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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8-04-03 10:22 |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村委会主任陈荣新违规大办婚宴问题。2017年2月2日,陈荣新为其儿子陈某亮与儿媳吴某英操办结婚喜宴,席设黄石镇天马村。当晚共设酒席约42桌(8人桌),其中包含帮厨1桌。参加婚宴的来宾约290人,来宾中130户随礼金83800元,其中本村9名村干部随礼金共计人民币1800元。2017年11月7日,荔城区黄石镇纪委给予陈荣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荔城区黄石镇华东村党支部委员陈东庆违规收受香烟及接受宴请问题。陈东庆在任黄石镇华东村党支部委员兼土地管理员期间,先后参加华东村村民陈某辉、吴某伟、陈某山、陈某锋等4户翻建户的宴请及收受陈某树、吴某荣等2户翻建户的香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陈东庆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12月13日,荔城区黄石镇纪委给予陈东庆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加强自律,不触碰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歪风陋习,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风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对无视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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