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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社原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原副书记梁建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0-01-19 17:38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福建日报社原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原副书记梁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建平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对抗组织审查;接受他人请托,在干部职务调整工作中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为官不廉,在执行公务中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

  梁建平同志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梁建平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好,且其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以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建平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退休待遇由事业三级职员降至事业六级职员;终止其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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