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人员安排
委机关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和信访室分别承担,日常事务值班由办公室负责,来访接待由信访室负责。节假日、防汛抗台等相关值班由办公室安排,机关全体干部轮流承担。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要按照要求准时到岗,热情、文明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等值班日志,下班前要整理好一天工作日志,以便交接。
2.值班人员要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及时处理当日具体事务,遇到重要来访或重大事项要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
3.值班人员在要值班期间要做好卫生工作,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保持和谐有序的办公环境。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值班室,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离岗、早退。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岗,须提前报告,由领导另行安排他人值班。
2.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值班期间收到的通知或其他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资料禁止以微信等方式传送。
3.若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故脱岗,导致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