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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9-09-12 10:37 |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中秋、国庆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秀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林智毅等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香烟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间,秀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林智毅及执法员谢智军、朱剑山等3人,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硬盒中华香烟114条(林智毅、谢智军、朱剑山各分得38条)。此外,林智毅、谢智军、朱剑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林智毅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谢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朱剑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拱辰工商所党支部原书记、原所长庄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2月,庄宏在对某企业执法检查中,明知该企业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仍接受企业经营者的说情,帮助该企业逃避行政处罚,并在事后违规接受企业经营者的宴请。此外,庄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7月,庄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收受高档香烟,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行为,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强定力和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自我革命的勇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守纪律规矩,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召开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歪风露头就打,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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