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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9-05-07 15:36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4月2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荔城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10日,区委巡察一组向荔城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紧抓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制定下发了《荔城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1个主要问题,细化成25个整改项目,制定25项整改措施;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跟踪督查及日常整改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局党组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坚持整改工作“每周跟进”、“定期汇报”。落实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全面动员部署会1场、党组(扩大)会2次、专题通报会1场,部署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汇报;2018年8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同时,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对局各股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的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及时督促。8月13日下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努力方向。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在整改的过程中,局党组既盯住具体问题,采取当下改的措施,又注重举一反三,制定完善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做到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切实解决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财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政治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的有关扶贫会议精神3次,局党组会议学习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精神3次。二是2018年4月27日组织局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提升党组工作水平,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三是2018年6月5日制定了《荔城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荔财党组〔2018〕4号),进一步厘清党组的职责范围,健全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需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5日制定了《荔城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荔财党组〔2018〕4号,进一步厘清党组的职责范围,明确“三重一大”等工作需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工作充分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并在党组会进行充分的研究讨论。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照片、签到表、发言材料等会议材料的留痕归档管理。

  3.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全局会议学习《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在2018年8月13日上午召开党组会议总结通报本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会,每年两次在党组会议总结通报本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定了《荔城区财政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做好党建各项工作。党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工作实际,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七一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提升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局党组书记于2018年6月1日给全局党员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专题党课。三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做好会议照片、签到表、发言材料等会议材料的留痕归档管理。

  (2)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要求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的整理归档。同时,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学习教育材料的查缺补漏工作,确保记录材料规范齐全。二是不断改进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组织全体党员前往西天尾镇后黄村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荔城区党员政治生活馆、参观西天尾法庭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创新教育载体,丰富学习方式,做好学习笔记,提高教育实效,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1)(2)问题,对负责党建工作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由局党组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整郑某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填写清楚会议表决情况。二是今后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的工作,认真对待,常抓不懈。加大对局优秀青年的培养力度,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青年对党的了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对党支部所有党员2008年至今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补缴党费23429.9元,目前已全部足额补缴到位。经排查,有六位同志是组织关系挂靠我局党支部的党员,已督促他们把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目前已有三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转走。同时,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严格按月收缴,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杜绝从党员个人工资中抵扣党费等行为,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三是督促党员严格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标准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并做好缴纳记录,对未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

  (3)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换届工作流程图》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内选举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换届有关程序要求和规定。三是建立健全换届请示报告和临近提醒制度等长效机制,让党支部换届严肃起来、规范起来。

  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1)(2)(3)问题,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由局党组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年底形成总结报告。2018年3月29日召开2018年荔城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省财政厅、市财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7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成员、各股室职责,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出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荔财行〔2018〕17号)文件,规范区直各部门办公用茶相关购买、使用及报销制度,并带头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公车使用、购买茶叶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工作。

  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意识,深化落实“一岗双责”。每年都要认真做好述责述廉报告,要在述责述廉中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部署推进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班子成员加强督促指导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成员、各股室职责,并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常态化机制,平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并落实专人负责谈心谈话工作记录。

  3.关于纪检组执纪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进一步拓宽信访信息渠道,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二是2018年3月29日召开2018年荔城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区纪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做工作报告;8月1日,区纪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公车使用事项对原办公室主任、两位司机进行了了解谈话。三是进一步服从服务于财政业务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加大对财政局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执纪力度,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探头作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复体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013-2017年重复领取体检卡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重复领取的体检卡共计24313.04元,已全部退回并上交财政。重复领取体检卡金额已全面清退到位。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针对这一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规定,今后局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只享受区委统一规定的体检卡,不得重复享受本单位每年常规体检。针对以上问题,由局党组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购买退休慰问品价格过高,无正式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巡察反馈清单中2013年12月我局工会花费4500元定制了三个镜框(包括字画还有装裱)感谢我局三位退休老干部对我区财政工作作出的卓越奉献,每个费用为1500元,针对未开具正式发票的问题,由局党组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强化本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票据、商品清单等报销程序。三是完善财务报销程序,对报销凭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巡察反馈2013年9单无公函接待或多餐接待确系公务活动接待,总金额为9085元。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我局将进一步认真执行《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荔委办〔2014〕58号)及《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荔委办〔2017〕8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接待标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

  1.关于抽调人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补齐我局现有抽调人员抽调手续及相关材料,明确抽调时间(单次抽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及所需要协助的工作内容。二是今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抽调人员,抽调前召开局务会议、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规范抽调程序,完善抽调手续。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部分财务报销凭据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把巡察组反馈清单中指明相关凭证附件缺失材料一一补齐入账。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报销资料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关于报销票据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一一细查明细,针对部分财务报销凭据不完整、报销票据审核不严的问题对局会计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三是加强对局会计、出纳的有关业务培训,规定使用正式发票作为报销票据。同时,进一步规范报销工作、从严审核把关,对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3)关于跨年度报销下乡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出差人员及时做好报销手续,对符合规定的下乡差旅费做到应报尽报、及时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12月42#凭证,购买书柜、屏风合计8800元,该笔固定资产现在区政府办公室内使用,我局现已补录固定资产入账,并与政府办做好移交手续。二是立刻组织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规范的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和处置工作。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没有入账问题,对局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预算审核不严谨,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预算根据每年下达的预算编制要求下达给预算单位执行编制,严格按照预算单位编制上报财政职能股室审核,分管领导把关,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工作流程进行财政预算,最后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实施。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荔城区部门预算管理暂行规定》(荔财办〔2018〕59号),对部门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调整,部门决算和部门预算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针对以上问题,对预算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每年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到我区的时间相对滞后,大部分上级指标集中在下半年或次年一月份收到,导致无法列入年度预算,已向上级财政反映,建议提前下达相关指标,以便及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5.关于对区直部门预算缺乏指导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二是将会及时更新预算新知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加大对本区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6.关于非税收入发票管理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非税收入开票系统已于2015年全部列入全省非税收缴系统,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司法局2015年之前的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共计16.8万元。我局及时发文通知要求司法局将款项列入非税收入并且及时上缴财政国库,司法局已于2018年7月20日全额上缴。二是依据反馈清单意见及整改方案我局于2018年7月24日发文通知全区2014年以来有使用非税票据的区直各单位在8月6日前进行全面自查,填报自查表自查是否有应缴款项未上缴非税系统;同时在自查基础上,8月7日开展了全区规范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其中发现:莆田市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笔款项共计10.95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已于8月10日发出通知(荔财综通〔2018〕2号)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整改到位,将未缴款项上缴至财政国库;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合计2.688万元,已于2018年8月2日全部上缴财政。三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以及票据使用规范管理。

  7.关于部分单位政府采购余额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4月8日发文(荔财购〔2017〕1号),要求各采购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专户资金的清理工作,同时封闭运行,资金只出不入。截止到2018年12月,已清理采购办账户中各单位余额402.530805万元, 全部上缴财政。二是制定出台了《荔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荔财办〔2018〕36号,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组巡察的反馈问题,局党组对6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提醒谈话6人次。

  提醒谈话6人次。党支部书记因党的建设方面中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原办公室主任因公务接待不规范、购买退休慰问品价格过高,无正式发票、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复体检等问题,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单位会计因洗车费按月包干报销问题、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部分固定资产没有入账问题,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预算股负责人因预算审核不严谨,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随意性问题,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负责党建经办同志因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党支部组织委员因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局党组予以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车辆洗车费按每月包干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车辆洗车费用进行全面自查,洗车费用属于按实报销。二是收回2016年洗车费用6200元,针对车辆洗车费按每月包干报销问题,对局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未完成原因:其中一位司机邱某某于2016年报销洗车费2800元,该司机于2017年2月1日离职,现处于失联状态暂时未能退回洗车费用。

  下一步工作措施:我局已经将《巡察整改通知单》送达司机邱俊峰户籍所在地,将做好继续跟踪工作。

  五、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同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制定一系列长远的制度机制,不断扎紧制度围栏,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助推经济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推进财政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士气、净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做到两手抓、两相促。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推进我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好财政开源节流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全面小康、建设魅力荔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21628;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财政局,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czbgs@163.com。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党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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