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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9-01-14 15:27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19日,区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整改基础。2018年3月19日区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召集班子成员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梳理、逐条分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局党组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巡察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张德良同志任组长,局长郑元仁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吴秋英、调查队队长周震雷、副主任科员吴银栋任组员,全面认领,即知即改,全力推进,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先后5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突出压力传导,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和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统计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推进。强化沟通协调,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解决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建章立制,提升整改实效。这次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整改要求指导性、针对性很强,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根源,举一反三,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将问题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相结合。认真开展全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各项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党组领导作用。针对党组机构不健全情况,积极向区委、区委组织部汇报,争取配备优化合力的党组机构。

  2.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章》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升班子成员党性修养,提升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三是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局务会,2017年度干部评先评优、普查中心及数管中心干部竞争上岗等重大事宜均经局党组、局务会研究,并做好重大事项酝酿讨论过程及形成决议的记录。

  3.关于意识形态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2018年2月1号召开全局会议学习《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等相关制度,把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2018年6月19日和9月2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6月份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2月份将再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党建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书记“主角主导”意识,书记抓党建,要着重体现带头角色,突出主导地位,已在2017年10月16日发文明确党组书记张德良主持局党组工作,主管党务工作。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主责主动”意识。根据工作分工,于2018年5月3日制定了《荔城区统计局党支部2018年党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层层压实。

  (2)党建工作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落实局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谋划党建工作,2018年1月26日召开支委会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局党支部2018年工作计划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3)党建工作亮点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党务干部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向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区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党委请教党务业务。二是围绕党员思想教育创特色,注重将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两会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列入党员思想教育内容。三是学习活动形式上创特色,我局党支部于3月、4月、5月分别开展了《党旗领航,绿满家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乡村振兴战略》、《以“主题党日”为契机 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员活动形式。四是根据《2018年荔城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党支部2018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党员干部下基层调研力度,认真撰写信息调研文章。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2018年荔城区统计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安排》,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等历次重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确定“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并组织上好党课。三是强化纪律,确保落实。要求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党支部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并配备了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及图片归档,做到重点突出,确保活动实效。支部委员会一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季度召开一次,一季度上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分别于2018年2月9日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20日召开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18年4月20日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在组织生活中提高自我。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日常教育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党支部学习方案、局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安排,不断改进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的措施方法。除了日常学习和自主学习外,结合“两学一做”、“主题党日”积极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提升党员学习教育积极性,并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发挥党员干部“三带头”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提高,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观念,带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扎实,带头争创佳绩,成为岗位模范;带头弘扬正气,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局党员干部结合“主题党日”、“两学一做”,积极参加综治平安宣传、植树绿化、义务文明督导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党组织关系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组织关系的管理和具体指导,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二是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情况自查,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流动后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按规定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

  (3)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研究《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指导工作实现指导全覆盖的通知》(荔委组综〔2018〕5号)的文件精神,熟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组成内容等事项,规范评议程序,并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党员评议和党支部评定,对每名党员在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

  (4)发展党员力度不够且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出击,加大对局优秀青年的培养力度,积极主动地去做工作,经常找青年谈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青年对党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积极靠拢党组织。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到标准不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4.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换届业务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等业务知识,将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学习。二是建立健全换届请示报告和临近提醒制度等长效机制,让党支部换届严肃起来、规范起来,2017年5月26日已完成支部换届。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月26日召开了党组会议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荔城区统计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年底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二是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修订《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风险点和防控管理措施,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状况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4月24日党组书记组织全局党员及干部上了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并要求班子成员务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管好分管股室的干部。

  2.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每年在全局范围内至少开展1次廉政风险大排查,深入剖析风险点,并完善了相应的防控措施。5月4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活动,按照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在日常工作中的潜在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二是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规定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切实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1月26日全局党员干部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写好总结报告。

  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要求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统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每年都要认真做好述责述廉报告,要在述责述廉中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部署推进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班子成员加强督促指导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廉政责任谈话。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同时提高廉政谈话的质量,要求谈话前认真准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务必做到谈之有物、谈出效果。

  4.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工程项目装修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今后凡是大额开支必须经过局党组、局务会议研究通过,按规定开展招投标或询价及预决算程序,对不按程序开展的工程项目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财经纪律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了财务报销程序。2018年1月起已实行下乡出差必须填写审批单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单上需填写下乡出差时间、地点及具体事由。会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荔财行〔2017〕27号《莆田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各项报销需由经办人、财务人员、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5人审核签字方可报销,缺一不可,购买物品必须有清单明细,对无清单明细的不予报销,并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会计科目将严格按《会计核算准则》规定设定。办公耗材打印材料费已调整为办公费项目列支;2013年10月31开立工会专户,但至2015年3月17日工会户头才有资金拨入,2015年后购买蛋糕券及看望生病干部职工慰问费已列入工会费中列支。

  (四)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临时工聘用手续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原聘用临时工傅荣清、程荔智、林萍等三人已停止聘用,新聘用1个临时工分别在2017年12月13日支委扩大会及2017年12月18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完善了聘用手续。

  2.关于干部职工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十九大报告精神为引领,加强全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按照区委关爱干部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发干部担当有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党、团、工会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做到感情留人、事业留人。

  3.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主要专业均由年轻干部承担,这次股级竞争上岗任命人员也有一位90后干部,今后将进一步充实中层后备干部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用人导向,积极向区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4.日常考勤管理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健全请销假手续,干部临时外出必须在《去向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对干部上下班及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个别以办事为由没有签到和签退进行提醒,做到即错即改。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款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发票与就餐地点不符。

  整改情况:接待费报销将根据荔委办〔2017〕86号《荔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在报销时由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等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与实际发生地一致,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合法,并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违规报销加班餐费。

    整改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对2013年以来帐目进行自查,经自查,自中央八项规定以后,所报销的加班餐费在巡察期间已全部退回(含2013年11月报销的加班误餐1975元、2014年48#凭证报销经普下乡加班误餐700元),巡察期间共退回报销的加班误餐费共计10990元,并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发放津贴不规范的问题。

  (1)超标准发放平安奖

  整改情况:已收回2013年及2015年多发给两位干部的平安奖,共计2046元,于2018年4月9日送存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津贴标准和各项奖励标准发放,并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工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收回2013、2015年发放的生日蛋糕券金额,共计7800元,并于2018年4月9日送存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3)关于重复领取体检卡的问题。

  整改情况:收回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013年-2017年的本单位体检卡或相应金额,共收回已使用本单位体检卡报销的相应金额18227元(含司机标准超额18元)。对2017年发放的未使用的体检卡统一收回交局办公室保存,待2018年单位组织普通干部职工体检时使用,并对5名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购买慰问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物资采购小组,对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经局务会、党组会研究通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做好报销票据及附件审核,对无询价、无会议研究记录、慰问品无发放名单等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4.关于印刷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与丽华文印店签订打印业务协议书,规定好费用结算方式。目前我局已规定在外打印(复印)超过100张的,需由经办人填写《荔城区统计局打印(复印)材料审批单》报局办公室、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对数额较大的印刷项目需报局务会、党组会研究,并进行询价,否则不予报销。

  5.关于公车维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参与公车改革,2017年12月21日原公务车辆已移交给区公务车管理平台管理,车辆报修及费用由公务车管理平台负责,严格执行用车申请制度,加强用车管理。

  6.关于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17年5月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方案》、2017年7月对《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进行修订、2017年12月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由区审改办发文公布(荔审改办〔2017〕64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2017年11月安排3人参加省局组织的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3人都已通过考试并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今年将再安排3人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要求统计执法人员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开展统计执法。

  (2)关于统计宣传不够广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统计年度法治宣传计划,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业务培训会、企业调研、短信群发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宣传,结合12.4、12.8和统计开放日加强统计工作宣传。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按规定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进行分类,逐一进行整改,对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及其他单位配合的,做到及时跟踪整改;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13人次。

  1.区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区府办纪检组予以诫勉谈话;

  2.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对相关文件不熟悉,未认真对照文件标准造成会议场地租金超标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区府办纪检组予以诫勉谈话;

  3.区统计局工会主席因使用错误凭证报销差旅相关费用由区府办纪检组予以批评教育;

  4.区统计局会计对报销凭证把关不严,未认真对照文件标准造成会议场地租金超标准由区府办纪检组予以批评教育;

  5.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对违规报销加班费用及公款接待不规范有责任由局党组予以批评教育;

  6.区统计局会计对发放津贴不规范问题及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有责任由局党组予以批评教育;

  7.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2人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复领取体检卡由区府办纪检组予以提醒谈话;

  8.区统计局副局长、区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等3人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复领取体检卡由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

  9.区统计局副局长、区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区经济综合调查队副队长、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工会主席、出纳、区普查中心干部等8人因2013年-2014年期间存在差旅费报销不符合相关规定由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的整改成效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关于股级干部配备不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3月29日局党组召开了党组扩大会,成立局股级职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拟定了《荔城区统计局股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于2018年4月2日报区人社局审批。局股级职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普查中心和数管中心两个股级竞争上岗工作,把最终拟定人选报区人社局任命。

  未完成原因:目前由于机构改革,人事冻结暂时无法配齐股级干部。

  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将及时根据人事任免相关规定,加快配强配齐股级干部。

  五、举一反三,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我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区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在立行立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深化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对账销号,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取得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

  (二)严格规章制度落实,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先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扎紧制度围栏,下一步将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持续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思路,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我区统计事业发展,为建设魅力荔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81500;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统计局;邮编:351100;电子邮箱lcqt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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