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城区委巡察工作安排,自2017年2月27日起,荔城区委巡察一组进驻区住建局,荔城区委巡察二组进驻区农业局,分别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它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组长吴光磊,副组长魏亚字,成员许海明、陈光辉、许桂明、林智杰。在区住建局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2202255;信访信箱地址:荔城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一层区委巡察办;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第999033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一组收。
区委巡察二组:组长戴萍萍,副组长肖峰,成员林国文、梁金辉、郑玉煌、黄启栋。在区农业局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2208811;信访信箱地址:荔城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一层区委巡察办;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第999034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二组收。
联系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7:30,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若是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依法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荔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