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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荔城区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8-03-14 11:48 | 字体大小:[大][中][小]

四届荔城区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安排,自2018年3月14日起,县区交叉巡察二组进驻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区委巡察一组进驻区财政局党组、区司法局党组,分别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同时,县区交叉巡察二组在巡察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期间,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它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县区交叉巡察二组:组长陈瑜玲,副组长林劲松,成员吴 昊、林先胜、陈潇、宋金燕。在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8039063690;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第999076号专用信箱县区交叉巡察二组收。

区委巡察一组:组长郑旭,副组长魏亚字,成员方金勇、刘淑娟、郑秀松、林丽华、李秀香、陈秀珍。在区财政局党组、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7759016369;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第999075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一组收

联系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的8:00—20:00。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荔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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