镇集中拆除,在减少执法费用的同时保证执法效率。自2022年11月以来,“两违”建筑执法所需的机械、车辆租用费已降至约0.2万元/栋,相比之前的约0.5万元/栋,下降约55%。④根据《莆田市荔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1号备忘录》精神,为盘活闲置资源,进一步加大重点贫困人群帮扶力度,2018年12月21日,我镇委托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原黄石定点屠宰场招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人为莆田市顺辉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6日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年。因莆田市顺辉物流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私自转租,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2021年1月8日,我镇正式通知该公司解除合同。根据《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2020]10号办公会议纪要》有关井后小学扩容用地有关事宜的要求,2021年1月19日,我镇将原黄石定点屠宰场相关资产移交黄石井后小学,后续由黄石井后小学全权负责管理。⑤黄石粉干厂创办于1977年,1996年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与沈春治签订了《集资协议》,约定共同集资创办福建省莆田市黄石兴化粉干厂,黄石镇占股8.5%份额,后续出租时未履行报批、公开招投标手续等行为,镇政府均未参与。⑥“镇两委联席会议”同意更新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小额工程)询价程序:采用询价方式的,至少询价三家,报价公司是正常经营的,工商系统可查询,具有相关资质,几家公司之间不能是同一法人或有关联关系,询价单上必须有公司公章、供应商法人签字、联系方式、工商营业执照附件、每张询价单上需经办人员,相关领导签字确认。且询价单的格式不得一模一样,不得同一模板制作。

  (4)关于报销附件审校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部分入账凭证不齐全,缺少附件清单进行补齐。对附件不齐全,缺经办证明审核人签字确认的会计凭证,将一概不予报销入账。

  5.工程项目建设管控不严不实

  (1)关于小规模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不严,化整为零、明标暗定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工程招标有关规定,加大对小规模工程的监管力度,实现工程透明化规范化。②针对小规模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不严,化整为零、明标暗定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对镇爱卫办经办人员陈某因招标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给予批评教育;对江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兼原村委会主任郑光亮因工程项目监督不力给予诫勉谈话。

  (2)关于标后管理混乱,工期签证、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等环节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严格审查把关合同条款等相关材料。②针对标后管理混乱,工期签证、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等环节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对江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兼原村委会主任郑光亮因污水整治项目延误工期给予诫勉谈话;对沙堤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庆山因污水整治项目延误工期给予诫勉谈话;对镇水利站负责人陈某某因西洪村2021年易涝治理淤泥开挖分项工程提前支付工程款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杂乱,内业资料要素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公路站将历年项目资料全部交专业机构整理归档;督促参建单位将内业资料整理与工程款审核上报挂钩。②注重工程资料的日常收集,要求参建单位规范管理内业资料。③已重新梳理小规模工程项目资料,建立有关台账,完善内业资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刚性不足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和镇情实际,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并及时做好上级对镇党委的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②2022年以来,因“两违”问题黄石镇纪委共给予党纪处理5人(村居无职务党员);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其中一般干部4人,村干部9人,原村干部2人,村居无职务党员1人。)

  (2)关于廉洁风险防范制度篱笆扎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岗位、事项廉政风险防控表排查工作,利用党政联席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针对敏感性问题进行个别约谈,通过随机督查、廉政谈话,部门自查等方式进行廉政风险干预和防控。结合日常检查、述职述廉、信访举报和线索研判等,对可能引发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进一步提高了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关于监督执纪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度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55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30人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5件,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尚未有党员吸毒案件的新线索;通过对惠上村、桥兜村相关干部的“回头”看核查,尚未发现违纪行为;现已对照规范流程,及时完善材料收集、装订。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清前村个别党员补缴党费54.5元、水南社区个别党员补缴党费497元,华堤村和莆田航海职业技术学校、莆田康复眼科专科医院已自查,重新调整党费缴纳基数,调整基数后华堤村个别党员补缴党费445元,莆田航海职业技术学校、莆田康复眼科专科医院党费缴纳不变。

  (2)关于党内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规范管理党建工作经费并实行专账核算。镇机关党支部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已优化调整为镇机关第一党支部和镇机关第二党支部,并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等工作。

  (3)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查阅材料,镇党委已于2019年3月6日已召开党委会,讨论通过取消彭某同志预备党员资格。②21名在职党员组织关系已查询、核实,17名在职人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去工作单位,2名异地发展已取消党员身份,1名已辞职,另有1名异地发展党员海滨村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黄某某异地发展党员问题,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③考察期未满1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问题,所在学校已回函作出说明;④七境社区、斗南村因疫情原因无法召开党员大会,故推迟讨论转正事宜,支部已在转正决议中作出说明。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

  (1)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按照部门工作需要,整合人员力量,从严管理临时聘用人员使用。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修订《黄石镇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制度》,制定了《黄石镇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并以正式行文的形式印发。②根据工作需要,已对城建中队负责人岗位进行轮换。③经核实,横塘村张某某为失信聘干,2018年10月聘用,2020年7月予以解聘。④镇党委加强解决超编聘任聘干问题力度,对工作不作为的、村干部和群众评价较差的聘干予以劝退,2021年村级换届以来已劝退聘干2名,下步将着力提升聘干队伍管理质量。

  (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年度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在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优评先和职称竞聘中将干部日常工作情况和考勤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现已根据镇实际情况,印发了《黄石镇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力度。

  4.巡视巡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关于纸面整改痕迹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重新汇编《黄石镇党委工作制度》,并正式行文。②对时任党建办负责人吴某给予批评教育;对黄石镇经管站负责人郑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要求各村居常态化巡查辖区内是否有污水直排现象,特别对于沿河两岸污水直排问题,有发现及时整改。②立行立改,已完善修订《黄石镇关于“两违”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③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辖区内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信访重点人员和信访积案进行研讨协调。2022年共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19次。④我镇已成立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管理领导小组及村级墓地管理专班,加大力度对违建乱建坟墓进行常态化巡察管理,并联合土地、林业等部门共同监管。对未审批的违建坟墓要求停业整治并建立台账,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予以立案查处3处。同时通过清明和冬至祭扫的关键时间节点发放宣传单,并在显眼处粘贴公告及橫幅宣传殡葬改革领域相关政策,提倡绿色环保殡葬。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对1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10人,诫勉谈话4人,党纪立案2人,具体为:

  提醒谈话:

  因“两违”管控不力对分管领导韩某某给予提醒谈话;因安置房回迁进度缓慢、安置房办证进度缓慢对分管领导吴某给予提醒谈话;因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系统谋划不够对分管领导林某某给予提醒谈话。

  批评教育:

  因履职不到位对镇治违办负责人林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履职不到位对时任黄石城建中队负责人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报销培训费用、超标准报销问题对财政所负责人蔡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推进安置房办证不力对安置房办证经办人王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招标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对镇爱卫办经办人员陈某给予批评教育;因西洪村2021年易涝治理淤泥开挖分项工程提前支付工程款对镇水利站负责人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纸面整改痕迹明显的问题对时任党建办负责人吴某给予批评教育;因涉嫌虚假整改对黄石镇经管站负责人郑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占用耕地“两违”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对黄石镇惠上村包片干部骆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两违”处置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黄石城建中队队员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诫勉情况:

  因违规报销对沙坂社区经办人郑丽芳给予诫勉谈话;因工程项目监督不力对江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兼原村委会主任郑光亮给予诫勉谈话;因沙堤村污水整治项目延误工期对沙堤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庆山给予诫勉谈话;因占用耕地“两违”整改进度滞后对黄石镇惠上村包村干部张志松给予诫勉谈话。

  党纪立案:

  因占用耕地“两违”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对惠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方玉芳、时任惠上村土地管理员康素云给予党纪立案。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城镇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1485个,建立一口一策档案资料;整治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53家;两无企业56家,督促涉水“散乱污”企业将废水经三格式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②一是启动“2022年度黄石镇农村公路路面零星修缮及生命安全防护项目”,对我镇金山村、东埭村、和平村等6个村居单车道拓宽约840㎡,路面破损板换板修复(20cm厚水泥硂面层+15cm厚C15素硂)约565㎡,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加罩面积(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370㎡,新建波形护栏(B级)584米等。二是对县道X205黄平线黄石段进行提升改造,总里程5.27千米。三是计划对乡道Y008华遮线度仔洋至金鸡桥段进行路面重铺。③一是增加垃圾收运次数,由原来的的每天一次增加到每天二次;二是加强对各村的卫生巡查力度,确保清洁工人在岗在位。④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覆盖黄石镇15个提升治理村庄)均已开工,完成主管网铺设38557.4米、支管17013.5米、接户管161981米,新建提升泵站13座。⑤针对城镇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有待提升的问题,对分管领导林某某因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系统谋划不够给予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早期PPP污水整治工程以区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全区统筹安排,项目全镇涉及36个村居,由于当时投资金额原因,各村设计未全覆盖,导致未能实现“全网联通”,是覆盖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下一步①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②荔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改造项目已做好可研前期准备,在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指导下,组织涉及二期的相关村干部与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人员对接。

  整改时限:农村污水管网建设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学”“用”两张皮

  (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江东安置区已于2022年12月17日交付回迁;联十一线天马安置区项目已于4月26日组织回迁。新建福厦铁路黄石社区安置区已于2023年1月进场施工。同时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对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某因安置房回迁进度缓慢给予提醒谈话;②其中13个项目,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宗数5713宗,已完成转移登记3733宗;新回迁的14个项目需办不动产首次登记宗数6519宗,已办理首次登记6157宗。同时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对分管领导吴某因安置房办证进度缓慢给予提醒谈话,对安置房办证经办人王某某因推进安置房办证不力给予批评教育。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①安置房建设我镇将督促施工单位加紧施工。②安置房办证存在一是部分户主(162宗)办证意愿不高。部分安置户对自己的安置房私下进行了买卖交易,买卖原户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意愿不高,更有户主明确表示不愿意办理产权证,拒绝提供办证相关材料。二是部分户主(299宗)仍未交房结算。很多安置区都存在部分拆迁户至今办理未进行交房结算,无法办理转移登记。③部分户主差价款未上缴。由于仍存在一部分户主(约一千多宗)差价款未回收到位,导致部分安置区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工作。④鞋服城入口处安置房群众以公摊过大拒绝办理二次结算,另开具增值税发票需缴纳1350万元税费,区财政紧张未下拨,已再次向区政府申请下拨税费资金,同时由黄石镇工作片加大群众二次结算催缴力度,争取尽快完成。

  整改时限:新回迁的13个项目争取在2023年10月全部完成首次登记,2024年12月全部完成安置房办证工作。

  2.巡视巡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关于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1年省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提出的59宗占用耕未整改到位“两违”,经再排查厘清用地情况,发现未整改案件多为2020年7月之前建设的,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为原址翻扩建造成部分占用耕地的农村个人住宅,整改难度较大。拟按“三区三线”调整及“三调”成果,予以分类处置办结。因2023年度新一轮的房屋普查成果未出,尚无法办结。下一步工作计划,我镇正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相关取得相关成果后予以办结。②针对占用耕地“两违”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对惠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方玉芳、时任惠上村土地管理员康素云给予党纪立案;对黄石镇惠上村包村干部张志松给予诫勉谈话;对黄石镇惠上村包片干部骆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两违”处置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黄石城建中队队员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③根据巡察要求我镇需复耕1219.03亩,截止目前已复耕1142.84亩,未复耕76.19亩。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①2021年省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提出的59宗占用耕未整改到位“两违”,经再排查厘清用地情况,发现未整改案件多为2020年7月之前建设的,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为原址翻扩建造成部分占用耕地的农村个人住宅,整改难度较大。拟按“三区三线”调整及“三调”成果,予以分类处置办结。因2023年度新一轮的房屋普查成果未出,尚无法办结。下一步工作计划,我镇正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相关取得相关成果后予以办结。②个别村因临海,入海闸门损毁较多,加之原养殖户利用涨潮海水倒灌进行抽换水养殖水产导致咸水倒灌,造成地下水位逐年上升,退养土壤严重返碱,复耕难度大。

  整改时限:①因相关成果未出,我镇正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力争于2023年底之前完成整改。②我镇会继续加强土地改良,加快推进农田水产养殖复耕工作。争取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坚强党性。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黄石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二)坚守为民初衷,增进雨水之情。坚持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小切口”,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重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基层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问题,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帮助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办好民生实事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坚持把脚踩在泥土里、踩到硬地上,进村入户民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三)坚持党要管党,推动正风肃纪。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抓早抓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开展任前谈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增强担当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抓牢抓严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等措施,管好社会导向,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严格管理党员干部队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上率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提升作为成效为落脚点,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全力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共黄石镇委员会关于黄石镇38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197201;通信地址:荔城区黄石镇黄石社区丰石西路99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hsz2197201@163.com。

  中共黄石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中共黄石镇委员会关于黄石镇38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4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黄石镇3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等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制定《黄石镇村(居)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书记担任理论学习组长,负责审定学习安排,确定每次学习内容、时间和形式,提出学习要求,主持(或委托宣传委员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村(居)“两委”成员的学习;党支部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出村(居)两委成员学习计划安排的建议,制定和印发学习方案,准备有关学习资料,做好学习会议记录,以及其它具体事务。

2.落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粮食生产工作责任未压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度,镇村两级签订了粮食生产责任书,压实了村(社区)“两委”班子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2022年,种植晚稻补贴已经核实,并向区农业部门上报了面积889.32亩、补助金额445752元。三是2023年,育秧补贴政策通过各村居农技员传达到所在村居早稻种植户中,并核实上报了12家符合区农业部门规定的育秧大户。四是2023年,依据《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全镇已结合各村居的实际,向各村下达了19217亩的粮食种植任务。

(2)关于耕地保护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有236.39亩撂荒地,已对具备种植条件的57.52亩撂荒地种植相应的农作物。二是黄石镇江东村上埭5户责任户约4.5庙耕地原租用他人用作空心砖厂,2017年底江东村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平整。2018年按照上级要求,对两高铁沿线进行整治美化,根据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20〕1号研究关于黄石镇福厦、向莆铁路沿线绿廊花廊项目建设有关事宜,江东上埭机砖厂平整后的土地列入绿化美化,建设绿廊花廊。三是黄石镇惠上村乌石下文龙机砖厂,面积28.8亩,该地块于2021年6月实施荔城区北高东呈溪河道整治项目,征用面积6.228亩,剩余22.572亩为机砖厂及东呈溪河道整治项目堆料场。现已完成东呈溪河道整治项目堆料场约18亩土地平整且已复耕,其余的4.5亩原为机砖厂堆放场,一直未改变现状及进行相关建设,现对4.5亩地方进一步复耕,因涉及清理土方量较大且需进行复耕,故9月底复耕到位。四是区农业部门已经批复同意我镇上报的179.17亩不宜种植农作物的撂荒地台账暂时剔除。

(3)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的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严格按上级的文件规定进行了审核。二是全镇已办齐了农户的“一卡通”。三是黄石居委会二组小组长已按上级规定的标准将补贴发放到所属农户手中。四是惠下村吴某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已将536.8元耕地地力补贴转给方某某。五是因黄石社区、惠下村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够严格的问题,分别对时任黄石社区2组包组干部马某某、惠下村村委会委员兼5组包组干部吴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

(1)关于乡村振兴总体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已指导、督促全镇38个村居讨论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目前38个村居均已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长效跟踪各村居乡村振兴建设。二是我镇在充分讨论、调研的基础上,征求多方意见,在已制定《荔城区黄石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则(2020-2022年)》的基础上,制定《荔城区黄石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我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花。

(2)关于未用好用活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我镇各村(居)经营性资产、资源较为匮乏,经营收入未达上级文件规定的人均年分红标准,暂未实行村、社分账,故股份制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无资金往来,账户未使用。我镇将结合各村(居)实际,积极探索利用股份经济合作社拓宽集体收入渠道,壮大集体经济收入:①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将各村(居)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量化到每个集体成员头上,切实提高老百姓参与积极性;②充分优化整合各村(居)的集体资源、资产,充分盘活村里闲置的、可以经营的资源,规范流向市场,为集体创收;③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建设时机,科学规划一些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解决集体经济发展和壮大所面临的难题。

(3)关于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24日组织70多名部分村两委干部到华堤村、江东村等乡村振兴试点村参观学习,拓宽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路。部分村居结合村居特色壮大村集体经济,如定庄村出租村部闲置房间增加村财,2022年11月起出租,租金按中标价12元/平方米每月,按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租金为11035元,第三年起逐年按2%递增。镇党委继续加强分类指导力度和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有能力有思路的干部在壮大集体经济收入上下功夫。

4.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全面

(1)关于“六清”专项行动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龙马环卫对辖区内沟渠的漂浮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已经完成对全镇38个村居范围内的沟渠的全面清理,并落实日常的保洁机制,将沟渠的日常保洁纳入道路保洁责任区域内。二是已完成对路面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摸排,做到查缺补漏,共计新增投放19组垃圾桶。三是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布置河道、沟渠的沿线的垃圾桶,共撤销7处的河道蓝线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

(2)关于“五小行业”日常巡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屏山村冠森沙石厂超范围经营,环境污染问题,已拆除并关闭生产机械。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镇“五小行业”的巡查监管,防止类似现象再次产生。

5.“两违”势头遏制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有的镇、工作片、部门、村(居)三级动态巡查机制予以调整优化,在地面的三级巡查机制基础上,与驻黄石镇空管站联动,进行无人机空中巡查,以10天为周期进行全镇域覆盖空中巡查,并指派专人对空中拍摄影像进行比对,对巡查发现的疑似案件立即派员现场复核,做到当天发现当天核实。已优化并调整镇村三级巡查,开展空中地上立体巡查。二是在已有案件报告制度基础上,设立“两违”整治通报群,实时收集各工作片、村居巡查制止现场情况,由镇治违办专人予以汇总、存档、跟踪处置情况,并实时报告分管领导集中处置。三是清中村郑某某、下埭村姚某某违建处置情况:关于清中村委副主任郑某某和其兄弟郑某某于2019年超审批翻建,及下埭村村委姚某某户违建风楼的两违案件,我镇治违办已派发于工作片查处,经驻村工作片核查,该2宗房屋都为拆除旧房原基翻建建设,且当事人户在本村只有一处住宅,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精神,同意按现状保留予当事人户临时使用。对于清中村郑某某违建的问题,郑某某因超审批违法建设,于2020年9月28日被黄石镇纪委给予党纪处分。下埭村姚某某户违建风楼的问题,对时任下埭村村委姚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6.扫黑除恶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大宣传”,全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专项宣传活动7场次,分发宣传单1万余份;同时针对部分村居无宣传标语或宣传标语破损老旧问题由镇政府统一印制张挂宣传横幅215条,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结合公安乱点整治排查、养老诈骗索排查等综治工作,强化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目前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7.“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成立黄石镇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黄石镇深化“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广运用积分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黄石镇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行动实施方案》、《黄石镇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行基层社会治理“六微”模式工作方案》,多次召集各村居召开“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细化网格单元,按照规范细化616个网格5961个单元,由各村居选聘责任心强的党员群众担任网格长、单元长。三是完善末端组织体系,形成以“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单元长”为框架的基层治理网络,实现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全镇村党支部录入38个,网格党支部录入4个,机关事企单位28个,两新党组织34个,网格党小组471个,单元党小组30个,党员录入5081人,全镇目前已配备616名网格长,5961名单元长。四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6次业务培训,提高各村居网格站网格信息员、网格长、单元长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网格长单元长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破解为民服务“最后一厘米”的难题。五是营造宣传氛围,通过集中入户宣传、建立四级微信群2415个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知识,让广大群众更深入了解“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的内容和意义,真正实现民情无遗漏、管理无缝隙、服务无盲点,以“治理有效”托底全镇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8.为民、便民、利民还不够高效

(1)关于安置房物业服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莆兴安置房已配足物业人员。物业人员将定期检查小区内乱停车现象,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二是我镇已责令万嘉小区物业配齐物业人员,截至目前,万嘉小区10名物业人员已全部配齐。

(2)关于便民服务还不够便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澄瀛村、沙坂社区便民服务公示牌已更新。二是东埭村便民服务公示牌已整改公示。三是华堤村已对华堤村便民服务场所的卫生进行整改,现已安排村(居)两委轮流对实践站卫生进行保洁。

(3)关于土地流转工作服务不到位,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由黄石社区牵头召集各地块小组长、户代表进行商议,同意该地块交由黄石社区统一流转管理,以保障群众利益。

9.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华堤村、斗南村、横塘村三个村公益性岗位工资已整改发放到位,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跟踪、督促指导各村居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二是深入加强各工作片及村(居)两委班子学习,开展低保、临时救助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加大低保及弱势群体关心重视,对各村低保边缘户排查,做到对困难群众的动态更新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①2022年12月15日已收回余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400元,退回华中村集体账户;经核实瑶台村程某某2019年5月任职村支部书记,但实际由6月1日起履职,由6月份起享受主干待遇,所以应退程某某2019年6月份1个月民政协管员津贴200元,2022年12月20日已收回程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200元,退回瑶台村集体账户;2023年2月6日已收回陈某某多发“六大员”补贴1200元、经核实陈某某2018年7月当选为村主任,2019年4月发放陈某某2018年6-12月份计7个月文化协管员津贴700元,应退回7-12月计6个月“六大员”津贴600元,2022年12月21日已收回陈某某多发“六大员”补贴600元,共计1800元,已退回屏山村集体账户;2022年12月19日已收回多发“六大员”津贴郑某祥500元、郑某凤100元,共计600元,已退回东埭村集体账户;⑤2022年12月30日已收回林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2400元,退回西洪村集体账户;⑥2022年12月15日已收回程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400元,已退回东甲村集体账户;⑦2022年12月31日已收回程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1200元,退回遮浪村集体账户;⑧2022年12月27日已收回余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1200元,退回西利村集体账户;⑨2023年2月7日已收回谢某某多发“六大员”津贴900元,退回徐厝村集体账户。二是①2022年8月16日已收回朱珍、朱定、朱员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共计20400元,已退回金山村集体账户;②2022年8月20日已收回吴某某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8000元,退回天马村集体账户;③2022年8月18日已收回陈某某、祁某某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共计15400元,退回江东村集体账户。三是清前村违规发放林某某办理安置房房产证补贴9个月,共计2.7万元,经核实后,已收回林某某违规补贴2.7万元,退回清前村集体账户。四是华中村2019年春节无依据发放50年党龄党员慰问费2300元;华中村2019-2020年春节无依据发放60岁以上退休干部慰问费10360元;桥兜村无依据发放2019-2020年老干部慰问费7100元;清前村无依据发放2018-2020年退休干部慰问费7200元。以上共计26960元。考虑到该笔资金是用于对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军属户进行慰问,倾注关爱之情、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不再收回。今后我镇将对全镇各村(居)的春节慰问工作,特别是集体研究、公示、慰问的对象、慰问金额等环节加强管理。五是东甲村2019年7月违规发放补选人大代表劳务费1120元。2019年镇将人大代表选举委托东甲村进行选举,东甲村在选举当天雇用小组长、村民代表若干人作为各选点工作人员,并发放误工补贴每人40元,共计1120元,已于2023年8月3日收回1120元误工补贴归还村委会集体收入。

(2)关于违规列支农村住房保险等各项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9-2021年各村(居)用村财支付普通农户个人应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问题,考虑到农村住房保险每户每年保费仅3元,涉及的户数多,每户收取工作量大,又因农户住房保险属于一项民生项目,且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故建议将该费用作为村财的民生支出不再收回。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依照文件要求,应收尽收。二是2023年3月1日已收回鞋服城安置房物业公司2.22万元,退回沙坂社区集体账户。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关于资金支付未附凭证、未按实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金山、东甲村直接造册发放果疏农残快速费用7000元。根据荔农【2020】231号《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和荔农【2020】156号《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基层村级农产品农(兽)残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各镇(街),各镇街统一发放,每个村每年7000元,用于采购果蔬样品、检测试剂、劳务派遣费、日常设备维护费等,检测员全年要检测四百多批次,需向菜农购买各类蔬菜样本费用(没有发票)、检测员全年工资(文件没定额)、购买检测试剂、检测结果派送交通费、检测设备维修费等各类费用无法具体核算,故由村委会直接造册包年包干7000元发放给检测员。二是结合瑶台、井后村部分路段道路狭窄,无法设立电杆、电表的实际情况,部分路灯只能直接挂在农户墙壁从农户接电,电费按每盏每天不高于1元支付给接路灯户。三是经核实,金山村2019年老协会向本村老人慰问资金来源为社会人士捐资,因捐资资金不足,由村委会补1.9万元,委托老协会进行慰问,金山老协会已提供2019年春节慰问名单。下一步将加强对老协会的资金使用管理,指导老协会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记账、及时公开,做到财务日清月结。

2)关于资产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前村以发放保安工资为名套取村财4.5万元,收取的市场摊位管理费由村老人协会个人代管共计16.504万元。①清前村套取村财4.5万元,用于发放安置区房产证办理的劳务补贴3.7万元和用村碾米厂修缮0.8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收回林某某安置房办证劳务补贴2.7万元;于2023年3月14日收回翁某某安置房办证劳务补贴1万元,3.7万元均已退回清前村集体账户。②据核实,清前村老人协会个人代管16.504万元资金,其中:有部分为社会人士的捐资款、部分资金为会员入会费,市场摊位费每月收取约0.2-0.3万元,扣除老协会雇佣2名市场管理人员,每人每月600元后,每年市场摊位费收入约2万多元。老协会作为村委会管理下的机构,协助村委会对市场管理收取市场摊位费,作为老协会活动经费。同时因资产监管缺位,清前村以发放保安工资为名套取村财4.5万元,收取的市场摊位管理费由村老人协会个人代管共计16.504万元。对时任清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某某、时任清前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会计翁某某、时任清前村党支部委员兼出纳陈某某、清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某某予以党纪立案审查。二是水南社区第七小组收取的征地款及房屋租金共计24.7103万元,由该小组长代收代管;未经小组集体研究将原福星石场租用地(2亩)以8.3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长旺公司。①水南社区第七小组收取的征地款及房屋租金均为七组组财,组集体财产可以委托村委会代为管理,也可以小组自行管理,小组自行管理必须对组财收支情况记录清楚,并按月或季及时向本组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今后将督促水南社区对七组财产管理加以监督、指导。如遇大事要事必须经组户代表讨论研究,并向社区居委会汇报研究后实施。②水南第七组小组出售2亩地经长旺公司,实为政府协调征用边角地。三是江东村集体农田以400元、500元低价出租的问题。据核实,江东村饮排埭集体农田3.36亩,新一洋集体农田20.86亩,均是盐碱地(俗称烂泥田),1996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农户都不要,所以由村集体管理,出租租金无法达到正常农田租金。

3.关于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2019年之前,对各村(居)老协会活动经费及关工委工作经费均按上级通知直接由村(居)委会下拨给老协会,由老协会自己统筹使用。针对各村(居)老协会资金使用不规范、缺乏指导监管问题,我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排查,在2019年起已全部停止直接下拨给老协会各项经费,由各村(居)委会对老协会及关工委的有关经费进行统一监管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针对本次巡察指出的村(居)老协会存在问题,我镇就老协会管理及财务制度进行建章立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黄政综〔2023〕7号)。

4.工程项目监管缺位

(1)关于项目施工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华堤村采摘园对岸绿化及休闲路工程项目未施工的垃圾箱及死亡7株福建山樱花均在2023年3月2日结算书中按照造价予以核减。二是关于江东村十里水乡牧鹅亭及周边绿化景观工程未施工的项目配电箱、黄花风铃木及紫薇结算审核时,按照中标造价予以核减。三是关于惠下村谭尾公园未施工项目景观灯。谭尾公园建设工程招标书中按23套景观灯进行预算招标,实际施工景观灯21套,经村委会验收清点景观灯实际施工21套,少做2套,已在结算审核时予以核减。四是关于金山村公厕工程未施工小便器、洗脸盆、墙面喷刷涂料、金属窗、金属门等共计11581.17元。2023年2月23日按照项目造价,收回施工人11581.17元,退回金山村集体账户。五是关于华中村2019年旅游公厕建设工程未施工项目:散水、坡道、排水沟、截水沟,配电箱,消防广播,按钮,金属扶手、栏杆、栏板等,已由原施工单位逐项补施工。六是关于惠上村美丽乡村项目—公厕工程未施工项目:散水、坡道未、石地沟、明沟、配电箱,避雷装置等共计10519.61元。惠上村已由施工单位对未施工项目补做完成。七是关于天马村幸福院二楼会议厅工程,未施工项目金属门(铝合金平开门)4850.45元。根据天马村核实,因当时施工时,金属门过宽,影响楼梯出入,改为铝合金入户门,造价2600元,差价1378.45元,已由施工单位补回,退回天马村集体账户。八是关于桥兜村4个项目存在未施工:①2023年3月1日桥兜村委会向“党群服务站建设及村部修缮工程”的施工方收回少施工配电箱与弱电箱1600元、向“幸福院装修工程”施工方收回少施工配电箱及LED灯具1420元、向“初日小区厕所建设工程”施工方收回少施工洗漱台与洗脸盆1407元,三个项目共收回4427元,退回桥兜村集体账户。②桥兜村于2023年3月1日对“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程”施工方核实结算,原钢质防盗门造价每平方847元,共22.68平方,替换为锌钛合金门每平方造价400元,每平方差价447元。447元*22.68平方=10137.96元;木门框未施工造价395元,10137.96+395=10532.96元,退回桥兜村集体账户。九是关于西利村民委员会综合楼装修工程,少施工项目无障碍坡道、栏杆、沟道盖板等。西利村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组织人员依据设计图和预算书,对综合楼装修情况逐项核实,由施工单位对未施工项目进行补施工。

(2)关于工程逾期未按规定处罚的问题

整改情况:江东村十里梅溪外立面改造工程因江东村住户外面电线及空调外机需要迁移、项目设计需要变更,逾期原因的责任在于江东村未及时净地交付乙方,故未处罚。下一步如有工程遇到不可抗拒而逾期,将按规定由施工单位向业主报告逾期原因进行备案,如非不可抗拒因素而逾期将对施工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罚。

(3)关于小额工程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江东村十里梅溪外立面改造工程量增加、水闸沿溪景观工程设计变更事项均未报镇政府备案。江东村十里梅溪外立面改造工程合同价792342元,结算价846039元;水闸沿溪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合同价336682元,结算价365376元,由于设计上存在缺陷,村委会对设计图进行变更,并由施工单位开具工作联系单、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监理签证出具签证单。两个项目均已做出备案表,但未上报镇政府研究同意,只停留备案在村一级。今后将督促村干部对工程建设有关业务知识及规定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建设变更情况,严格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规定执行。二是金山村尾厝集体水泥路硬化工程存在未竣工就完成验收、未编制结算书、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问题,道路硬化工程(地浦中段)未按文件规定下浮16-18%问题。金山村尾厝集体水泥路硬化工程该项目合同价96975元,按规定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施工,也可以在村内邀请招标。该项目于2021年7月1日开工,工期15天,计划于7月15日竣工,实际该项目于7月12日就完工,于7月14日村两委组织验收,但村干部在验收书上把竣工工期误写为7月15日,导致产生未竣工先验收现象,我镇也对村干部工作粗心态度予以批评,绝不允许以后再有这种情况发生;我镇村(居)1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对工程完成总量,及质量进行现场丈量、验收,如无存在问题都按合同价予以支付,没有编制结算书和缴纳施工履约金;该项目编制预算书时,预算单位是根据闽建〔2017〕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点按12%下浮。三是华中村幸福院工程装修改造,预算书未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华中幸福院工程装修改造合同价25180.8元,因该项目造价低于3万元,只要求建设单位列出工程清单,按照工程清单造价进行委托发包。合同价3万以上,才要求预算编制。

5.招投标管理不到位

(1)关于虚假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华中村莆兴三期监控工程发包价99475元,于2020年9月21日在村内招投标,中标公示为9月25日,但合同签订为9月15日,对于村干部业务不熟、工作粗心和镇代理会计把关不严进行通报批评,今后绝不允许再发生类似情况;惠下村美丽庭院布置工程是物资采购行为,据账面核实,该村于2021年12月3日、5日两天向三家花圃、园林公司进行询价,于2021年12月6日签订采购合同。今后将加强村级干部工程建设等有关业务学习,绝不允许虚假招标行为发生。

(2)关于违规开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清前村、沙堤村2019年河道疏浚清淤项目,鉴于当时“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比较紧,按照招标程序,时间上来不及,所以,当时采取机械费按台班计费,同类挖掘机台班费竞价、现场工时登记、完工后用机械作业工时进行结算。因违规开标,对时任清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某某因资产监管缺位问题于3月份合并党纪立案审查;因沙堤村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均未经镇招标办组织招投标直接邀标,存在违规开标问题,对沙堤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桥兜村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工程邀标名单公示期未满就开标,存在违规开标问题,对时任桥兜村村委会主任方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因2021年天马村幸福院二楼会议厅工程,中标公司未具备承包资质,存在违规开标问题,对时任天马村村委会主任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将督促村干部加强学习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所有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绝不允许类似情况发生。

(3)关于肢解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惠下村阔沟公园步行道石栏杆安装工程和阔沟公园步行道铺设石板及台阶建设工程同一项目肢解为两个项目发包。惠下村阔沟公园步行道石栏杆安装工程,是因村委会为了保证石栏杆质量,委派干部到石场进行选材、询价,购买回石栏杆,再委托阔沟公园步行道铺设石板的工人进行安装,村委会为了石栏杆的质量安全,缺乏总体规划,造成了工程肢解嫌疑,已对惠下村委会进行批评,并要求村两委务必加强学习,熟悉财经制度,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得再犯类似错误。二是清前村市场建设项目按4个项目分步实施;天马村幸福院建设按土建、装修两个项目实施。清前村市场建设分4个项目分步发包是因在建期间根据群众要求逐项加建,存在一些客观因素,但主要是村干部总体规划意识不足,工程建设规章制度不熟造成;天马村将幸福院建设分为土建、和装修2个项目发包实施,是对工程肢解认识不足造成,已对清前村、天马村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将加强对村干部及镇代理会计就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财经制度,防止再犯类似错误。

(4)关于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华中、金山、华堤、惠上、下埭、清中6个村1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存在投标人、报价人关联关系,对村委会在开标或询价时把关不严,涉嫌围标、虚假招标行为作出通报批评,镇招标办将组织全镇村居有关干部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规定进行学习培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因水南社区标准化厂房招租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问题,对水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张某某给予批评教育。三是因2022年7月定庄村委会集体厂房招租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问题,对定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某某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对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审核把关,绝不允许围标串标行为发生。

6.村(居)监会监督缺位

(1)关于“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对海滨村、东埭村、桥兜村、澄瀛村实地督导检查,已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指导村级廉情监督站站长对涉及村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问题;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上报至黄石镇纪委监察组。

(2)关于监督不够深入,“监督哨”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办,社会事务办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指导相关村居监委会、廉情监督站完善公开及评议。二是社会事务办以对各村居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依法规范好村(居)依法开展工作,并联合纪委开展全覆盖筛查未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进行规范,对村(居)两委工作、“三务”公开及村务管理情况未进行评议等问题整改。

7.信访稳控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黄石镇深入推进镇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体化运行,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辖区内信访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研究分析全镇信访形势,梳理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研究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研究部署督导检查敏感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2022年共召开19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多个疑难信访问题。二是通过经常走访约谈,因案施策,统筹各种社会力量资源,推动问题化解。三是在重大会议期间,全镇集体行动,协调发力,加大稳控力度,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村居已按照有关规定,在支委会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斗南、水南、七境、清后4个村(社区)已通过支委会研究支委成员分工;已督促提醒华中、清前、七境、徐厝、常溪、清中等6个村(社区)有涉及项目工程的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镇工作片和相关部门对全镇38个村居的“四议两公开”情况做好跟踪督查。

(2)关于班子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各村居支委有离职的均已补选到位。持续跟踪村居队伍稳定情况,掌握动态,对村居干部离职的现象及时做好选优配强,补选到位,保障村干部队伍稳定。

2.党建工作意识薄弱

(1)关于党建部署谋划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包片领导已对桥兜村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提醒,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各村居在年初按照工作要求均有上报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镇党委继续做好村居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落实工作。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黄石社区党委已于2022年1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取消王某某预备党员身份,2023年2月28日镇党委讨论审批通过。二是经核实,因组织原因造成陈某波、陈某辉两人未按期转正,屏山村党支部已于2023年2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给予二人转正,2023年2月28日镇党委讨论审批通过。三是对相关村居经办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悉,记录粗心的问题,已对村居党组织书记和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提醒。今后将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指导各村居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已正式行文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按照规定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并下派干部参加村居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对未开展或参会率不高的村居予以通报,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镇党委每年会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落实不到位的村居进行工作提醒。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涉及的村居进行重点跟踪督导,检查相关村居的“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并于2023年1月17日印发《中共黄石镇委员会关于区巡察反馈部分村居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黄委发〔2023〕8号)对涉及村居进行通报。镇党委每年将至少组织一次“三会一课”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要求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中旬起,结合党员集中轮训,邀请党校老师到村居开展业务培训,丰富活动形式,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涉及的村居重点跟踪督导,重新检查了相关村居的“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做好业务指导。镇党委组织工作力量对各村居“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材料常态化检查督导。

4.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

(1)关于党员缺乏动态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金山村业务人员工作提醒,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及时督促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无故不得缺席组织生活。督促各村居继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保障流动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和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黄石镇党建办已督促各村居党组织通过开展党员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受党内处分的党员,涉及党组织均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做好相关记录。镇党委将不定期开展党员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全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二是黄石镇纪委通过节前群发廉洁提醒短信600余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转发学习漫说法纪、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收看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响冲锋号》、通报黄石镇城管中队原中队长高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的典型案例等多样教育手段绷紧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关、纪律弦”。

5.党内学习不严不实

(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涉及的村党支部进行通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开展主题教育。今后将规范指导各村居党组织做好主题教育开展,提升党内学习效果。

(2)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史学习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夯实党内学习。二是对七境、金山、天马、西利、东源5个村(社区)党支部加强党内学习指导,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严格落实党员学习制度。

6.聘用干部程序把关不严

(1)关于违反聘用程序先用后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凤山、清中、水南3个村(社区)的业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今后镇党委将严格按照聘用程序和聘用文件精神,认真检查各村居的有关会议记录,不再出现先用后聘问题。

(2)关于超职数聘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通过会议部署形式,提醒各村居要严格按照《黄石镇村(居)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黄委发〔2022〕14号)文件精神,把控村居聘用职数。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聘用职数的村(居),镇党委研究审批后才能予以聘用,避免出现超职数问题。

7.“三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华中村已在合理位置重新设置党务公开栏,并及时进行党务公开;华东村、桥兜村党务公开内容已按时更新。后续将加强村居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指导力度,规范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8.巡察、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坚决,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瑶台村浦尾沟黑臭水体问题,该村于2021年4月3日进行整治,沿线共收集整治纳管生活排污口180个,平时采取生态补水,使沟内的水形成活水,消除黑臭水质明显提升。2022年8月巡察期间,由于浦尾沟部分收集小白管破损导致污水泄漏引起沟水发臭,我镇督促瑶台村立即进行修复,并且每天进行生态补水,现已整改到位。平时由该村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畜禽养殖巡查管控,杜绝村民在河道边养殖鸡鸭现象。二是由海滨、遮浪、东甲、东山四个村各指定一名村干部不定时对海漂垃圾打捞清运情况进行巡查,镇政府每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三是①完善工作制度。更新河长制公示牌43块、专管员公示牌72块,明确各级河长和专管员信息和责任,切实接受社会监督,并落实专管员每天一巡查、河长一周一巡查等制度。②提升管护效能。为提升管护效能,分别于2022年11月28日和2023年2月6日对14位河道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河道专管员业务素质,明确专管员职责,增强履职能力。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声有名”向“有实有为”转变,持续深入推进河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各级河长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巡河职责,加大巡河频次,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推进河道“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我镇共排查河道“四乱”问题137宗,已全部整改到位。③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完善江东和华堤河湖文化公园建设。引导全民参与幸福河湖建设,以惠下村为试点先行,呼吁广大党员争做护河先行者,提高人民群众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主动性、自觉性。四是该问题我镇已承包给龙马公司,并督促其对海滨、遮浪、东甲、东山岸边、滩涂的海漂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转运,少量废弃渔船也已清理完毕。接下来将由海滨、遍浪、东甲、东山四个村各指定一名村干部不定时对龙马公司海漂垃圾清理情况进行巡查,镇政府每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黄石镇党委(党组)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已给予党纪立案4人,批评教育8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资产监管缺位,清前村以发放保安工资为名套取村财4.5万元,收取的市场摊位管理费由村老人协会个人代管共计16.504万元。对时任清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某某、时任清前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会计翁某某、时任清前村党支部委员兼出纳陈某某、清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某某党纪立案审查。

因违规开标,清前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均未经镇招标办组织招投标直接邀标,对时任清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某某党纪立案合并处理;

(二)批评教育情况

1.因沙堤村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均未经镇招标办组织招投标直接邀标,存在违规开标问题,对沙堤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2.因桥兜村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工程邀标名单公示期未满就开标,存在违规开标问题,对时任桥兜村村委会主任方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3.因2021年天马村幸福院二楼会议厅工程,中标公司未具备承包资质,存在违规开标问题,对时任天马村村委会主任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4.因水南社区标准化厂房招租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问题,对水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张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5.因2022年7月定庄村委会集体厂房招租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问题,对定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6.因黄石社区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够严格的问题,对时任黄石社区2组包组干部马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7.因惠下村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够严格的问题,对惠下村村委会委员兼5组包组干部吴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8.因下埭村2018届村委姚某某违规加建风楼的问题,对时任下埭村村委姚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全面

(1)关于发动群众配合治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提升项目,在设计时将未接入的一并考虑,目前农村污水一期正在施工中;二是到各村开展农村污水协调会,推进污水项目进度和对接村干部污水相关业务;三是对各村(社区)建立的台账进行抽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未完成原因: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提升项目,把未接入的在设计时将一并考虑,全部纳入农村污水二期,目前22个村居正在对接设计单位。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提升项目,参照区里污水建设要求,争取能接尽接,提高户接管接入比例,长期坚持。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黄石社区、水南社区干部(含聘干)2019年-2021年工资报酬,逐年逐人核算超标情况,造成名册,①黄石社区2019、2020年干部工资按文件规定主干工资3680元/月、两委2030元/月,镇研究按主干4000元/月、两委2750元/月执行,两年应退193440元(含聘干);2021年按主干4500元/月,两委按2950元/月,应退142320元。三年共应退335760元;居监会按文件规定主任500元/月、委员300元/月,实际按居监会主任按800元/月、委员按400元/月执行,2019年至2021年共应退24900元;绩效工资按研究每年追加30000元,三年共应退47500元。黄石社区三年共应退总额:408160元。②水南社区2019年至2021年,按研究主干4000元/月、两委2750元/月执行,三年共应退257220元;绩效三年应退58337元。水南社区应退总额:315557元。已通知黄石社区、水南社区对人按笔收回。

未完成原因:①涉及人员较多:水南社区涉及12人,含聘干2人;黄石社区涉及16人,含聘干5人。②在2021年村级换届后,一大部分社区干部已退任。③涉及应收回款项额度较大。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由包村工作片介入,逐一深入做好两个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动员主动退回多发报酬,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巩固巡察成果,推进后续工作

经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镇将以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真正发挥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一)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跟踪督查力度,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快速落地,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全镇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把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提振精神状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中共黄石镇委员会

2023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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