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月中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教师进修学院、省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整改评估,并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