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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9-01-14 10:56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3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紧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我局党组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相关举措,制定整改“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全面动员部署会1场、党组会议5场,通报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荔发改党组〔2018〕6号),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20个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5条,坚持整改工作“每周跟进”、“定期汇报”,已完成整改42条,继续推进3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共批评教育6人。

  (三)抓好结合,相互促进。我们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

  治党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

  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

  体制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局党组对局班子成员和干部工作进行再分工调整,充分发挥各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特长,进一步提升班子凝聚力和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荔城区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和《荔城区发改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开展经常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19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2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8次,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

  2.关于局党组对物价工作领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党组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人权、财权、事权的统一管理,将物价工作列入发改局党组统一的研究部署之中,财务收支由区发改局局长统一审批;二是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的会计工作整合到发改局,由同一个财务人员负责,同时辞退原聘请的一名物价工作会计。

  3.关于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应由区发改局领导兼任,目前仍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经济动员办公室是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目前我局已与区武装部、区府办联系协调,在我区对国防动员委员会下属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时一并出台文件进行调整;但在调整之前,我局仍由局长负责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4.关于党组没有单独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均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城区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和《荔城区发改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的事项;二是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对党组会议精神的执行情况跟踪督查。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对大额资金予以量化,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议事程序,党组成员在会上必须进行充分讨论,推进决策科学、民主、依法。2018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6次,局务会议8次,对领导干部分工、评先评优、向上争取资金和资金转下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行政执法、许可审批、物价检查等进行研究,注重会前酝酿,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合规。

  6.关于物价局丢失了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的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加强会议记录等重要文书档案的保管、存档工作,对1名负责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对意识形态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二是2018年4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指定局党组副书记曾少萍具体分管,办公室负责人刘林双为具体经办人,并于1月25和8月23日召开两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8.关于物价局和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并入发改局后,未进行规范和理顺,未能做到“人、财、权”融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2018年1月1日起,发改局对物价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的人权、财权、事权进行统一管理,重大事项都由发改局党组研究决定,财务也一并整合到发改局,由同一人负责。

  9.关于未及时牵头对接汇总省、市工程包涉及我区部分的项目落实,造成我区被省效能办通报;未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牵头制订出台区级正向激励机制文件,造成我区再次被省效能办通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7年7月7日和2017年8月11日分别牵头制定《荔城区贯彻落实2016年及2017年省市投资工程包项目实施方案》和《荔城区贯彻落实省、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八条措施(试行)的实施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忙于日常事务完成上级任务,创新进取能力不足,谋划发展的能力不足,实际出台改革措施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我局起草,代区政府拟文,出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荔政办[2018]55号),促进项目转化升级;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修订)》(荔发改[2018]52号),简化办事流程,理顺项目审批前后关系;三是为确保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局与区美丽办、督查办深入镇街、园区做好每月一次的项目督查,促进项目加快进度;四是局分管领导及一体办同志深入幸福家园试点村,指导建立“一村一档”;五是局分管领导及区重点办经常性地深入到镇街园区的项目一线,实时做好项目固投、“五个一批”项目等相关工作。

  11.关于在项目审批上对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还不敢大胆先行先试,在项目规划建设、美丽荔城、“幸福家园”试点建设上,没有坚持深入群众问计于民,统筹考虑群众需求少,争取惠民利民项目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加压力,敢于创新,已完成进驻中心事项收件材料、流程及承诺时限的梳理,原3个流程改为2个流程,承诺时限由3个工作日改为1个工作日;二是立足村居实际,调整“幸福家园”试点建设项目,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三是实行退出机制,对试点方向不明确的“幸福家园”试点村进行调整,经市发改委同意,2018年黄石镇斗南试点村调整为黄石镇惠下村;四是能够立足项目的具体情况,对不能提交用地预审、规划审批材料且时间紧、任务重的部分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容缺审批(如农村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等)。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2.关于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制定《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政治站位,注重学习实效。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局党组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于5月2日召开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党建工作;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干部签订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局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2018年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规范程序,做好签到和会议记录。

  13.关于计划系统党委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督查力度不足,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典型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党委加强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督查力度,已在今年6月份对系统各个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培育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党支部为党建示范点;二是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积极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14.关于未能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局工作实际开展党建工作,2013-2015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基本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密切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局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发挥好党建的引领作用。

  15.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党建学习形式,为党员统一发放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工作;三是制定了荔城区发改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16.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对2017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自查,对格式、内容不规范提纲立即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做好整改工作。

  17.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对2017年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严格按程序开好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加强会议留痕管理,抓好会议过程性材料的归档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三是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按实际到会情况记录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并把会议学习情况和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

  18.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专题研讨发言出现网上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专题研讨发言提纲进行认真把关,绝不允许类似现象发生。针对原副局长钟文良的发言提纲出现网上抄袭的问题,其于2017年10月已调往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19.关于党组织关系接转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4名退休党员进行多次沟通,现4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出。将进一步规范党员的日常管理,对全局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人与组织关系分离问题。

  20.关于陈泉廉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陈泉廉同志的组织关系已于2016年4月由荔城区发改局党支部转入荔城区文献居委会党支部,并补缴以往所欠党费289元。

  2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章》学习,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并举一反三对2013年以来发展的党员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入党手续完整、程序规范。

  22.关于党员受处分期满支部讨论决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党员柯志义处分期满后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其恢复党员权利的记录中,未体现其本人就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向党员大会汇报的记录,大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柯志义同志由于身体原因,未能参加党员大会,其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书面汇报材料由党支部书记钟文良代为通报。

  2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今年先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党章、强党性”、“学法知法守法”等主题党日活动。5月15日组织局全体党员到区党员政治生活馆和莆阳家规家训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24.关于发改局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人事变动(原支部书记钟文良调到区交通局),发改局党支部已于2018年1月16日进行提前换届,以后将按照《党章》要求,按期完成换届。

  25.关于计划系统党委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计划系统党委已于2018年3月22日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委员7名,分别为肖文地、林光华、翁东宇、彭文胜、曾少萍、曾巧芳、曾向阳,其中翁东宇为书记、曾少萍为副书记;选举产生纪委委员5名,分别为刘林双、许福泉、陈秀钗、赵胜、曾巧芳,其中曾巧芳为纪委书记。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6.关于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主动作为和担当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力度。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二是牢记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进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按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四是继续做好“五抓五看”,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提升工作。

  27.关于2017年党组书记配备前,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较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报告总结存在照搬照套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5月2日,我局已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会上也一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今后将结合当年度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和总结。

  28.关于对廉政风险研判不够深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5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对廉政风险研判的认识,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股室廉政风险排查。

  29.关于2017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名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5月2日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责任状签订。

  30.关于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认真、不全面,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党组会议中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二是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领域及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发改业务工作相结合,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及分管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发改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坚持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同时着力提高廉政谈话的质量,要求谈话前认真准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务必做到谈之有物、谈出效果。2018年,局党组书记已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均已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31.关于“一把手”未对本单位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述责会议,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和点评。计划在第四季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2.关于独立帐户设置过多、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人员整合。2018年1月份起,我局对干部职工的分工进行调整充实,财务人员已进行重新分工整合,目前物价局、认证中心、美丽办、重点办会计工作全部由刘锋洁同志担任。二是帐户取消。一体办的帐户正在取消之中,帐户内的剩余资金正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划转之中。计划在本会计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下一个会计年度起,将原物价局的帐户合并至区发改局帐户;认证中心的账户合并至区重点办。三是新增帐户。因工作需要,今年我局重新成立了新建福厦铁路指挥部办公室、工会账户、发改局帐户,会计仍由刘锋洁同志担任。

  33.关于区发改局未设立银行账户,资金往来都使用下属事业单位重点项目办账户,违反相关财经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在今年8月份设立区发改局帐户,会计仍由刘锋洁同志担任,考虑到2018年年初预算已下达,现阶段无法合并,等下个会计年度起正式运行。

  34.关于物价局合并到发改局后,财权没有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1月1日起,对原物价局、认证中心的财务收支全部由区发改局局长一支笔审批,曾子涵、黄光辉不再对物价局、认证中心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实现财务统一管理。

  35.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凭证要素不齐,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大额物资采购无清单,并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对于单位的每项开支,认真填写报销单据,要素齐全,并对经费的性质进行核实,实现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6.关于下乡派车审批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开始我局公车已纳入全省统一管理平台,全面启用2.0信息化系统进行用车申请、审核、派车用度、结算等工作,并统一实行《荔城区公务用车派车单》、《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差报备单》车辆管理制度。作为公务用车派遣、用车管理的基本凭证,建立公车使用情况的信息档案。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

  37.关于财经纪律不严,发放安置金无造册,无领导和领取人签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发改局发放原莆田县物资总公司干部林楚埜、周斌辉安置金共853062元,无造册,无领导和领取人签名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我局还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进行自查,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8.关于会计科目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核算准则》及会计业务,规范会计科目列支,应由工会支出的经费要退还基本户账户,列支错误的会计科目要调整回去。我局已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好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39.关于月末现金余额留存过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通知出纳立即整改,今后月末现金留存不得超过2000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1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0.关于往来账处理不及时,2017年6月借垫交通事故医疗费至今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目前已联系不上,我局正在协调区交警尽快完成结案后,依法完成理赔,出具正式发票,解决交通事故医疗费至今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四)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4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规范新考录期满干部的考核制度,期满转正时请区人社局指导考核工作;二是已规范临时工聘用合同并及时签订合同。

  42.关于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签到制度,临时工未参加考勤签到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全局干部职工队伍(含临时工)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日常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2018年3月27日开始,已经把临时工一起列入考勤管理。

  43.关于柯志义请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收到本人提供的从2015.5.25-2016.9.28期间的请假报告单和相关的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柯志义同志予以批评教育。我局已进一步完善了请销假管理制度和日常考勤制度。

  44.关于除了办公室负责人和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外,其他股室负责人均未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党组会议研究,我局已于年初出台《关于区发改局(物价局)干部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荔发改〔2018〕18号)文件,明确相关股室负责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局已向区人社局报送《股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由于现在全市人事调动冻结,区人社局暂停办理竞聘上岗工作,我局会继续跟踪,待可办理之后继续整改。

  45.关于区发改局未成立工会组织,未能有效地开展关爱干部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4月2日已选举成立工会,并成立了工会帐户。

  46.关于发改局领导对转隶人员的关心了解不多,人员的沟通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加强与原物价局干部职工的谈心交心,进一步加强机构整合后的发改局(含原物价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联系;二是通过工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联系,经常性地开展关爱干部活动。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47.关于发放通讯误餐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区商业集团职工林晖在借用发改局期间违规领取通讯误餐补贴13500元,已经对其进行约谈,该同志愿意全额退回,但由于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资金有限,经本人书面承诺,按每月1000元进行还款,现已退回6000元;二是举一反三,对发放津补贴进行全面自查,重新核实,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事项进行整改。

  48.关于违规使用工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8年4月份成立工会,2015-2016年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已经原渠道全部退回,共10162元。并成立工会银行专户,参加工会的同志按规定缴纳工会费并整合发改物价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工会费用,统一由工会专户列支。

  49.关于重复领取体检卡的问题

  整改情况:程庆琰同志是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提前退休普通干部,经核实,2015、2017年其未享受区委体检卡待遇。

  50.关于慰问品有发放名单,无领取人签名,发放的3桶油和6箱罐头没有发票,直接造册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4年1月5#凭证购买慰问品罐头30份发放24份、购买花生油35份发放32份,并已列支;在发放时,尚余3桶油和6箱罐头未发放,在第二次进行慰问时再次完成发放,故没有发票,直接造册列支(2014年5月6#凭证慰问困难发放的3桶油和6箱罐头);二是针对慰问品有发放名单,无领取人签名的问题,由于那些困难户都不识字没法签名。我局已进一步规范慰问品、慰问金发放程序和报销流程,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51.关于部分发票金额较大,无单价,没有相关协议和费用结算方式等,没有经过局务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与打印店就单价、结算方式等事项签订协议,严格较大金额使用管理,单笔费用在3000元及以上的打印费用需经党组会集体议研究后组织实施。

  52.关于区一体办2014年6月1#凭证报销印刷费6642元,2014月12月6#凭证报销印刷费9672元,有明细清单,无单价无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2014年6月报销6642元和12月报销9672元印刷费均为前几个月累积金额,已和打印店就打印价格、结算方式等事项签订协议。

  53.关于2015年“十三五”规划编制费90000元和 2016年9.8招商项目光盘制作500个费用5250元,均无询价无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费支出有签订合同,共计15万元,其中2015年4月份支出6万元,2015年12月份支出9万元,合同附在4月份。今年开始我局将严格较大金额使用管理,费用在3000元及以上的单项支出需经党组会集体议研究,执行时按询价程序办理,并签订合同。

  54.关于公车维修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维修审批流程和报销手续。一是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保养)前,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并附定点维修单位提供的维修项目和费用预算清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局长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金额在3000元及以上需通过党组会议研究;二是驾驶员应对维修费报销发票和结算清单与实际维修项目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发票和结算清单上签经办人姓名,发票核销时还要附上《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会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三是出差途中车辆故障临时维修,须申请报告局长,随车人员证明。

  55.关于违规报销司机违章罚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退回违规报销司机违章罚单1350元,并通过自查发现另外500元违规报销罚单,均已退回。经党组会议研究,对1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56.关于违规报销加油费、洗车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报销的加油费是物价局组织党员去闽中革命纪念园学习教育的包车费用。目前,认证中心违规报销的加油费400元已退回。经党组会议研究,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我局举一反三,对近年来的“三公”经费报销进行自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二是关于违规报销洗车费问题,经核实,原物价局的司机李加锞在2014-2016年并不存在包干报销洗车费的现象。

  57.关于物价行政处罚办案文书填写制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文书漏签字部分已整改到位;二是关于陈述和申辩问题,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有告知“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该超市逾期未提出,故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三是关于逾期缴款问题,因单位机打“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打印系统和票据打印机出现故障,需要联系财政相关开票系统的技术人员帮忙处理,故于2014年9月30日才开出“缴款通知书”的票据,于2014年10月8日送达当事人(永辉超市正荣店),当事人于2014年10月16日缴纳罚款。针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组织相关检查人员核对案卷,认真查纠、补缺补漏、完善规范,并加强检查人员思想作风教育。

  58.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013年3月6日发布的22号令《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执法程序进行重大改革,将以前责令退款程序放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后面。并举一反三,对所有案卷全部进行再自查、再核实。

  59.关于价格鉴定认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组织案件经办人员开展自查,一是对近年度案卷进行重新梳理检查,检查案卷331卷,发现填写不规范案卷78卷,并以整改;二是今后案件经办人须对资料进行筛选、检查、整理、立卷后移交中心主任,经中心主任审核无误后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由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将整理完毕的档案归档,并检查案卷的规范性、完整性,统一保管。针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价格鉴定人员核对案卷,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进程,并加强价格鉴定人员思想作风教育。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由局党组书记对从事物价工作的七位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他们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使命感,依法行政、规范案卷,确保质量。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为确保全面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

  1.对部分局干部职工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集中约谈。具体如下:一是针对物价局丢失了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的会议记录的问题,对丢失物价工作会议记录的一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未及时牵头对接汇总省、市工程包涉及我区部分的项目落实,造成我区被省效能办通报;未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牵头制订出台区级正向激励机制文件,造成我区再次被省效能办通报的问题,对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三是针对月末现金余额留存过多的问题,对1名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针对柯志义请假不规范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五是针对违规报销司机违章罚单问题,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六是针对违规报销加油费、洗车费的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七是针对物价行政处罚办案文书填写制作不够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价格鉴定认证不规范的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物价管理股、物检所、价格认证中心的7位同志进行集中约谈。

  2.建章立制。一是新制订出台了《荔城区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荔城区发改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完善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上班纪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学习教育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权力运行制度。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荔城区发改局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3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基本完成整改问题2个

  1、关于“除了办公室负责人和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外,其他股室负责人均未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命”问题。

  整改情况:经党组会议研究,我局已于年初出台《关于区发改局(物价局)干部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荔发改〔2018〕18号)文件,明确相关股室负责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局已向区人社局报送《股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未完成原因:由于现在全市人事调动冻结,区人社局暂停办理竞聘上岗工作。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我局会继续跟踪,待可办理之后继续整改。

  2、关于“区商业集团职工林晖在借用发改局期间违规领取通讯误餐补贴1350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对其进行约谈,该同志愿意全额退回,现已退回6000元,剩余金额本人已写承诺书,将在今后按月归还、每月归还1000元;

  未完成原因:考虑到林晖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资金有限,允许其按每月1000元退还,直至全部退完。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剩余7500元,按往后每个月退还1000元,将在2019年5月份之前还完。

  (二)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

  关于“2014年6月借垫交通事故医疗费至今挂账未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协调解决。

  未完成原因: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目前已联系不上。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我局正在协调区交警尽快完成结案后,依法完成理赔,出具正式发票,解决交通事故医疗费至今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五、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六个月多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巡察重点,继续抓好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发改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推进;对未完成整改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直至问题解决。

  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先后完善或出台了涵盖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议事规则、干部学习教育、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党风廉政、权力运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下一步将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促进整改成效提升。区发改局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工作与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相促。通过整改,进一步提振士气、净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为发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296791;通讯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县巷63号荔城区政府大院6号楼;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qx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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