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共莆田市荔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荔城区监察委员会!
首页> > 通知公告
四届荔城区委第十二轮第一批巡察展开

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0-10-22 11:32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委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安排,经区委同意,从10月15日开始,市委县区交叉巡察二组对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区委巡察组对西天尾镇党委及所属村居、新度镇党委及所属村居开展常规巡察,对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开展专项巡察整改评估,巡察时间45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市委县区交叉

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党委

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

西天尾镇党委

及所属村居

新度镇党委

及所属村居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何震宇

副组长:杨金春

组  长:张  钾

副组长:游淑华

组  长:程珍发

副组长:魏亚字

组  长:郭  萍

副组长:林秀春

专门值班电话

18039063690

(工作日8:00-20:00)

17759016369

(工作日8:00-20:00)

17759016306

(工作日8:00-20:00)

18039061910

(工作日8:00-20:00)

通  信

地  址

莆田市B30051邮政专用信箱市委县区交叉巡察二组收

莆田市荔城区B30047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一组收

莆田市荔城区B30048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二组收

莆田市荔城区B30049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三组收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莆田市荔城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008484号]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236号区委1号楼1层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