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经区委同意,五届区委第八轮第一批巡察从11月中旬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含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共青团荔城区委、区委统战部(含区侨联、区台胞联谊会)、区审计局党组、荔城经济开发区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