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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9-01-03 09:18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荔城区西天尾镇下垞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国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8月,周国章在担任下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村财发放会议补贴。2018年8月,周国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发放的会议补贴。

  2.荔城区黄石镇东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邹国松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邹国松在担任东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接受本村“两违”建房户的宴请,并受其委托收受2万元用于宴请他人,将开支余额约17300元占为己有。此外,邹国松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9月,邹国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3.荔城区西天尾镇东星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柯逸青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2月,柯逸青在担任东星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27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700元。此外,柯逸青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10月,柯逸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相关违纪款。

  4.荔城区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开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及2017年春节,陈开敏在任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3260元。2018年12月,陈开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认识上不清醒、行动上不知止,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在节日期间保持政治清醒,严守纪律要求,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严抓的认真、常抓的耐心,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新特点,持续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优先查处、一律曝光、持续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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