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
刘 学 新
我代表福建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今天上午,唐登杰省长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委于伟国书记发表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部署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来闽调研讲话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落细
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省纪委常委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37次,深入学习研讨、研究贯彻意见。下发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的通知,举办省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处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带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题,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召开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传达贯彻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监委半年工作会议,制定《关于贯彻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请示报告。强化政治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立足职能职责,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深入对表对标,强化落实措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扎实实贯彻到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全省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348件。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省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这是我省首例因违反政治纪律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案件,产生了较好的警示震慑效果。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积极为省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协助省委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政治检查、问题导向和“关键少数”,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根据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协助省委制定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使主体责任履责方向和考核标准更加明晰。细化实化“五抓五重”,制定下发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尽责。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委监委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
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省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担负起主体责任,省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省纪委切实履行好专责,统筹谋划,有力推动;市县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2115个,转隶干部1466人,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下发《关于向平潭综合实验区派出监察机构的通知》《关于向乡镇(街道)和特殊区域派出监察机构的指导意见》,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村居延伸。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推动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督促指导市县纪委监委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制定《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运行制度框架》,涵盖综合管理、问题线索、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协作配合等5类37项制度。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制定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试行办法,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协同配合等运行机制,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相互贯通。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公诉机关、法律咨询和技术鉴定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顺畅高效对接。全省共留置316人、移送审查起诉224人,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大幅缩短。
(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好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意见,规范乡镇纪委精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全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共5863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9.26%、第二种形态占14.68%、第三种形态占2.89%、第四种形态占3.17%。落实函询了结情况反馈制度,省纪委监委对函询了结的省管干部反馈399人次,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制定《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各部门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出台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和办理征求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及时动态更新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省纪委监委共办理涉及3292人、319家单位的廉政意见回复。
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着眼更好履行监督职责,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障的要求,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高监督质效。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 确保“五个一批”项目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情况的监督,以精准监督助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督促基层纪检干部走出办公室,开展常态化入户访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深化“三抓三服务”工作要求,推动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设立全开放接访场所,开展“四访”活动,着力解决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问题,群众“只信上不信下”局面逐步得到扭转。持续加强廉洁基层建设,为村级组织顺利换届提供有力保障。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紧紧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全省共对136个党组织、1781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给予党纪处分609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其中,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3件责任追究问题进行问责,督促泉州市纪委监委对破坏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事件进行严肃查处问责。同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强化纪法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贯穿工作始终。省纪委监委领导到省直机关、设区市和重点高校为党员领导干部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开展班子成员、省直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抓好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举办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党内法规专题研讨班,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弘扬新时代新风尚,宣传谷文昌、廖俊波等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优秀家规家训。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协助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苏树林、徐钢等典型案例,汇编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拍摄案件警示片,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
(四)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紧盯牢,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拓展。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常态抓、长效抓运行机制,严肃查处滥发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车私用、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社区“一桌餐”等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督促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查处,斩断利益链条。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63起,处理33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0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7人,省纪委监委通报20批58起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和福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闽侯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乐森等12名公职人员,违规在高档私密场所接受请托人宴请问题,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工作部署,开展问卷调查、摸排调研,梳理问题清单、问责清单,通过拓宽举报渠道、实施“一案双查四追责”、公开通报曝光等方式,着力整治扶贫工作检查散滥、民生项目脱离实际,以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39件168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2人,通报曝光294起典型案例。推动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问题。2018年,省市县三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分别较原计划减少80%、86.75%、50.4%。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协助省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办公用茶开支标准、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推动省直有关单位出台整治“文山会海”“为官不为”的意见和措施,对文件篇幅、精简简报、会议规模、会议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贴近民心民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坚定不移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坚持不松劲、不停步、不减力,审查调查力度持续加大,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水平持续提升,“不敢”“知止”氛围持续强化。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410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56件、处级干部案件3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02人,移送司法机关525人。严肃查处了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晶思,厦门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内金,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文林,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云生,霞浦县原县委书记王斌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建立省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举报情况汇报制度,定期研判信访举报形势,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多措并举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开展省纪委监委领导带队专题调研督导,组建安全巡查专班队伍、进行“飞行检查”,制定留置看护操作规程、“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操作指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
标本兼治深化反腐败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定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案后整改的实施办法,实行重要、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给予涉案对象更多人文关怀,以情怀教化感化人,让犯错误的同志真心认错悔错、纠错改过、回归正道,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一个行业”。
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持续推进“天网行动”,设立追逃追赃专职机构,将新增外逃监察对象全部纳入追逃追赃工作范畴,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对犯罪事实清楚、法律文书和证据完善、影响较大的外逃人员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打好密网、扩网、拦网、围网、收网“五网攻坚战”。全省追回外逃人员107人,其中追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0人。
(六)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纪委“清单化”管理、入户访查全覆盖、“三个一批”直查快办、精准监督“1+X”等工作机制,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省纪委监委领导对挂钩联系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面对面督导,实行县乡纪委对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开展100%入户访查、对已脱贫的按20%比例随机开展抽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95件、处理2361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着力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推动省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监管作用,以“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为载体,通过跟踪民生资金流向,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中央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与政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同步立案、案件会商等协同机制,深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研究制定“六个一”整改举措,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实行省纪委监委领导挂钩联系、联点包案制度,围绕“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重点案件直接督办,对工作薄弱县进行督导、约谈。全省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64件5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5人,移送司法机关126人,实现县级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全覆盖。省纪委监委督办推动查处了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林德发、林风父子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处理党员干部6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人。
深化拓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全面推开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开展治理。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督导,紧盯问题集中、突出的重点地区,紧盯歪风陋习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省共查处大办婚丧喜庆违规问题71起,处理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有力推动移风易俗由点到面拓展,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
(七)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积极协助省委抓好中央巡视整改。省纪委监委积极配合中央巡视,把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承担的巡视整改任务进行细化,逐项明确责任人、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建立责任落实、沟通协调、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对账督查,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切实担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在集中整改阶段,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转入长效整改后,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全覆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协助省委修订《福建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十届省委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完成十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对40个市、县(区)、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启动第五轮对28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工作。省委巡视共发现问题1731个。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十届省委前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6%;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7家省直单位和县(市、区)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切实维护巡视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坚持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抓好中央巡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加强巡视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部分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完善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在省委巡视市、县期间,常态化开展市县巡察联动,以巡视带动巡察工作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开展市县巡察工作自查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全省市、县两级共巡察9349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26579个;根据巡察移交线索,已立案审查调查21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69人,移送司法机关102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展交叉巡察,制定交叉巡察的12条注意事项,采取“成建制”“半建制”“组合式”“联动式”等多种方式,推动设区市全面开展县级交叉巡察,既有力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又有效拓展问题线索渠道,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忠诚教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微体会”等,以党建带动各项工作落实。以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机关获得2017年度福建省直党群系统绩效考评和公众评议第一名。
强化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引领、领导推动、省级先行、压茬推进、质量为先,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共举办培训班528期,培训干部46691人次,实现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省管国企和省属公办高校纪委、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努力在调研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制定《福建省纪委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2018-2022年)》,建立信息查询专线,打造“数字纪委(监委)”。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建宁县扶贫开发挂钩帮扶工作,努力完成省委交托的重大政治任务。
强化自我监督。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入口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坚持在严管中厚爱、在厚爱中严管,制定“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常态化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7人,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保持队伍纯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从我省情况看,一些地方、单位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不够浓厚;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责任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不强,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监督还存在短板。个别干部甚至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以案谋私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福建省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目标要求,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宣言书和动员令,对走好改革开放新长征路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近18年,亲自领导和亲身参与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为我省改革开放条件下从严管党治党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40年来,从开启新时期到跨入新世纪,从站上新起点到进入新时代,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改革同行,和时代同进,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为保障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完成全省不同历史时期的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回首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省纪律检查机关迎难而上、正本清源,重建伊始即不辱使命,在拨乱反正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逐步探索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幕的顺利开启保驾护航。回望1993年合署办公之后,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开始起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个辩证统一”,惩防并举,健全机制,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厘清权力、市场、中介边界,探索开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既维护纪律又保护党员干部投身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铁腕正风反腐,强化固本培元,抓基层打基础、抓改革建机制、抓作风护民利、抓重点攻难点,不驰空想实干,不骛虚声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动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以史为鉴,彰往察来。总结40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宝贵经验,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与时俱进的智慧、砥砺奋进的力量。
(一)必须一以贯之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五条宝贵经验,把“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摆在首位。40年实践昭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要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党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
(二)必须一以贯之坚守职责定位,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深刻指出“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40年实践昭示,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监督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遏制腐败,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必须一以贯之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顺民心、护民利、解民忧上的重要职能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大力倡导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深刻诠释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为民情怀。40年实践昭示,纪检监察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推动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四)必须一以贯之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在宁德工作时指导推出的“十二条廉洁自律规定”,到福州工作时制定出台的“五条廉政纪律”,在省委省政府工作时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约法六章”,对今天我们深入推进“三不”机制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40年实践昭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必须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必须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惩治,一手抓纠正、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确保党永不变质、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五)必须一以贯之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鲜明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从“忠诚干净担当”,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再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这既是一种信任重托,也是一种政治要求。40年实践昭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不辱使命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坚持不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推进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队伍建设,精准把握实事求是这一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牢牢把握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这一必然要求,准确把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这一重要原则,注重把握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履职本领这一重要支撑,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建功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的功夫、在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深化理解把握,深化学习运用。要深入拓展“大学习”活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在深化学习上更加全面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更加紧密科学,在推动工作上更加有力有效。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改造主观世界,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接受教育,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戒虚,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做到既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又深挖症结、解决问题;注重整改提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加强对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要压实责任强化纠正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切实纠正片面搞“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问题,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引导和督促有关单位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要聚焦问题强化靶向出击。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扩点拓面、究根探底,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只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就改、有期盼的就做。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要严查严处强化执纪问责。针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严重影响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在新起点上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全省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探索推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研判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安全监管、统一审理把关运作机制,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成果。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厦门大学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分类分层次分步骤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结合省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监察权,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加强统一管理。围绕派驻监督全覆盖目标,稳步推进省管国有企业、省管金融企业和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出台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推进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向乡镇(街道)和特殊区域派出监察机构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要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公诉机关、法律咨询、技术鉴定提前介入和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围绕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提高日常监督效能。积极探索创新把监督融入日常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严格有效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要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科学性。深入推进“四访”活动,丰富和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既要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又要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积极借助科技优势,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同时,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继续推行精准监督“1+X”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六)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充分彰显巡视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认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视,抓好巡视、整改、收效三个环节,充分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作用。要加强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把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要进一步提高省委巡视全覆盖质量。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落实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拓展巡视巡察监督内容,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示范督导、制度引导、压力传导,强化组织方式、成果运用、队伍力量等方面的上下联动,规范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巡察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压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从各级优秀干部特别是拟提任或新提任干部中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深化、拓展、提升县级交叉巡察工作,推动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
(七)保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为原则、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精选业务骨干,分级分类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强化人才保障。完善上下联动、内外配合、高效顺畅的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和防逃责任,持续推进“天网行动”。要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的同时,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八闽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
(八)深化细化实化专项治理,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提供坚强有力保障。要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继续推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优化升级,实现全过程可申报、可查询、可监督、可追溯、可问责,为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要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要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把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严查隐形变异问题,并开展“回头看”,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九)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要坚持政治标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要增强履职本领。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锤炼严实深细作风。突出抓好基层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的指导把关、实务培训,促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要加强干部培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严格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遵守“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我们有幸处在新时代,更有责于新时代,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