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28日至3月2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农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5月3日提出了巡察整改的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区农业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连续作战、照单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反馈的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且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领会反馈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2017年局党组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会议明确了“党组是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党组成员是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并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
为切实做好整改,局党组成立了党组书记蔡黎明为组长、其他4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站)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党办,主任由党组成员李少华(兼),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问、亲自部署、听取推进情况,党组成员协助抓、各股(站)具体抓”的齐抓落实大格局,为圆满完成整改工作提供了强大合力和组织保障。
(三)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
为将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下发了《中共荔城区农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荔农党组〔2017〕5号),同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共细化分解为27大项,38个小项,针对每一项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思路,将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整改的责任。
(四)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
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列入局工作重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和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局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切实做到了研究部署和督促整改并重,积极抓好本次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地位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荔农党组〔2017〕12号),把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到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将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分开记录。制定年度党组学习计划,已完成2017年1-12月份的学习。2018年以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再决定,年初制定党组学习计划,已完成1-6月份的学习。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6月12日局属各党支部共组织30人前往黄石镇常溪居委会开展“垃圾不落地、党员先锋走前头”为主题的社区服务活动。2017年积极组织党员干部24人与黄石镇8户贫困户进行挂钩扶贫,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多次到户开展慰问,给予生活用品和经济帮助,进行产业指导扶贫解困。自2017年7月以来,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100多人次到镇海社区、东圳路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成立农业局爱心基金,积极组织局干部职工捐款,共筹款15500元。2月1日共给予7户结对挂钩贫困户5600元慰问金,5月3日给予我局1名困难职工2000元困难补助慰问金。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度共5次召开党建部署会,主要研究部署阶段性党建工作重点,开展教育活动、廉政建设等,并且每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党建相关业务知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树立一把手抓党建的主责意识。2018年3月26日局召开党建专题部署会,与各支部签订党建责任书,部署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2017年4月以来,未出现临时动议,并建立和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出台《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荔农党组〔2017〕12号),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局分管领导分工需调整事宜,我局征求局干部职工意见,主要领导分别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经2017年10月30日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出台《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荔农党组〔2017〕16号)。
3、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以来,局属各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通报情况、研究工作以及各项专题工作等;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等;2017年12月6日至12月9日,局属5个党支部相继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测评,共评出12名优秀党员。
4、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央规范党费管理的文件要求,印发《党费收缴制度》(荔农党委〔2017〕3号),2017年4月起按月收缴党费;2017年6月我局开展清理补缴党费工作,局属各党支部共收回补缴党费7.62551万元,其中农业局党支部4.396510万元,林业局党支部0.9237万元,畜牧局党支部1.6655万元,九华农场党支部0.3125万元,良种繁育场党支部0.3273万元;积极鼓励年轻党员向党组织靠拢,规范发展党员流程,2017年已发展党员3名,3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培训学习。自2017年8月份至今,利用好“党员e家”平台,做好线上管理党员工作,完成“党员e家”平台上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完善党员信息,做好党员日常管理,掌握党员动向。
5、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属5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换届材料已补充完善。二是2017年6月11日经九华农场党支部民主推荐,一致同意许孟生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已向党委报送《关于推荐九华农场党支部副书记候选人的请示》,6月下旬党委批复《关于同意许孟生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的通知》,任命副书记主持工作。局属5个党支部已按程序全部完成换届工作。
问责情况:针对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决定对农业局党支部书记、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林业局党支部书记、良种场党支部书记、九华农场党支部副书记共5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自觉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2017年共4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相关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区纪委相关会议精神等。2017年4月12日制定《荔城区农业局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荔农党组[2017]3号),5月16日制定《关于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荔农党组[2017]6号),在此基础上对各成员责任清单进行细化,明确分工职责。2017年7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共有133名干部职工参与,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005个,并一一对应,制定防控措施1005条。
2、党组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我局3次召开党风廉政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局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廉政风险点排查等工作。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荔农党组[2017]11号),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2017年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莆田仙游枫亭蔡襄廉政教育基地、陈国柱故居和白沙团201旧址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共开展党员廉政教育3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共5次利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通过开全体职工大会、微信推送消息,严明纪律,重申了节假日期间公车“休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提醒教育,对全体职工干部进行预警,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廉政意识。2018年3月26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重点,要求局班子成员即日起对分管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提醒。2018年至今,蔡黎明谈话8人次,郑秀锋谈话4人次,李少华谈话9人次,陈伯资谈话4人次。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3月局党组成员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状》5份,党组书记与各部门负责人共签订22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认真对待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2017年共处理信访件9件,处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述求件57件,并把相关信访事项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信访人。按照工作需要和发现苗头性问题,党组成员及时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017年,蔡黎明谈话21人次,李少华谈话16人次,郑秀锋谈话13人次,蔡朝清谈话14人次。
4、监督责任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确定扶贫领域、三资监管领域、涉农资金领域为监督执纪重点问责领域。2017年6月1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经管站3名干部2015年8月违反廉洁自律处理事宜,会后对3名干部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2017年8月18日,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廉洁自律的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谈话16人,诫勉谈话2人。
5、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五新”“九华花千谷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具体负责人员对新套种的绿化苗木现场验收原始清点表已补充,完善了“五新”项目档案材料。②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实际培训学员签到凭单核对情况,因缺勤没有参加培训有2人(不含第二期培训中不计入资金结算的缺勤人数3人),应全额收回2000元;请假的共计161天,按每人每天95元收回(协议中没有支付给学员的食宿费),应收回15295元。2017年6月初,应收回资金17295元已汇到农业局帐户。③区扶贫办组织业务精干力量对问题进行认真的总结与反思,狠抓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2017年6月19日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转发《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16〕86号)文件,要求各镇街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台《莆田市荔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荔扶办〔2017〕10号),建立并执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成效季度报告和扶贫专项资金季度督查制度,按季度对各镇街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重点对六个镇街的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反馈给各相关镇(街),督促各镇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2017年8月8日制订并出台了《莆田市荔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荔扶贫〔2017〕28号),对扶贫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监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④建章立制,规范项目管理。已制定出台《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荔农〔2017〕229号)内控制度,对项目资金申报、实施、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公示公开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问责情况: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决定对“五新”“九华花千谷农业观光旅游”项目主要责任人农技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责任人农技中心3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责任人农广校常务副校长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2)行政审批部分项目存在体外循环。
整改情况:自巡察后,我局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整改,积极派工作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两项公共服务事项《农业项目申报审核转报》和《农业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已按照县区平衡清单要求,于2017年5月8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荔城区农业局窗口,并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办理《农业项目申报审核转报》和《农业专项资金拨付管理》。至目前为止,《农业项目申报审核转报》受理2件,《农业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受理2件。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农业局、畜牧局、种子公司财务会计对违规公务接待账单进行核查、认定。经认定后,即向相关人员收回违规接待资金。目前农业局已收回同城接待等违规接待费用,共20单涉及金额13944元;畜牧局已收回2013年7月23日违规接待2336元;种子公司已收回违规公务接待费用,共6单涉及金额6101元。同时建立健全《荔城区农业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荔农〔2016〕173号)等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接待审批手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做到列支名目清晰、手续齐全,不超标、不违规。公务接待报销支出情况一季度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问责情况: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决定对畜牧兽医局违规接待责任领导农业局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责任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2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畜牧兽医局会计进行诫勉谈话。
2.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津贴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5月10日,畜牧局收回违规发放的2014-2015年度安全津贴奖2160元,同时收回2013年度违规发放的安全津贴奖1318元,合计3478元。
3.关于公车维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3月21日印发《公车管理制度》(荔农〔2017〕51号),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和规范公车维修审批流程。2017年6月17日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维修费超过3000元的,要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维修。2017年以来,已严格按照公车维修管理制度执行。对公车维修费报销情况每月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4.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
(1)当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属业务部门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疏理并督促局属业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至2018年6月27日,累计拨付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957.24万元;上报财政清理收回资金1396.24万元,已落实项目并正在实施或资金需结转使用的的项目1272.76万元;项目已实施完成而资金有结余,待清理收回的资金247.14万元。
问责情况:针对当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决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滞后的责任人移民办负责人、经管站负责人2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2)涉农补贴基础信息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向各镇街下发《关于加快采集核实涉农补贴基础信息数据的函》(荔农函〔2017〕30号),要求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加快采集核实涉农补贴基础信息数据,提高涉农补贴基础信息数据质量。同时局相关部门结合项目督查,督促各镇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农补贴基础信息,对于误报漏报的农户,督促各镇街及时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涉农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
(3)移民后期扶持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积极组织镇、村移民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省库区移民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训班、省库区乡镇移民村主干项目和资金管理培训班共5人次,加强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了乡镇移民干部业务能力。二是黄石镇政府和西天尾镇政府分别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专职副镇长负责项目管理,组成较强的项目管理班子。三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定期汇报,对于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及时解决问题,每周到项目现场检查1-2次,做好项目服务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针对28个移民后期扶持进展缓慢问题,至2018年4月底,已完成27个项目验收。常溪村污水、雨水改造及宅前宅后硬化项目于2017年8月份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以工程预算漏项为由,不签定合同和进场施工,经多方协调无效,黄石镇政府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落实对中标单位的处罚措施。2018年4月17日,黄石镇人民政府已完成该项目的重新招标工作,项目已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问责情况:针对移民后期扶持进展缓慢问题,决定对移民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4)扶贫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2017年以来,扶贫办积极派遣领导干部和经办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政策解读会等业务培训,累计参加省级业务培训9人次,市级业务培训36人次,扶贫办自行组织业务学习67人次。通过参加培训和组织学习,切实提高了扶贫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和其他县区扶贫部门的交流,通过交流学习其他县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进一步拓宽扶贫工作思路。建立荔城区精准扶贫工作微信群,各镇街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及扶贫办业务人员全部加入工作群,区扶贫办通过微信工作群,实时为各镇街扶贫工作进行政策解答及业务指导,极大提高业务指导成效。强化扶贫工作下基层保障工作,我局优先保障扶贫工作公务用车需求,优先调配公务用车全力支持扶贫下基层工作,提高下基层指导工作频率,2017年3月至今,共开展下乡业务指导134次,其中2017年93次,2018年41次。
问责情况:针对扶贫工作指导不力问题,决定对局扶贫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5)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7年组织执法人员12人次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培训班3次,进一步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并规范执法程序。2017年通过组织自主学习,所办理农资案件的执法程序已到位,并对货源单位进行抄告。2015年5月份以来的农资案件的诉讼期限告知,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调整为六个月,已整改到位。2017年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7起,做到规范办案文书填写,完善记录,规范执法程序。
问责情况:针对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决定对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干部1名共2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入职的新人进行严格考察录用,公开透明。二是对提拔聘任站股长,通过民主推荐、组织综合考核、聘任前公示、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严格实行“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公平竞争”等机制来选拔干部。2018年针对局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调整事宜,在经征求局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后,由主要领导与拟聘任人员分别谈心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聘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对拟聘任的办公室负责人、林业局管理股负责人、畜牧站负责人、林业技术推广与种苗管理站站长、林政资源管理站站长,共7人的任命,并正式行文。
(六)干部人事管理方面
1、机构职能没有统筹整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区编办的指导下,我局根据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进行职能布局,科学统筹整合机构职能。将水政执法并入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植保站、农广校等并入农技中心,整合林业管理股、林业技术推广与种苗管理站、林政资源管理站职能,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中队。通过优化整合股室(中心)职能,合理分配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日常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16日印发《荔城区农业局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荔农〔2017〕333号)和《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关于违反考勤制度扣发奖金的通知》(荔农〔2017〕334号)等相关制度文件,在未集中办公之前,加强对四处上班的干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切实加强日常考勤管理,对局属单位考勤进行不定时督查,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考勤签到、签退,对督查中发现迟到、早退的人员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理。2017年10月21日、22日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考勤督查,共督查发现17人次违考勤反制度,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每人每次扣发奖金100元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自2017年7月起局班子成员每周安排2-3次到所分管另地办公的站股,使领导更加深入基层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落实,也便于干部办事请示,及时解决站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评先评优等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度和2017年度局评先评优考核工作采取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基础上推选出候选人,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人选,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批。2016年度考核由全体干部职工无记名民主测评后,经2017年6月12日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确定优秀等次评定44人。2017年度考核于2018年1月31日印发《荔城区农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荔农〔2018〕43号),成立5个考核小组,分组开展考核与测评工作。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个人总结汇报、看年初工作计划和实绩等材料、分组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2017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7年8月18日,局党组就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相关责任人问责事宜进行讨论研究,决定对18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6人。
经区监察局办公会议研究,于2017年12月15日决定给予农技中心主任行政记过处分(荔监〔2017〕14号);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于2017年12月15日决定给予我局分管领导1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荔纪〔2017〕126号),给予九华农场原副场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荔纪〔2017〕125号);经区纪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常委会批准,于2018年4月8日决定给予我局主要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我局先后4次与区人社局在职称评聘问题上进行正式沟通,区农业局将职称评聘的现状、出现问题的原因及遇到的困难呈报给荔城区委、区政府,请求给予指导和协调。2018年1月全区进入新一轮职称评聘,区人社局通知各单位报送编制本,重新核定新一轮职称评聘级数,以便开展新一轮职称评聘工作。
下一步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聘任文件精神,加强与区政府及人社局的沟通协调,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
(二)擅自扩大农技人员通讯补助发放范围
整改情况:根据文件要求重新开展补助对象资格审核,共审核出150人次不符合补助条件,每人次年通讯补助600元(每人每月50元通讯补助),共涉及资金9万元。目前已收回143人次共计8.58万元,剩余3人共7人次4200元暂时无法收回的原因为:①原手机农务通持有者林某忠已故,无法收回(1200元);②养殖专业大户持有人翁某清,区农业局多次联系要求退返通讯补助资金,翁某清仍不还款;③手机农务通持有者夏某文前期人身自由受限制,无法联系上。近期虽已解禁,但因无该人联系方式尚未联系上,暂无法收回。针对擅自扩大农技人员通讯补助发放范围问题,决定对责任领导、责任人信息站站长2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下一步措施:对尚未追回的2个人共3000元通讯补助资金,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大思想动员力度,督促本人尽快还款。
(三)国有资产处置方面
整改情况:(一)九华农场整改情况:一是没有出租的地块现有8块,其中莆田市九华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因未经九华农场许可擅自将五亩土地转租给莆田市纵横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已解除租赁合同。二是正在出租的地块有2块,其中杨美容合同已通过协商,合同现按租金年递增5%执行。三是正在协调解决的地块有2块,其中莆田市常青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面积20亩,租期四十年),目前九华农场已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问题,法院已受理九华农场的起诉。(二)良种场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出租的地块有4块,其中宋佳彬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正与宋佳彬协调租金按年递增执行;日景花圃合同,由良种场委托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租赁土地进行公开招投标,于1月12日与中标单位日景花圃签定5年合同。二是拟出租的地块有1块,正按程序报区国资委审批。三是解除合同的地块有3块,其中朱瑞亮与省广告公司土地合同因地处“沈海高速黄石出口互通提升工程规划”范围之内,大部分土地被征迁,已解除合同。四是正在协调解决的地块有2块。其中莆田市泉发种禽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因该公司拖欠租金,良种场已于2012年在区人民法院对提起诉讼,目前二审正在市中院进行中;新美合同因新美土地进行拍卖,业主换人,正在联系新业主协调合同履行或收回事宜。
下一步措施: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招投标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程序,规范签约合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与承包者进行协商,进一步完善有关合同条款;三是对不合理的承包协议进行解除。
五、坚持长效抓整改
我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二组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对正在进行整改的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抓好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努力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长效整改。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效应。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防微杜渐,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剖析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了积极向上、奋发有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推动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农业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6723331;通信地址:荔城区拱辰街道城门街505弄15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ny67233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