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6日,习近平在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和省长赵龙陪同下,先后来到漳州、厦门等地,深入乡村、红色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考察调研。习总书记强调,福建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扭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对福建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一脉相承,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理应怀着特殊感情、带着特殊责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殷切嘱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合力、激发活力、消除阻力、提升效力,以集中整治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确保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督实查部署,力促政策落地。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要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贯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严肃问责,推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是严惩群众腐败,守护切身利益。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乡镇纪检干部要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扶贫领域、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
四是强化作风监督,塑造干部新貌。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对乡镇干部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五是提升自我建设,强化履职能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我们作为乡镇纪检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敢于担当。(邱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