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城区委巡察工作安排,自2017年11月15日起,区委巡察一组进驻区经信局党组(含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区商务局党组,区委巡察二组进驻区发改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含区经济综合调查队)、并机动巡察西天尾镇下垞村,分别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它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组长方宇华,副组长魏亚字,成员卓长城、郑元水、张国煌、郑碧海、祁丽红、郑秀松。在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8039061910;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第999050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一组收。
区委巡察二组:组长张钾,副组长柯国潘,成员李贞、胡金豆、刘淑娟、吴君贤、梁金辉、余爱莲。在区发改局党组、区统计局、西天尾镇下垞村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7759016306;邮政信箱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第999051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二组收。
联系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的8:00—20:00。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荔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