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当下的社会治理中,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同一颗颗毒瘤,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着人民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更是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
“公生明,廉生威。”2024年9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二版报道了《福建突出见人见事见效 推动集中整治成效可感可及》,我们可以看到,省委巡视发现的全省惠农资金骗补问题触目惊心,涉及资金项目众多、数额巨大,且风腐交织。这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掠夺,更是对广大农民权益的严重侵害。省纪委监委以雷霆之势,立案 1003 人、留置 38 人,以实际行动表明对这类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这种大规模的查处,让那些妄图在惠农领域中谋取私利的人胆战心惊,也让广大农民看到了正义的伸张。
在医疗领域,省药监局原党组成员郑某“靠药吃药”、为谋私利放弃监管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医者仁心的职业道德和监管职责。药品监管关乎人民的生命健康,他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私欲之下,给医疗行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对他的严肃查处,不仅是对个案的纠正,更是为整个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警示所有从业者必须坚守职业操守,以保障人民的健康为首要任务。
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腐败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党委原书记谢某某收受贿赂,帮助他人将学校改建为公寓租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集体资产,更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潜在的威胁。这种为了一己私利,置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以正风气。
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房地产公司林某某伙同安置人员、房产中介共同侵占群众安置房腐败案,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安置房本是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民生工程,却被这些腐败分子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让本应受益的群众遭受损失。
这些典型案例充分表明,腐败现象无处不在,稍有松懈,就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除此之外,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动作”,却积少成多,破坏了社会规则,让努力奋斗的人感到心寒,让投机取巧的人得逞。比如在一些基层社区,本应公平分配的保障性住房被关系户“插队”获取;在乡村,扶贫资金被个别干部中饱私囊,真正的贫困家庭却得不到应有的扶持;在学校,本该公正评选的奖学金,因为个别老师的偏袒而失去了公平性。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深知责任重大,使命艰巨。首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熟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种腐败行为。其次,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腐败线索。再者,要勇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源头抓起,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只有内心深处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