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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纪委监委通报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来源:莆田市纪委监委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9-12-19 16:25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莆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政治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1.莆田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曾添福接受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曾添福出差到省外参加莆田商会筹备、成立庆典等活动期间,多次违反规定,由外地商会或商会相关人员承担其出差的食宿、市内交通出行、返程机票等费用,违规接受商会提供的超标准住宿和用餐。此外,曾添福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19年12月,曾添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2.荔城区黄石镇东洋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建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2月,陈建平在任黄石镇清江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此外,陈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陈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湄洲岛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朱明德参与“两违”问题。2016年11月,时任湄洲镇党委组织委员朱明德以其妻子名义申请旧房翻建,并通过湄洲镇人民政府审批,在建房过程中存在超审批面积、超审批层次建设问题,引起群众不满,在当地群众多次实名举报后仍未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朱明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秀屿区南日镇云万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治保主任陈亚尾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2018年,陈亚尾在任云万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治保主任期间,对当地恶势力集团采取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等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不仅未履行制止、报告职责,还帮助恶势力集团向受害人范某某敲诈勒索9万元,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11月,陈亚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中,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有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些突出问题违背党的初心使命,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上述相关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新年元旦、春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履行好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做到“两个维护”抓整治,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政治监督,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严肃查处拒不整改、应付交差、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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