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英雄壮举,只是一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却深得群众信任。甚至有人远在他乡,也要给她打个电话或发条信息,说上几句感谢的话,唠几句家里的烦心事。她就是西天尾镇司法所所长郑淑娟。
“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援助面对的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生活贫困、文化素质低,沟通较为困难。这就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换位思考,耐心交流,才能顺利开展工作,正所谓‘心良才能事善’。”郑淑娟说,有一次,她接手办理一起家庭暴力所致的离婚案。受援人林女士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身上伤痕累累。林女士东躲西藏,无家可归。她一边安慰林女士,一边奔波收集诉讼证据。这期间,林女士的丈夫多次打来恐吓电话,冒着被打击报复的危险,郑淑娟不屈服,最终帮助林女士解除了不幸的婚姻,并依法取得损害赔偿。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林女士感激涕零,她对郑淑娟说:“我虽无法报答,但不会忘记,你比我小,就让我叫你一声妹妹吧……”
西天尾司法所经常有群众来电来访咨询、求助等,郑淑娟从不推诿,总是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司法所工作繁忙,有人劝她,群众有纠纷该先找村(社区)解决,要是全都来这儿,如何应付得来?但她总是说:“群众来求助,咱可不能推托,群众的信任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多年来,郑淑娟义务代理维权诉讼和非诉讼调解上百件、代写法律文书100多份,接待来访和“148”法律专线来电咨询。
此外,郑淑娟还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参加志愿者公益活动。无论严冬酷暑,她不辞劳苦,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虽垫工赔吃,却毫无怨言。10多年来,她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数十场次、解答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协助解决基层矛盾纠纷56起。
为群众送去一缕缕阳光,赢得一声声赞誉。郑淑娟先后获得了莆田市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莆田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莆田市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示范人民调解员、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何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