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3月21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供销社、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市委专项(督导)组、县区交叉巡察组对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