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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8-09-21 08:39 |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峰居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9月,梅峰居委会原民兵营长叶国耀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议应征青年入伍聚餐,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荔城区镇海街道纪工委给予叶国耀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梅峰居委会主任林国雄诫勉谈话,并对参与聚餐的其他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荔城区拱辰街道莘郊社区聘用报账员吴祖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吴祖盛在任莘郊社区聘用报帐员期间,为社区居民办事收取好处费。2018年6月,荔城区拱辰街道纪工委给予吴祖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在节日期间保持政治清醒,厘清公私界限,带头遵纪守法,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常抓常紧不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新特点,对节日期间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莆田市荔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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