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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8-11-07 08:35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度镇桂林村党支部原书记蔡禹文因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扶贫资金严重滞留问题。桂林村村道建设为市级扶贫资金补助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期间,蔡禹文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区农业局将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拨付到镇财政所后,未及时立项,发现图审问题后未及时协调,致使项目拖延近一年半后才完成图审,工程未及时推进,扶贫资金严重滞留,对此蔡禹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新度镇纪委给予蔡禹文党内警告处分。

  2.新度镇阳城村党支部原书记林仁芳、村委会原主任林文忠因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扶贫资金严重滞留问题。阳城村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为市级扶贫资金补助项目,在区农业局将补助资金30万元拨付到镇财政所后,阳城村以项目资金缺口大为由,未积极推进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致使扶贫财政补助下拨近一年后,项目仍未动工,扶贫资金严重滞留,对此林仁芳、林文忠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新度镇纪委给予林仁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林文忠于2018年4月违反工作纪律(另案处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9月,新度镇纪委给予林文忠开除党籍处分。

  3.黄石镇华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程金瑞、民政协管员余天华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不精准问题。程金瑞、余天华作为华中村新增扶贫开发对象入户调查评定人员,未认真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走访核查华中村余某太户等3户家庭基本情况,没有发现余某太户等3户年人均纯收入已超过省定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3497元申报标准,将余某太户等3户上报评定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7月,黄石镇纪委给予程金瑞、余天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和精准管用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毫不放松地深化专项治理,坚持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以强化问责倒逼扶贫责任落实,为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莆田市荔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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