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原专职副书记、原挂职黄石镇副镇长何维雄受贿罪一案,市中级法院已依法作出二审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何维雄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何维雄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部分村民因违章建房、征地拆迁、聘用干部等方面给予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4.4万元,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